货车挂靠协议书

货车挂靠协议书

1、货车挂靠协议书

甲方:

住所地:

负责人: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营运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挂靠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挂靠在甲方从事业务。乙方用于挂靠运营的车辆为牌汽车,发动机号码为,底盘号码为。上述车辆挂靠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二、挂靠期限

乙方挂靠甲方从事业务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车辆维护管理

乙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甲方制度对投入运营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等,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季检、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投诉及事故处理

乙方在挂靠期间,不得利用挂靠关系从事任何违法活动,若因此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挂靠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但甲方的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挂靠经营期间,如乙方被客户投诉或因违法、违纪、违章被有关部门通报、曝光或作其他处理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甲方和相关部门接受处理;若因此而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五、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元的保证金。乙方同意甲方保管保证金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由甲方在乙方无违约情形并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限届满后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乙方违约时,保证金视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六、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逾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

2、乙方有破坏甲方工作秩序、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3、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乙方擅自将车辆交由第三人营运的;

5、乙方擅自转让、转租、转借车辆或甲方提供的证照的;

6、乙方有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通知形式直接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并同意甲方有权直接收回甲方提供的有关营运证照。

甲方解除协议或终止履行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即对乙方产生约束力,乙方应当按照上述约定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可得利益、甲方律师的代理费用等。

七、其它约定。

1、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应当如期办理车辆保险,保险相关的费用应缴纳到甲方,由甲方协助进行办理。

2、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条款履行本协议书。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2、货车挂靠公司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自有货车一部,自愿挂靠甲方从事营运,车型为,车号为,核定吨位为吨,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自乙方挂靠甲方即日起,其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属乙方,乙方自方经营,自担风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运输合同。如因情况特殊需甲方协助签订运输合同的,必须向甲方汇报,取得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签字和盖章,否则,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挂靠甲方经营,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车辆规定,自觉地接受甲方管理。

三、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车辆保险,其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驾乘人员险和必要的货险等险种,必须按时参保,不能脱保,并且第三者商业险不能低于50万元。不能按时参保者,公司有权暂扣车辆和有关证件,或者乙方立即过户到其他名下。其过户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过户。

乙方在甲方挂靠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货损货差和被盗等赔偿,均完全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处理事故,但所有费用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按时参加公安、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有关证件的审验,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其费用乙方自负。因不能按时参审而造成被罚,其责任及罚款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的车辆二级维护,原则应到甲方保养,其收费价格甲方从优对待。

六、甲方实行有偿服务对乙方收取服务费。1-3吨(包括3吨),每月每车收取服务费200元;4-9吨(包括9吨),每月每车收取服务费300元;10-19吨每月每车收取服务500元;20吨以上(包括20吨),每月每车收取服务费700元。交款方式,每月30号以前交清当月服务费。如乙方不愿交纳服务费,必须于当月把车辆过户到其他名下,否则,甲方有权强制乙方按月交纳服务费,直至扣车。

七、乙方挂靠甲方经营,必须遵章遵纪守法,不得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意

行车安全,因违纪违法或违背国家政策受到法律制裁,个人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

八、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乙方车辆不再经营、转卖或处理车辆时必须办理正式的报废或者过户手续,如果车辆转卖后不过户。买车方自愿继续在甲方名下经营,须重新签定车辆挂靠协议,否则,该车出现骗货、交通事故赔偿等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若车主仍然自愿挂靠经营,此协议则延续有效,直至过户走或报废为止。

十、甲、乙双方自签定本协议即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自觉遵守,如有一方违反,则要负法律责任。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3、货车挂靠物流公司协议书

甲方:宁波长实和黄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由乙方出资(抵押贷款)购置的车辆,车号为浙B挂车牌号为浙,挂靠在甲方从事运输业务。合同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以公司的名义为乙方办理营运手续(限于行驶证、营运证、附加税、牌照、二级维护卡、货运基金、行车路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私自办理车辆营运手续。车辆行驶证的车主为甲方,而实际产权属于乙方,乙方向甲方每月上缴元挂靠费。

三、乙方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月的货运基金元/月,并在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交5000.00元押金,用于以丰补欠。如有拖欠费用,甲方即停发牌证,停运期间各种费用照收,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四、甲方代乙方办理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投保金额:车险按车辆价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驾乘保险人不低于10万元/人,货物险不低于10万元;集装箱保险不低于10万元。乙方应将上述保险费用于原保险合同到期十五日前交由甲方办理续保手续。但合同起始月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交纳全部保险费用,如拖保,公司有权为其垫付保费,并根据垫付额按月息1%收取利息。

五、挂靠期间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车辆在经营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请求下协助乙方处理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以上事故、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有偿为乙方及时办理各种运输手续、提供行车路单、修车等方便,乙方及时付清费用,甲方组织开发货源服务于车主,甲方按组货金额的收取货运服务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管理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等费用时,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各种运营及保险手续,逾期半个月不能交费时,甲方有权暂扣乙方车辆作抵押,注销其牌证,并可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六个月挂靠费数额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能按时为乙方办理各种营运手续、保险手续时,乙方有权督促其办理。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乙方车辆停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停车损失。

(3)挂靠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如车辆下月份须停驶,应于当月25日前将牌证等相关手续交由甲方,但停驶时间不能超过行业所规定的期限,否则后果自负。

八、乙方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安全运输等企业管理制度。严禁乙方雇用证件不全、技能不良的驾驶员,严禁车辆带病行驶,造成不安全因素,否则公司有权将其停驶,强制性保养、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和停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所聘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劳务合同关系,乙方自行管理其相关工作人员,若由乙方工作人员引起甲方企业信誉、财产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九、为使企业健康发展,树立长实物流品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合理建议,给双方创造理想的经营环境,更加丰厚的经济利益,达到共兴共荣,永远发展。

十、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丙方对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及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致同意提交镇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二、本合同经三方当事人签字(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挂靠协议书12

协议书

甲方(单位):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乙方(职称证持有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由于甲方维护及提高公司资质需要使用乙方职称证证书,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将其本人 职称证证书通过甲方在国家有关机构评审通过及证件有效,本协议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职称证证书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明,以保证乙方职称证证书的有效:

1、《职称证证书》、《学历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彩色扫描件》;一寸、二寸彩色相片各1张。

2、其他注册所需的资料。

第三条 乙方实行不坐班工作制,乙方的《职称证证书》通过甲方司法鉴定有效后,甲方按 元/年(人民币大写: /年)的注册工资标准支付给乙方,并以银行卡或现金的形式支付。20xx年4月1日期起五日内支付第一年的工资,以后为每年的公历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鉴定有效后,甲方应及时将乙方的《学历证书》原件交还给乙方。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职称证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

第五条 协议期间甲方有维护乙方注册证书有效的义务,甲方有责任采取措施使乙方证 1

书恢复效力并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证书失效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甲方、乙方的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仅在甲方使用。

2)甲方承诺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限于甲方企业资质就位或升级、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工作需要,若用于工程招投标或者承接工程项目须经得乙方同意。

3)在甲方办理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审查及其他业务时需要使用乙方的证件(证书)原件,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提供有关证件(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4)甲方按时支付给乙方注册工资,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扣、减工资。

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称证证书管理办法规定,按时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

6)乙方社保关系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办理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审查及其他业务时需要,乙方必须保证及时将社保关系转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转移保险关系,乙方退还给甲方已支付的当年津贴,协议终止。

第七条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到甲方办理相关事宜期间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协议可自动延长,延长期限为壹年。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除该协议,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无效,或因乙方原因耽误甲方使用证书(原件),协议自动终止。并退回所以费用。

2、本协议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确需解除协议的,双方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按以下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如乙方擅自解除协议的,乙方必须退还给甲方已支付的所有项费用。

(2)如甲方擅自解除协议的,甲方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

2

3、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甲方支付乙方解聘当年的全部聘用工资;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乙方退还甲方当年已支付的全部聘用工资。

第十条 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后自动失效。

2.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不得向外公布及游说,甲方有最终解释权。

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协议签署地址: 协议签署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3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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