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区间墩柱、盖梁、箱梁等钢模板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济南市轨道交通R1号线高架段土建工程 招标编号:CSCEC-WZ-5013615046-F2-201602

二O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和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所述物资设备进行投标。 1招标编号:CSCEC-WZ-5013615046-F2-201602

2招标内容:区间墩柱、盖梁、箱梁等钢模板采购

3发标时间及地点:

3.1发标时间: 20xx年01月28日

3.2发标地点:济南市文化东路中建大厦8层

4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02月01日下午13:00

4.2投标地点:济南市文化东路中建大厦8层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xx年02月01日下午13:00

5.2开标地点:济南市文化东路中建大厦8层

6招标人联系方式:

6.1联系人:宋伟、

6.2电话:0531-87195314、139xxxxxxxx

6.3传真:

6.4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中建大厦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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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 工程概况

1.1 本工程为济南市长清区轨道交通R1号线园博园-大学城-紫薇路-赵营-玉符河区段,车站总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园博园-大学城-紫薇路-赵营-玉符河区段约11.74公里。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产品。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该物资设备的生产商或获得该物资设备生产商出具授权代理书的代理商。

2.3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

2.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

3 投标保证金:

3.1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

3.2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李鹏飞)。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和平路支行。

账 号:6230 2200 6004 6482

招标人财务联系电话:0531-87195320。

3.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五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3.4 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与其他投标人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常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4.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4.2 投标人应提交自身企业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标时出具正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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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投标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证明、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体系认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

4.3 投标人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近3年)。

5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5.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5.2 投标人应提交自身企业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标时出具正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证明、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体系认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5.3 投标人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近3年)。

6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及响应文件:

6.1 投标人须提供配模工方案及计算书。

6.2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6.3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7 投标有效期

7.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内容必须准确。

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8.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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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每一密封档案袋上注明“于北京时间20xx年02月01日下午13时0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9.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0 废标条件

10.1 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密封章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0.2 评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函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文件封面或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5)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6)集采交易平台所报内容必须与书面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11 合同授予

11.1 主要合同条件:

11.1.1 交货时间: 。

11.1.2 交货地点:济南市轨道交通R1号线高架段土建工程项目的指定存放地点。

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投标人将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物资按照图纸施工设计方案加工成品后送至交货地点,并经招标人指定代表签字验收合格后,90个工作日内付至已结算物资价款的70%,180个工作日内付至已结算物资价款的95 %,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11.1.3 货款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电汇、银行汇票、承兑汇票或转账支票,具体方式在实际货款支付时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11.1.4 质量要求: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物资,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14及现行行业标准TB10203,J162。应符合济南市轨道交通R1号线高架段土建工程设计规范及图纸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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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要求。

11.2 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按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中实质性内容不允许修改。

12 招标人权力

12.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12.2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接受对单价的任何变动。

12.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

12.4 中标人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中标手续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从其他投标人中另行选择。

12.5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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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和要求

1技术要求

1.1要求采用材质为Q235级钢材,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性证明文件。

1.2模板应进行专项设计,应向招标人提供设计加工图纸、计算书等。

1.3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加工图进行优化,投标人不得无理拒绝。

1.4模板加工精度要求,应满足下表规定:

招标文件

1.5模板外观应美观、大方、并有防腐措施,外油漆(具体颜色待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供货能力

2.1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的规定和要求,当投标人所供材料不符合要求时,中标人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投标人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2.2投标人未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采购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多交的部分,可以退货。由于补交或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3供应价格为运抵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格。实际采购数量规格不同时,做相应调整。

3不合格处理

3.1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规范,如因中标人提供的质量不合格(以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和达不到约定标准,中标人承担约定货款总价款额一倍违约金,所供货物因质量问题造成严重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合同正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数额的双倍违约金。

(详见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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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物资采购与供应合同

买方: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甲方)

卖方: (以下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承包的济南市轨道交通R1号线高架段土建工程项目所用区间墩柱、盖梁、箱梁等钢模板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愿共同遵守。 1采购与供应

1.1本合同价款暂定: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最终甲乙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

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物资的数量为暂定量,乙方按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物资清单》供应。

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物资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物资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

1.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物资的单价,指运抵本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货物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车费、运输费、税金等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合同签订后不做调整。

2质量要求

2.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物资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物资,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14及现行行业标准TB10203,J162。

2.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物资,应符合济南市轨道交通R1号线高架段土建工程设计规范图纸设计要求。

2.4乙方的物资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及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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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物资的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以颁发的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所载日期为准)2年。

2.6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无条件的向甲方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7不论任何原因,乙方借故推脱或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甲方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物资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3供货时间及地点

3.1交付时间:详见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物资清单》。

3.2甲方工程所在地:济南市长清区园博园-玉符河区段 。

3.3交付地点:济南市轨道交通R1号线高架段土建工程项目指定存放点。

4结算

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甲乙双方每月21日前办理完物资结算手续(结算区间: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5货款支付

5.1乙方将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物资按照图纸施工设计方案加工成品后送至交货地点,并经甲方指定代表签字验收合格后,90个工作日内付至已结算物资价款的70%,180个工作日内付至已结算物资价款的95 %,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5.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正式有效#5@p,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5.3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转帐支票,具体方式在实际货款支付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6合同变更

6.1由于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或总承包合同变更,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乙方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根据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甲方对所采购物资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物资价格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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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双方责任

7.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甲方收货代表:马见新,联系电话:139xxxxxxxx。

乙方交货代表: ,联系电话: 。

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物资顺利交接。

7.2乙方应将物资按约定时间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指定收货代表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工地现场时必须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乙方因供货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进出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违反环保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私自运送甲方现场物资出场,一经发现,甲方按照“以一罚十”原则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7.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甲方,甲方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甲方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货物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市场价和合同价的差额、固定费用及杂费等),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7.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物资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

7.5装箱单应注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乙方、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

7.6乙方应对工程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

7.7乙方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物资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物资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7.8乙方运抵甲方指定现场的物资,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物资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

7.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物资在使用过程中,甲方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乙方,乙方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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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物资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

7.11乙方须在样品和样品资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在提交文件上注明与合同文件约定不同之处。

7.12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7.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即使向甲方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乙方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效力,乙方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违约与赔偿

8.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物资,乙方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甲方指定现场存货地点,甲方向乙方收取逾期运达物资总额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

8.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物资,甲方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乙方所供物资不符合要求,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予以接受。

8.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物资,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下列条款向甲方赔偿:

(1)同意甲方拒收物资,并把被拒收物资的预付货款返还甲方。

(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货物所需的其它费用。

(3)根据物资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物资价格。

(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物资,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物资的质量保证期。

8.4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乙方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乙方已接受该索赔,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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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9.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9.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0争议解决

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1)程序解决:

(1)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

11.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1.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样品资料等。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效。

11.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

11.5合同附件:

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物资清单》;

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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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计划采购与供应物资清单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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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正式的合法代理人,授权该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与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第 15 页 共 15 页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区间墩柱、盖梁、箱梁等钢模板采购

投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济南市轨道交通R1号线高架段土建工程 招标编号:CSCEC-WZ-5013615046-F2-201602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O一五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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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价格表

五、产品技术说明书

六、配模方案及计算书

七、按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 17 页 共 17 页

一、投标函(格式)

致: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人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市轨道交通R1号线高架段土建工程项目区间墩柱、盖梁、箱梁等钢模板采购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CSCEC-WZ-5013615046-F2-201602,我公司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随同本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元(¥20000.00元)。

3、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投标人己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天。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 年 月 日

第 18 页 共 18 页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正式的合法代理人,授权该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与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

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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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承诺书 致: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招标人CSCEC-WZ-5013615046-F2-201602号区间墩柱、盖梁、箱梁等钢模板采购招标文件,经认真阅读、研究并进行充分的现场考察后,我方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愿以投标文件所述,按招标文件要求承揽招标文件物资设备的供应。同时,我单位如果在本次投标中中标,将对招标人做如下郑重承诺:

1、对招标文件承诺:(是否确认招标文件各条款?是否接受合同条款)

2、质量承诺:(质量标准)

3、供货能力承诺:(是否能及时供货、供货能力)

4、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保证承诺)

5、付款条件承诺:(在认可招标文件付款条款前提下的进一步优惠承诺)

6、其他服务和优惠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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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价格表(格式)

招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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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品技术说明书:

六、配模方案及计算书:

七、投标人须知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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