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协议书

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学生食堂的经营水平,确保广大师生吃上安全可靠、物美价廉的食品,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生食堂餐饮服务的要求,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 学校 食堂管理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经营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校园内后勤管理项目的经营管理项目。

二、 经营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年。本协议期满,双方可自愿续签协议,乙方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三、 合作方式

1、

2、 乙方按照餐厅总营业额的 %上缴甲方管理费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上述经营项目的基础设施及设备用具进行改造和添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合同期内乙方对上述经营项目拥有独家经营权。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代表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按照“ 县学生食堂目标考评细则”对乙方经营进行监管,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年度考核。

3、 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回收。 4、

5、 免费为乙方员工提供必要的办公、住宿房屋和相应的床位 协助乙方办理卫生防疫、治安管理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协调并协助乙方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

6、 尊重乙方的劳动,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得随意增加乙方与食堂经营管理 无关的负担。

7、

8、 协助乙方处理就餐秩序和偶发事件。 学生供餐时间需调整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保障食品供应。否则对产生的后果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9、 甲方经营的后勤项目的原有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10、 如在经营管理中发现问题,甲方对乙方按照建议、警告、处罚的程序进行,甲方下发的处罚单,乙方将罚金在三日内上缴甲方。

11、 禁止校内小卖部及文化用品商店加工食品出售。

12、 甲方必须封闭式管理。

13、 甲方负责管理充卡资金病假hi向乙方结算,乙方派一名员工协调负责财务、餐厅工作。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为甲方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后勤服务,并主动接受教育、卫生、质监等部门的监督。

2、 协议期内,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3、 协议期内,乙方应首先使用县食安委推荐的面粉、食用油。面粉价格随行就市,同种质量的食用油价格每市斤应低于超市0.1-0.2元,原则上每生每月用油量不少于200克,乙方拥有其他原材料的采购权,单质量必须合格。

4、 对于甲方内部领导和其社会关系进行商品的强制性推销有权拒绝。

5、 乙方需将利润率控制在23%以内,确保食品价格稳定,食品价格做到低于市场供应,不高于周边学校价格供应,如遇到市场上物价上涨过高,有权向甲方提出价格调整建议,并适当调整饭菜价格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乙方应向就餐人员提供自制馒头,不得在市场购买成品馒头向学生销售。馒头标准每三两面蒸四两馍。甲方发现乙方饭菜质量不合符标准,有权对乙方三倍以上的处罚。

6、 认真做好卫生安全、防火、防盗和预防食物中毒工作,服从学校及其他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如出现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责任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负全部法律责任。 7、

8、 非本食堂管理和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 对于本项目内的房屋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一级其他相应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范围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协议期内,

甲方已交给乙方的设施由乙方精心维护并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需报损设备由甲方处理,协议期满后无条件移交甲方。

9、 电费、水费按照市场价由乙方承担。停电后由乙方负责发电或提供发电用柴油。

10、 按甲方的作息时间和要求,按时供餐,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供应,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按甲方要求调整供餐时间。

11、 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得将所经营项目转手承包给他人。

12、 保证在 年 月 日之前将大火改造结束。

六、 相关责任

1、 平时对学生食堂的管理、监督、检查以县学生食堂目标考评细则的要求作为标准,并进行量化积分,各自签字存档。

2、 每年六月份,汇总一次量化积分平均分低于总分值的75%,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负责。

3、 乙方在协议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4、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分供应学生膳食。

5、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者,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6、 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负责及时处理。因此出现安全事故,因乙方未及时告知甲方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未及时处理由甲方承担责任。

7、 乙方每月六日向甲方拨付上月应上缴的管理费用。学期结束后全部结清。

七、 争议的解决

1、 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

3、

4、 本协议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的当地法院。 本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在法院审理其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八、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在协议期内甲方违约解除协议,须向乙方按剩余协议年限每年 元进行一次性赔偿。

2、 乙方违约责任:在协议期内乙方违约解除协议,须向甲方按剩余协议年限每年 元进行一次性赔偿。

九、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2、 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实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十、 协议履行

1、 在协议期内,不得已家艺术按方法人更换后人事变动而终

止协议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2、 本协议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教育主管部门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 法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协议书

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以利于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 年 月 日将学校食堂、小卖部场地及学校固定资产(注:固定资产清单另附)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食堂的厨房设备,承包期内,因食堂经营需要必须添置设备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并列出设备添置清单,经甲方审核同意,由甲方负责购置。

3.甲方不提供小卖部经营所需设备,承包期内,经营所需设备由乙方自行添置。

4.乙方对食堂、小卖部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负,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归甲方所有。

5.食堂、小卖部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6.甲方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设专职食堂(小卖部)卫生安全管理员,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7.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对食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培训证、餐饮卫生许可证等证件,严禁证件不齐全人员进入学校食堂进行经营活动。

8.甲方承诺在承包期内不在校内开设第二家食堂。但甲方中餐烹饪专业的实训室进行实验教学活动不受此限。

9.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承包者)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甲方职能部门以及师生代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若乙方(承包者)两次不亲自参加,当作不亲自经营管理,视为违约。

10.甲方有权定期对食堂、小卖部进行检查评比,根据检查情况对乙方进行奖惩。

1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承包的食堂和小卖部供水、供电(注:若停电,甲方应及时发电;若自来水厂停水,甲方应及时提供井水,以确保乙方能正常营业)。

12.甲方按承包协议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协议,做好协调工作;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持食 1

堂和小卖部的治安秩序;有义务排除校内外各种干扰,保证乙方的正常营业。

13.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制定出学校食堂、小卖部管理的意见及细则。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人)需具有餐饮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培训证,费用由乙方(承包人)自己解决。

2.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3.乙方所承包的小卖部的经营范围为:百货、文具、副食、饮料、水果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4.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小卖部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食堂、小卖部经营负全责,必须参与有效管理,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5.乙方应依法经营、履行协议,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小卖部不得向学生销售“三无”产品以及烟、酒、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不得在校内开展对外服务(如校园周边村民到校内就餐、购物等);不得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要对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负责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福利的发放;乙方负责对所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乙方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乙方要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甲方食堂、小卖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负,并按学期上交甲方总务处(财务室)。

8.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食堂内严禁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盒;

(2)食堂内娱乐设施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

(3)食堂内餐具必须严格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应保证消毒柜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食堂工作人员衣帽必须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

(5)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

(6)制订食堂、小卖部卫生管理制度,认真搞好食堂内部、用餐大厅以及小卖部的环境卫生,要求每餐一小扫、每天一大扫,建立食堂、小卖部卫生安全工作自查台帐记录;

(7)食堂、小卖部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否则甲方将从乙方的风险抵押金中 2

扣除卫生管理费每月200元;

(8)食堂工作人员应讲卫生,进操作间不准戴首饰、不准涂指甲油、必须穿工作服,售饭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9)食堂、小卖部严禁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有毒物品。

(10)食堂必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购买物品必须做到定点采购,严禁随意采购,并且要及时索要定点商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米、面、油、肉、调味品、豆类等),对于青菜之类食品要让卖方出具签字手续。

10.乙方储藏食品原料必须离地、离墙20cm以上,食品按种类分类,分柜存放,并实行标签化管理;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不得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

11.乙方加工食品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做到双刀、双案、洗菜、洗肉、洗刷餐具是三个水池,加工食品分类、分区摆放,并且标志张贴明显。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检验与留样制度,留存食品必须做到有早餐、中餐、晚餐标签,留足数量(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克)、留足时间(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登记。

13.乙方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学校对食堂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如果发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劣质食品、劣质米、无检疫猪肉,学校将进行处罚;若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4.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15.若乙方在经营中,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者,承担在此事故中的所有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走司法程序。

16.乙方(承包者)应在岗在位,亲自参与食堂、小卖部管理,倾听甲方师生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承包者)应亲自到场参加,虚心听取甲方职能部门以及师生代表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

17.乙方必须保证教工饭菜单独烹调制作,并在教工餐厅设立专门售菜窗口。

18.乙方要按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甲方。

19.乙方应在食堂显著地方公布菜谱价格,并接受甲方监督。若乙方供应饭菜价格与市场价格差 3

异较大,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关建议并督促乙方加以整改。

乙方应树立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的观念,降低成本,减轻用膳师生的负担,努力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优质服务。

20.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抵押金(食堂内固定资产使用押金、水电费押金、经营风险押金等)。若乙方在承包期内无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在承包期满后应如数退还乙方。

2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注意维护甲方的财产不受损失,不得将产权属甲方的设备、用具等拿出校外;承包期内甲方食堂内的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2.若工商、税务、卫生监督等校外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负。

23.若乙方有违反上述之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协议。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的承包金及风险抵押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2.乙方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全部经济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3.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协议时,乙方应将甲方所有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完好交还甲方(自然损耗和小卖部自行购置设备除外),否则甲方将从乙方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实际修理费或赔偿费。

4.乙方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每次扣除500元直至全部,作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违约金使用超过风险抵押金,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

6.在承包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则应赔偿乙方在学校食堂、小卖部投入的经济损失。

7.若乙方将所承包的学校食堂、小卖部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协议,且乙方所交纳的承包金及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

8.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风险抵押金为人民币: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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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金和风险抵押金一次性交纳,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清承包金和风险抵押金。本次交纳风险抵押金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本次交纳承包金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

3.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和风险抵押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经营权,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另行发包。

六、免责条款

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七、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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