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加盟协议书(非独家)

合 作 协 议 书

中财融经(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

一、 合同双方

授权方:中财融经(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 (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法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1号一商大厦725

邮编:100055

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协商的原则,就乙方为其在 (省、地区、县)内经营安校网平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作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合作形式及双方权责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省、地区、县)内安校网平台的地市级推广中心(地区非独家)。经此授权后,乙方可以以中财融经(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安校网的身份在该地区推广安校网项目。

2、在合作期内,乙方需缴纳的合作费用计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该合作费为甲方的品牌使用费和等价值的产品费用。

3、在合作期内,甲方将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并在乙方需要相关产品时为乙方提供相关的产品及服务。

4、在合作期内,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LOGO、企业名称、宣传照片等相关资料进行宣传推广工作。

5、在合作期内,乙方与相关学校合作后如需安装相关设备,甲方负责相关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设备的损坏以及维修先由乙方维修,乙方维修不了可以由甲方维修,但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遇技术上的问题,甲方有义务帮助其解决。

6、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电子版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协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宣传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四、培训与指导

1、为使合作商能良好经营,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合作商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合作商在正式营运前应派遣负责人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技术人员、市场人员,参加甲方规定的技术及市场培训,获得安校网全套操作流程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合作协议生效后,如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参加培训,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人员参加培训,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由乙方承担培训人员的旅差费用。

五、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合作商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进行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 超出范围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4、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合作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或以甲方合作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5、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乙方还可以同时代理经营甲方推出的安校网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如环保课堂系列产品,学历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等。

6、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六、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合作商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合作商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知识、职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帮助合作商实施标准化管理。

3、随着甲方合作商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合作商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七、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合作商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八、合作商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合同终止。如乙方要求保留合作权的,甲方将为其保留2个月。

3、如乙方希望出让合作资格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合作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因合作商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合作商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附则

甲方:

地址: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年月 日

 

第二篇:加盟合同书

加盟合同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发展黑龙江爵士烤肠,有利于黑龙江爵士烤肠特色饮食文化的推广,

运用独特技术配方和工艺,借助自身的品牌优势和媒体宣传,面向全国进行招商合作。

乙方对该项目进行认真考察了解,通过全面论证后,自愿申请加盟合作。甲

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规范、互利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并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区、乡或镇) 路开设壹家“黑龙江爵士烤肠”特色小吃系列之 专营店。

二、加盟费3800元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操作技术授权给乙方。

2、甲方对乙方进行理论加实践的技术培训模式,学会为止。

3、甲方赠送相关设备、系统用品、广告布等。

4、甲方对乙方所在经营地限额批准加盟店,确保乙方的经营利益。甲方对

乙方经营区域保护的距离为省级市最低为1500米。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专营店的内外形象、物品、产品包装作统一要求。

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损害“黑龙江爵士烤肠”的品牌形象、泄露技术、专

用配料供他店使用不良行为,做出处理方案。

7、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未经许可跨区域开设分店或其他加盟商恶性竞争等不

良行为,采取警告、通知、制止其不规范操作。警告无效者,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带有“黑龙江爵士烤肠”品牌的所有物品和企业

17、乙方在开设分点时,必须向甲方补办加盟合作合同,同时缴纳相关费用。如未经许可私自开设开店,甲方将视其为侵权行为,按原价1:20赔偿金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8、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三日起60天内,向甲方提供开业后门店照片三张,甲方用于存档管理。三个月以内甲方没收到乙方开业照片的,视为乙方放弃加盟权益。甲方有权在该 地区再发展其他加盟商。

19、乙方有权对自营店正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六、其他事项

1、在乙方未来经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传真或电话接受订货。乙方在订货时,应将合计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给予发货,每次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所有民事、刑事行为均有乙方自负。

3、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法处理。甲方如有违反,应退还乙方所缴费用;如乙方违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修改补充并签字盖章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在2个月之内未向甲方进酱料,等于放弃加盟权。甲方有权在该地区重新招加盟商,设立加盟商。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电话:

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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