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宣传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

新媒体宣传合作协议

                                    

    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新媒体宣传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根据甲方现阶段所处的营销环境及企业发展情况,乙方就          的互联网及新媒体传播开展如下服务工作:

1、官方形象升级改版:包括电脑端官网改版、微信端官网建设,企业公共关系形象策划制作等;

2、集团及集团所属企业、产品的传播,包括日常的新闻策划服务、品牌推广服务、新闻大事件服务;

3、产品互动传播:包括微博、微信端的互动策划;

二、合作期限

 有效期一年,自合同签字生效日起一年内执行完毕。

三、主要工作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关的素材,指定相关对接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开展部分座谈会。

2、乙方确定1名项目经理,对接相关工作,并指定稳定团队为甲方服务,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以双方确认的为准)

四、合作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合作总净额是_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具体内容如下:

五、费用支付方式

为保证合作高效运转和效果,合同签订一周内甲方付款20%,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余下款项按照如下约定支付:

 1、

 2、

甲方支付费用由乙方预先开具发票,甲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以甲方汇入乙方指定帐号内的款项为准。

乙方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六、知识产权 

本合作协议内的相关平台及宣传物料版权归甲方所有。但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用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如由此产生对甲方的损失,乙方全权负责。

 七、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分项协议,并对乙方进行索赔;

 除甲乙双方约定可以终止本协议的条款外,一方终止本协议时,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八、其它约定 

1、本协议为框架委托协议,框架协议之外的如下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l  协议附件:在本协议中未详细阐释部分;

l  补充协议:若有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增加内容服务将以本协议补充协议形式,双方予以确认;

l  单项协议:在本项目具体实施中的单项协议,双方予以确认; 

2、若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为准。

(正文结束,下面无条款内容)

 

第二篇:宣传合作协议

资中县20xx年“3·15”宣传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绵阳晴点文化传媒中心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原则,就资中县20xx年“3·15”宣传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的基础及原则

甲方同意在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期间举行现场广告征集活动,并确认乙方为此次现场广告联系发布唯一合作方,乙方负责按时发布客户现场广告。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为乙方提供身份证明的便利,在乙方的广告征集函和广告合同书上加盖公章。

2、乙方在联系业务时,要维护甲方声誉,要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得逼迫客户参与。

3、甲方负责现场广告发布的地点和相关城市管理部门的协调。

4、现场广告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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