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代理合作协议书

重庆中国国际旅行社校园代理合作专用协议书

重庆中国国际旅行社校园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重庆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火车北门市部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58号20-6

电话:023-86069999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旅游线路进行合作推广;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合作范畴

1. 合作区域

1.1甲方同意乙方在在学校内,进行“旅游线路产品”的推广及宣传。

1.2若乙方推广范围超出协议范围,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双方另签协议;否则严禁乙方超出协议范围进行推广和宣传工作。

2. 顾问销售产品/服务

2.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区域范围内合作推广的甲方产品/服务品种为: 各种旅游线路产品。

3. 产品/服务价格

3.1《各旅游线路》的价格体系:由甲方时时更新提供。

3.2乙方在与其客户推广及介绍“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来进行宣传及介绍。

二. 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本次合作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为期_____年。

2. 若合作双方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间无法履行合作义务,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而无法调解时,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相应终止条款执行解约事宜。

三、乙方特别责任

1.乙方应确保在宣传推广协议产品时,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如实全面地向客户介绍产品特点、服务模式、收费等情况,不得做出虚假或是误导性的陈述。

重庆中国国际旅行社校园代理合作专用协议书

2.乙方须保证在推广甲方产品的过程中,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或发表有损甲方声誉的言论,不得擅自利用甲方声誉进行其它产品或服务的推广。

3.乙方每个月度底如实向甲方通报业务开展情况。

四、甲方特别责任

1.对乙方推广人员提供必要的关于协议产品/服务的培训。

2.有关产品/服务的内容、价格等变动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五、销售额分配比例

乙方推广,宣传甲方代理的“产品”并促使乙方客户与甲方签署“产品”销售合约的,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推荐客户的全部合约款项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应该所得款项。

六、广告和促销

甲方将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宣传软文、广告或其它市场推广活动。乙方须配合甲方广告或促销活动在协议范围内进行产品的推广工作。乙方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甲方提出共同进行市场推广的计划,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另行就具体的推广计划的内容和形式达成协议。

七、终止

1. 若合作双方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间无法履行合作义务,或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而无法调解时,另一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中止合作。

2. 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八、保密

乙方在本协议期间及其终止的任何时候应对甲方的任何产品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其成本价格对外公布。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受该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责任。可以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例如:类似非典的大规模疫情)、火灾、爆炸、战争或内乱、罢工、禁运、政府行为或交通延迟。

十、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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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当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情况下,提交重庆市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2. 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重庆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火车北门市部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米悦其大学生校园代理合作协议书

米悦其大学生校园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山西嘉羽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信守。

二、合作期限:

本代理合作期限生效日期为

三、合作经营方式:

1、甲方对乙方进行产品专业知识及手法培训,前期3天培训公司产品,后期不定期培训学习,乙方必须配合到店学习。

2、甲方以产品的零售价向乙方提供产品,乙方以产品零售价的7折利润向甲方进行回款,乙方收货产品零售价的3折利润。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产品零售价不得超过1000元整。乙方负责保持货品完整,拆封自负。

3、乙方在不耽误学业的情况下负责销售,经营范围以学校为主,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方式。乙方如有需求向甲方申请,依情况作出相应配合。

4、甲乙双方相互配合产品的整体宣传,以达到合作共赢。

四、甲乙双方合作权利及责任

1、乙方只能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兼职其它同类产品。

2、合作期间产品价格按全国统一标准执行,乙方不得私自改动产品价格,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力终止合作合同。

3、乙方在经营销售期间各经营代表不得在经营范围内发生争抢顾客,扰乱市场等一切不良竞争行为。如有发生甲方有权力终止合同。

4、乙方销售产品当月零售价高出一万,甲方负责对其进行产品奖励。

5、甲方不负责干预乙方的合作经营方式,负责提供学校不定期的产品宣传及活动方案。

五、备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

甲方:山西嘉羽宁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摩登时代C座501室 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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