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寄养协议书

宠物寄养协议书

1、宠物寄养协议书

甲方(宠物拥有方):联系电话:住址:寄养原因:寄养宠物情况:名字:年龄:是否绝育:性别:健康状况:品种防疫情况:宠物生活习惯说明: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宠物临时寄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临时宠物寄养服务,甲方将委托乙方临时寄养委托宠物。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寄养的宠物应该在乙方得到合理的饮食,住所,日常养护及健康保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寄养宠物的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信息,以协助乙方熟悉并更好的照顾和安排宠物寄养期间的生活。

3、甲方应向乙方在寄养宠物期间提供其他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4、甲方必须保证如实提供宠物真实的身体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不实情况。

5、甲方如有特殊要求应该提前提出,与乙方协商。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托寄养的宠物提供合理的饮食,住所及日常养护,排除可能危害寄养宠物之健康和安全的隐患。

⑴食物--为寄养宠物提供均衡营养,以其习惯日常食物为主,辅以洁净的水。

⑵居住--为寄养的宠物提供阳光充足,通风良好的家庭式居住环境,并保证有适当的活动空间及充足的运动量。

⑶排泄--为寄养的宠物提供洁净,卫生的室内和室外如厕条件,并且每日清理和定期消毒。

⑷卫生清洁--为寄养宠物梳理皮毛,修剪指甲,清理耳朵和眼睛等,保证体表卫生。

⑸信息反馈--定期向甲方提供寄养宠物信息,并可以提供远程视频探视宠物服务。

⑹在必要时,为寄养宠物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⑺如遇结石、产科、泌尿科、心血管、神经、烈性感染病等重大疾病,乙方不承担医疗费。

2、乙方在签定委托寄养协议前,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关于委托寄养宠物包括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在内之真实情况,并进行初步观察并接触。

四、寄养时间,宠物到期的领取及续约

1、寄养时间:

2、领取:寄养到期时,甲方应按时本人取回其宠物。如主人不能到场应有电话委托,受委托人凭本协议,寄养收费收据及本人证件取回其宠物。也可委托乙方送回宠物,接送费:按实际费用结算。

3、过期:如寄养到期甲方未领回宠物,乙方继续负责寄养,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继续按天收取

寄养费用。过期满3日甲方仍未续缴寄养费用,并且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者甲方拒绝领回宠物,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宠物所有权,此时该宠物所有权归于乙方。

4、续约:寄养期满,如甲方提出继续寄养,将优先享有续约权。但需在3日内把寄养费用补齐。

5、费用:甲方在交送乙方寄养宠物时,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全部寄养费用。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1、寄养费用为每只宠物每天(24小时)人民币元。

2、甲方交寄养押金元人民币。

3、甲方凭本协议和寄养押金证明结算费用和领回宠物。

4、寄养期限内,如一其中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对方,并在甲方领回宠物时退还相关费用。

六、双方对宠物出现死亡、丢失、意外怀孕的赔付约定

1、寄养宠物进入寄养场所后,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甲方宠物死亡、丢失的,乙方给予

相应赔付,赔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元。

2、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而导致甲方的宠物意外受孕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七、乙方免责条款

1、甲方提供的宠物防疫证明无效,在寄养期间发生宠物病患死亡的,乙方不负责赔偿。

2、由于不可抗力发生,造成甲方宠物死亡、受伤或者失踪时,乙方不负责赔偿。(不可抗力指战争、政府行为、地震、山洪、泥石流、瘟疫和其它自然灾害或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3、对死亡原因不明的宠物,由双方认可的宠物医疗机构,出据验尸报告确定责任方。

4、如果寄养期间,甲方宠物由于年老体衰或其它突发病死亡,乙方不负责赔偿。

八、本协议自甲方将委托寄养宠物交至乙方寄养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所辖区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别由甲、乙双方保管。

甲方:(签字,印章)

乙方:(签字,印章)姜艾斯

2、宠物寄养协议

宠物主人姓名:xx电话号码:xxxxxx地址:xxxxxxxxxxxx宠物姓名:xx品种:年龄:疫苗注射情况:xx宠物饮食习惯:xxxx备注:xxxx宠物寄养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预定)收费标准:xx时间天数:xx

其他费用:xxxxxx合计金额:xx寄养有利于为您的宠物提供及时良好的宠物托管服务,并为您的外出或事业带来很多方便。为了进一步搞好寄养工作,请您仔细阅读本院有关规定,若同意请在寄养协议尾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1、凡宠物在本医院寄养,请主人认真如实填写姓名、地址、电话(以便紧急情况联系)。

2、寄养的宠物必须经过我店医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确认后方可寄养。

3、寄养的宠物食粮由宠物主人提供(专业宠物粮)。

4、寄养的宠物,按所规定的时间和其它治疗费用合计先行收费。到期后宠物主人要按时领回宠物,如需续期应主动与本院联系(注意:寄养的宠物在计划期满后3天内宠物主人不领回,亦无任何信息明示本医院,则当作宠物遗弃宠物,本医院有权作出处理)。

5、寄养前的宠物要作好有效的防疫,如在寄养期间宠物因自身体质原因等情况突然发病,本医院应尽力照顾、治疗并及时通知,若无法与主人联系,本院可暂时代为处臵,其治疗费用由宠物主人承担。未做好有效防疫的宠物,原则上不给予接纳。

6、寄养的宠物如有突发情况死亡(心脏病、猝死等),本院不负任何责任。

7、在寄养期间我们保证尽心尽力为您的宠物提供周到细致的照料,让您和您的宠物满意而归。

以上协议,如有不当之处,请宠物主人谅解,知照执行,谢谢!

宠物主人同意签名:

经手人:

已收押金:

年月日

3、爱宠驿站宠物寄养协议书

甲方:(委托寄养人)xxxx

住址:

移动电话: xxxxxxxx 固定电话: xxxxxxxx

乙方 (姓名)石家庄爱宠驿站

联系电话: 031185816718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西街与东岗路交口向南100米

寄养宠物情况:名字:xxxx 年龄:xxxx(月)品种:xx性别:xxxx

身体是否健康, 是否发情 ,是否怀孕, 是否注射疫苗。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宠物寄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的临时宠物寄养服务,甲方将委托寄养宠物交由乙方临时寄养,寄养时间为 xx年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计xx天。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寄养的宠物应该在乙方得到合理的饮食,住所及日常养护。

2.甲方必须保证如实提供宠物真实的身体情况,如有隐瞒或提供不实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特殊要求:1)饮食: 2)住所: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托寄养的宠物提供合理的饮食,住所及日常养护。

2.乙方在签订委托寄养合同前,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关于委托寄养宠物包括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在内之真实情况,并进行为期一周的隔离观察。

3.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不真实的宠物身体健康状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损失(包括隐瞒的历史性疾病和其它健康因素),乙方不负有责任。

4、双方约定:

(1)乙方只对甲方犬只在寄养期间的外伤和丢失负责。如因疾病引起的一切问题,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具体医治细节,如因情况紧急,甲方授权乙方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做简单紧急处理,乙方所作简单处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外伤或丢失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向甲方全价赔偿或赔偿同等犬种的犬只。

(2)甲方需向乙方通过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乙方能及时的联系。如因甲方联系方式改变或无效导致延误寄养犬只的治疗,乙方免责。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犬只必须是注射过疫苗的健康犬。

2、乙方必须定期对养犬设施进行消毒杀菌。

3、甲方对犬只的疾病预防及养犬须知告知乙方。

4、如犬只出现疾病征兆(感冒、肠炎、不进食等),乙方必须进行强制隔离,或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5、乙方保证犬只每天的活动量。

6、乙方有权对未注射或未定期注射疫苗的犬只拒绝寄养。

五. 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1.寄养费为:每天元,每月元;每年xx元。

2.付款方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约定日期的寄养费,即元整,并另付元预付款。寄养到期,如甲方到期后一周内(7天)不来取犬,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自行处理未领犬只。若乙方寄养费用发生变动,需提前一周(7天)通知甲方。

六.本协议自甲方将委托寄养宠物交至乙方寄养之日起生效。

七.如果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别由甲方,乙方双方保管。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爱宠驿站

年 月 日

 

第二篇:寄养儿童协议书

寄 养 儿 童 协 议 书

甲方:贵阳市儿童福利院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有益于被寄养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受到良好的教育,使其早日

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真正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关爱和照料,全面培养被寄养儿童的生活技能,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长大后成为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才,在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对乙方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后,甲方同意将收养儿童 ,男、女( 年 月 日出

生)转交乙方家庭寄养,寄养期为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交付给乙方被寄养儿童生活费用 元(含小额学习费和疾病门诊费用)。乙方自愿一年内为甲方看护被寄养儿童。为能保证寄养期间有关工作的顺利实施以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被寄养儿童在寄养期间的监护权

被寄养儿童是属甲方收养的孩子,寄养的目的是为了使其能够同

有家的孩子一样,真正享受到人间真情、家庭的关怀、呵护和爱抚下茁壮成长,以及能够接受正常的教育和锻炼后得到全面发展,长大后能够回报社会,成为对国家建设有用的人才。甲方根据国家民政部有关政策精神和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要求,所寻求和探索的一条新途径,同时也是为了给被寄养儿童营造一个最适合成长的环境,提供一个不同于福利机构抚养的新模式,因此,被寄养儿童在寄养期间,只能是看护权的暂时转移,其监护权和处理权仍归甲方,乙方只负责看 1

护管理,并无其它任何处理权利。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实施寄养前对乙方家庭情况的全面调查和评估,确保寄养工作的可靠性和质量。

2、负责办理有关寄养的各项手续,确保该项工作所有的程序都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许需要时,就有关寄养方面的问题,向乙方作必要的解释。

3、负责同被寄养儿童所在地各级有关业务、行政部门取得联系,解决好被寄养儿童寄养后的就学和生病就医问题。

4、被寄养儿童看护权移交之前,负责对其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作出检查评估,并通知乙方,使乙方做好有关接收准备工作和了解被寄养儿童的基本情况,便于乙方对被寄养儿童的教育和管理。

5、医务人员定期到乙方家庭对被寄养儿童进行体检、评估、接种、打预防针和发放预防药,并发现被寄养儿童有病时,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治疗,解决不了的请求寄养办或会同乙方协商解决。

6、定期组织探访被寄养儿童,了解被寄养儿童的管理、生活、学习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协助乙方搞好被寄养儿童的管理教育。

7、为乙方家庭养育被寄养儿童提供技术性服务。培养乙方家庭中的主要照料人,组织寄养工作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养育质量。

8、不定期对乙方家庭进行回访,监督、评估乙方寄养家庭养育工作。

2

9、积极向办法筹集资金,按标准及时发放被寄养儿童每月生活费。

10、负责被寄养儿童在寄养期间因病住院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就学学费、书本费开支。

11、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负责联系办理被寄养儿童在就学方面的有关免费手续。

12、被寄养儿童在寄养期间,如乙方尽职尽责出现的不可预防意外事故或因病抢救无效而死亡,甲方不得无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3、甲方在实施被寄养儿童的整个寄养过程中,负有被寄养儿童的监护权和乙方在管理过程中的监督权,如发现乙方对被寄养儿童有变象体罚、虐待或对其进行不良教育并经劝解不改正,以及乙方其它情况出现变化不具备抚养条件和无看管能力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收回被寄养儿童。

14、负责建立健全被寄养儿童和寄养家庭的各种资料档案。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接管被寄养儿童之日起,承担被寄养儿童在寄养期间的衣、食、住、行和管理教育。

2、在寄养期间,为被寄养儿童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学习环境,确保被寄养儿童的健康和正常教育不受影响。

3、乙方自从甲方接受被寄养儿童之日起,寄养父母必须将其视为家庭成员的一份子,如同亲生子女一样看待和对待,使其真正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关爱和呵护。

3

4、乙方家庭应做到与被寄养儿童为伴,营造出一个温暖、安全、宽容和富有爱心的家庭氛围。

5、保证被寄养儿童在寄养期间的人身安全,做到尽心尽责,细心看护,否则将承担因丧失应有的责任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和法律责任。

6、被寄养儿童在寄养期间,出现危重疾病和其他紧急情况时,必须在一小时内同甲方寄养办公室取得联系,如实报告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7、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被寄养儿童接受学龄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负责与学校沟通,配合学校做好被寄养儿童的教育工作。

8、负责被寄养儿童有病及时就医诊治,保证被寄养儿童的健康和成长。

9、帮助被寄养儿童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培养被寄养儿童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

10、搞好家人遵章守法教育,减少家庭纠纷,注意邻里团结,不在家里聚众赌博。

11、为被寄养各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

12、被寄养儿童在寄养期间,乙方不得歧视、虐待和对其进行一切不利于健康成长的教育。

13、合理安排生活,调剂营养,保证被寄养儿童正常发育于健康成长(做到有记录,接受各方面检查)。

14、经常同甲方联系,汇报被寄养儿童的全面情况,并将其有关 4

健康学习等方面的资料妥善保存移交甲方,以使对被寄养儿童的档案资料规范管理。

15、接受甲方经常性的回访监督,协助甲方定期对被寄养儿童进行体检和评估。并在寄养办公室的安排下接受有关团体、新闻媒介参观采访。

16、承担被寄养儿童在寄养期间因小伤小病就医开支费用(儿童重病住院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和除就学学费、书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开支。

17、如因特殊原因和困难,或者家庭条件发生不具备寄养条件和无看护能力时,以及甲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的,乙方可终止本协议,并将寄养儿童送回甲方。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寄养办保存一份,存入儿童档案。

如有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和补充。 甲 方: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二0一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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