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品牌授权维修协议书

品牌授权维修协议书

编号:

品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作为 手机生产厂商,现与 中国移动通信 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授权乙方维修代理手机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 浙江省 移动电话 全 制式授权维修中心,负责浙江省区域内的 型手机维修服务。

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 壹 年,即:201 3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二、 授权维修业务范畴:

1、保修期鉴定:乙方有义务按照厂家保修条例及三包规定的要求,对用户所持的故障手机进行保修期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对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乙方恶意将超出保修期的手机当作保修期内手机处理的,属于违约行为。

2、保修服务:对于经认定属于保修期内的非人为故障手机,乙方需为用户提供合乎要求的、免费的、规范的维修服务。对于更换下来的坏配件,可以与甲方换取同等的额度的良品配件用于维修。若乙方出现以下行为,均属于违约:(1)乙方对保修服务采用欺瞒收费;(2)乙方恶意为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手机提供保修服务;(3)因为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返修次数达到10次/年;(4)肆意怠慢用户造成恶劣影响。

3、保修期内人为损坏和保修期外服务:对于经认定属于保修期内人为损坏或保修期外的故障手机,由

乙方根据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填写 “维修报价单”,经用户确认并交费后,提供相应的收费维修服务。对于更换下来的坏配件,甲方不予以交换。乙方恶意编造资料将坏配件与甲方进行交换,或肆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及维修费用的,属于违约行为。

4、乙方的维修服务流程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售后网点操作手册执行。此流程表由甲方提供。

三、 维修服务期限

原则上,为用户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的期限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若因配件、技术或其他问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应与用户协商好维修时间。若维修期大于7天,应向用户提供周转机临时使用。乙方无正当理由,延长维修服务期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属于违约行为。若发生用户索赔,则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申请配件,甲方应在48小时内向乙方发货,如超过7个工作日未发货,乙方有权拆备机上的零部件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

四、备机、配件额度、配件保证金

1、备用机提供数量根据浙江省移动与甲方(或其指定代理经销商)的相关规定。

2、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仅对备用机持有使用权,所有权归甲方。在合同终止后或甲方发出产品停止保修之日起的三个月内,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归还备用机。如在3个月内甲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将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备机所有权,乙方将有权不归还协议签订时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备用机。若甲方保内配件供应不及时,乙方将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拆卸备用机上的零部件为用户提供保修服务,并将拆卸后的备用机返还给甲方。甲方必须结算相应劳务费,并将新的备用机邮寄给乙方。

3、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订购的部分保内配件(包括但不限于主板、显示屏等)由甲方免费出借。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每款机型至少110套配件额度的保内配件, 乙方不需要支付免费额度内的配件押金。

4、首批备机配件由甲方发放给乙方,乙方发放给各地市。其他批次备机配件周转由甲方和各地市对接。各地市对接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5、非保过程中所产生的物料乙方需以现金购买方式核算。

6、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厂商的售后备用机或配件损失,乙方应向备用机或配件提供方支付相应的赔偿。赔付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五、 维修场地、设备、人员及技术支持

乙方须具有可供独立维修服务的场地;拥有电话及传真机、热风枪、电烙铁、计算机、电源、拆装工具等维修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手机的维修业务。并将经营地址、设备清单、人员姓名等相关信息资料报甲方建档。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硬件、软件条件,给予乙方不同级别的维修授权,并提供相应的维修配件、进行必要的技术、新产品及工作程序方面的培训。乙方私自变更经营地址、维修人员,给用户带来较大影响的,属于违约行为。

六、 维修配件的运输方式、验收和费用承担

1、甲、乙双方进行维修配件的买卖、交换等的往来运输,都必须采用通过物流公司送货上门的方式。

2、甲、乙双方进行维修配件的买卖、交换等的往来运输,都必须在包装中放入装箱单。任何一方收到货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是否完整,将货品和装箱单进行核对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就地封存,并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发货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3、甲、乙双方维修配件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七、 保修劳务费标准和结算方法

1、劳务费结算模式:按月支付

2、劳务费标准:检测25元/台;维修50元/台。

3、结算数据:以省移动售后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4、结算期限: 甲方在次月向乙方或乙方的下级网点结算服务费用

4、维修率高于 5 %,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劳务费增加1(元/台);维修率高于 10 %,停止销售。

八、保密及员工聘用限制

乙方应妥善、完整的保存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对维修产品的质量状态、技术资料、维修政策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的聘用甲方任何员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九、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取消乙方已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手机授权维修权,并将乙方未得到的劳务费的部分或全部作为违约金交给甲方,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由于违约被取消部分或全部的手机授权维修权,或乙方出于自身原因提出提前终止协议,可以于当月将未使用的包装完好的全新保修用维修配件按实际定货价格退给甲方。甲方根据退回的配件和保修用配件押金进行核算,并将核算后的款项以对公电汇的方式付给乙方。超过30天乙方没有书面提出退货要求,视同乙方自行放弃退货权。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或有不正当行为时,另一方可提出书面警告。若警告后15日内未改善,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但需以书面方式通知。

4、如果一方因破产、解散或被兼并,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

5、当甲乙双方认为本协议有必要进行更改时,应该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

十、续约双方具备的条件

1、乙方在协议到期日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报《产品授权服务商续约申请表》。甲方自接到该表后在十五日内予以回复。

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专业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技术支持、技术培训、服务态度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

2、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相关产品的维修指导书,并及时将产品的改进信息和相关技术的信息通知乙方,指导乙方了解各机型的功能及拆装结构,帮助乙方开展维修工作。

3、对于乙方申请的维修配件,正常状态下甲方应自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格的维修配件发给乙方。

4、对于乙方返回甲方的不良品配件,正常状态下甲方应收货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维修或更换后的良品配件返还乙方。

5、对乙方无能力解决的售后服务问题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

6、对乙方已经为用户提供的服务,若该服务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应根据维修工单和报表,按《售后服务部劳务费结算标准》的要求每月给乙方结算维修费用。

7、不定期听取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乙方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迅速处理。

8、若乙方在产品退换货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恶意填写虚假资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维修代理相应考核分值或相应劳务费,并限期整改。若乙方超过整改期限仍不达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9、对于乙方因收费不合理,导致用户投诉,有损甲方公司服务形象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0、对于维修服务情况良好,维修记录齐全,各种信息反馈准确、及时的网点,甲方有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授权维修代理根据维修级别分为:一级维修网点、二级维修网点、三级维修网点、换机代理。 一级维修级别只允许更换主板,不允许对主板进行动焊;

二级维修级别允许对主板上部分芯片(BGA芯片外)进行动焊;

三级维修级别允许对主板上BGA芯片进行动焊;

换机代理只拥有换机权,不具备维修权。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的相关售后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及时、优质、周到地为用户服务。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当地组织的各种促销活动、技术咨询活动等。

4、对于非质量原因和保修期之外的产品出现故障,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维修费用。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配件的订购与交换,所储备的配件要齐备、准确,以满足客户服务要求。

6、乙方有义务受理来自任何地区的任何用户的保修期内的故障机,并提供良好的保修服务。

7、乙方有义务对手机用户作出检测鉴定,并按甲方要求的检测标准规范操作;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对甲方产品的服务。

8、乙方寄至甲方的故障配件和机器都必须认真、真实地填写客户资料;对寄至甲方的货物,要严格执行甲方下发的《关于更换保修配件及手机更换的包装要求》;

9、乙方对结算的维修劳务费有疑问时,有向甲方提出查询或要求解释的权利。

十三、争议及未尽事宜的处理

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四、协议的生效及附件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协议一经双方盖章,且乙方7个工作日内,收到甲方的备机后,协议方正式生效。 十七、本协议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协议签署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纳税号:

公司地址:

收件地址:

邮编: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纳税号:330105765464333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剧院路358号宏程国际大厦22楼 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391号武林营业厅3楼 邮编:310000

电话:0571-56669999

账户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秋涛支行 帐号:33001616627053003737 代表人:(签字)

附件一

某品牌授权维修协议书

附件二

某品牌授权维修协议书

厂家全称(盖章): 日期: 各地市服务授权商信息

某品牌授权维修协议书

 

第二篇:授权维修服务协议书7-16

授权维修服务协议书

                                  协议编号:年份/省份/区号/自然序号

甲方:

乙方:XXXXX家电维修服务部

      为维护甲方产品的信誉,维护消费者权益,充分体现甲方“我们对每一件产品负责”的服务宗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有关甲方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授权

1.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营销区域授权维修方,对甲方在乙方区域消费者购买甲方产品提供客户接待、保修、维修、咨询服务。

2.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指定,并根据本协议条款对甲方的产品提供客户接待、保修、维修、咨询服务。

二、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在      市区域范围内,负责甲方在该区域售卖  公司所有产品(烟机/灶具/消毒柜/龙头/压力锅/电磁炉/微波炉/净水器)的售后接待、咨询、保修和维修服务。

2.乙方仅为甲方的签约方,而不是甲方的代表,不能代表甲方制定保修条款及其他规定,只是代甲方在国家三包要求进行厨房电器的相应售后维修服务。

5.本协议的授权仅限于乙方上述区域的工作,乙方如有变化,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决定是否执行原协议。

6.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经营生产上的亏损、意外及法律的各种责任。

三、           甲方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维修技术支持和与合作有关的电子版文件,进行业务指导,协助日常工作的管理,以及必要的技术培训。

2.      甲方根据乙方汇款的备件保证金,给予乙方配比一定额度向乙方提供适量的原厂备件。

3.      甲方按季度给予乙方符合甲方财务付款要求,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保修人工费。

4.      甲方提供的技术培训只是义务性的帮助乙方更好的完成工作,并不对乙方接受培训人员的理解和工作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各种损失承担责任。

   5. 甲方根据乙方人员的实际情况对技术优异的人员进行重点培养。

   6.甲方根据乙方的整体工作业绩,对达到顾客非常满意率90%以上的授权服务中心进行重点培养,并对乙方提出规范相应的服务要求

7.甲方有责任监督乙方服务质量及向甲方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并有责任监督乙方的管理是否符合甲方要求;同时实现国家所规定的三包条款。

8.甲方将每月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和回访,对乙方所服务的用户有权随时上门回访和电话回访。

四、           乙方义务

1、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产品“全国联保”的规定,在授权区域进行甲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同时应承担《部分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修理者应承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2、   乙方应具备服务专线电话,保证每日10小时以上(自 早8:00 晚 6:00  )有人接听(包括节假日),另乙方应具备甲方如有急事能及时联络的通讯工具,如手机等。

3  乙方应具备必要安装、维修工具、交通工具及检测设备等上门服务的条件,以保证接到用户上门服务要求后做到辖区内24小时内上门服务;特殊急事10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上门服务要求。

4、   乙方在为用户上门服务时,应按甲方的规范服务要求和收费规定执行。主动出示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收费标准》和《配件价格表向用户收费后必须开具有效收据或发票。

5、   乙方在服务中必须维护甲方优质服务的声誉。上门服务要守约,不得刁难用户。

6、   乙方应保证有足够周转使用的产品配件,不得在外采购其它零部件进行甲方产品的维修或将甲方零部件用于维修其它品牌之同类产品。

7、   用户投诉至甲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服务通知后8小时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甲方。

8、   乙方在对产品维修过程中,应按甲方提供的维修技术进行操作,产品修复后要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并使用户满意,杜绝因维修技术问题导致二次维修。若由乙方原因导致产品在安装、维修时使消费者人身、财产遭受意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及法律责任。

9、   乙方在维修时,不论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都必须详细填写甲方提供的维修工作单,定期接受甲方的审核,并不得有弄虚作假之事发生,否则,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10、乙方在安装、维修后应请用户在维修工作单据上签字并详细填写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资料填写不齐全者,甲方不予结算。

五、           备件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大写)     元的备件保证。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不超过保证金   倍价值的备件作为乙方的初始备件库存,并可以与甲方周转调拨更换(保养好的指定配件)。

2.乙方承诺在维修甲方的产品时,保修期内产品的维修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维修配件;保修期外产品的维修,在乙方与客户确定后,由乙方申请甲方得到确认许可后方可进行合理使用。

3.对于乙方收到20日以上的未使用的备件,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调换等值备件或退还甲方。甲方验收合格给予退换。

4. 乙方必须在每月1日将更换下来的保内旧件返回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冲抵保证金。

5.合作终止时,双方互相返还备件和备件保证金,如乙方返还的备件有所遗失或损坏,甲方将从备件保证金或保修费中扣除。

六、           商标使用以及相应权限

 1甲方有权监控乙方的服务质量,服务规范。如因乙方维修质量、服务规范等原因引起用户、加盟商向甲方投诉,经甲方调查属实,甲方对乙方予以书面或口头警告并责令整改,如整改不力出现第二次投诉,则对乙方按200元/次进行处罚。如由于反复被投诉或没及时反馈重大问题而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甲方有权在新闻媒体曝光该网点,并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2.乙方店面装修使用甲方品牌形象(招牌、灯箱),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甲方设计要求制作,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拆除。

3.甲方有权将乙方的维修费在乙方配件额度超额的情况下,把维修费转为配件保证金或配件购买款,具体转帐手续以“转配件款确认书”为准。

七、           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指的是双方所规定的,涉及到目前及将来商业活动的,不愿泄漏的信息。双方同意不向第三方泄漏诸如产品爆炸图、规格、维修技术资料等保密信息。

八、           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在协议终止后的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全部归还甲方提供的所有备件,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并向客户清还全部维修产品。

3.在上述第2点执行完毕后的15天内,甲方付清乙方的保修费,并返还备件

抵押金。                   

九、           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20##年      日生效,截止20##年12月31日。在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是否续约,如无书面通知向对方提出异议,则默认为同意自动续约。

2.本协议及协议附录包含了双方义务的全部内容,如需要任何变动,需经双方授权人员书面会签,否则视为无效。

3.协议与协议附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协议附录

一、            售后政策

一贯重视消费者的利益,把消费者视为家的成员。使消费者能享受“家”的无微不至的服务。

凡购买系列产品,均可享受:

A.包修政策

我们的承诺:一年保修,终身维护

我们的服务理念:我们对每一件产品负责!

1、整机包修期限:抽油烟机、消毒柜、灶具、烤箱、微波炉、电压力锅、豆浆机、净水机、水龙头、水槽等整机包修一年;如有营业性质使用,则整机包修三个月。

2、主要部件包修年限(限下列产品):

⑴ 抽油烟机:线路板、电容包修1年,电机包修6年。

⑵ 消毒柜:定时器、电子板包修1年,电机包修3年。

⑶ 灶具:阀体包修1年。

⑷ 烤箱:电脑板包修3年。

⑸ 微波炉:电子板包修3年。

⑹ 电压锅:发热盘包修3年,线路板保修1年。

⑺ 豆浆机:电机2年。

⑻ 水龙头:阀芯包修1年。

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包修范围之内:

⑴ 产品附件( 说明标注的附件)。

⑵ 消费者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及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⑶ 非甲方特约服务网点拆动、修理造成损坏的(包括消费者自行拆动、修理)。

⑷ 无有效购买凭证或购买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的以及已超过包修期的产品。

⑸ 由于电源电压不稳定及超出正常电压范围或电源线路安装不符合国家电气安装要求而造成产品损坏的。

4、包修期界定:以开具发票时间开始进行计算;没有发票的,以出厂日期(生产合格证上的生产日期为准)顺延三个月为包修期起算时间。

  B、包换政策

包修有效期内,即购买一年之内,符合下列条件,而且用户拒绝维修的,可以换机。换机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机之日起重新计算。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主要电器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

2、主要电器同一个配件出现故障连续修理二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自用户送修之日起因厂家原因超过45日(国家规定为90天)未能修复的;

4、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对有争议的,经加盟商或甲方售后负责人核准的;

6、换货只换主机,其他附件、赠品和包装不在换货范围之内;

C、包退政策

 包修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且用户拒绝维修或换机的,可以退机;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主要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

2、主要性能连续三次以上无法修复,用户坚持退机的;

3、对有争议的,经加盟商或甲方售后负责人核准的。

 D、网点建设

l  随着厨卫电器销售量增长,加盟商对厨卫电器售后维护的瓶颈越来越突出。

l  对现有加盟商维修网络渠道进行技术支持和相应改制,公司加大网点开发建设,积极扶持没有能力做厨卫电器售后的加盟商开发维修网点。

l  配件由公司直发售后网点,增强售后维修技术支持。

二、            售后保修费结算标准

以下是维修产品类别单台维修费用,上门服务费不在下表中,可以与消费者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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