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合作投资协议书

合作投资协议书

(草稿)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投资乙方“ ” 项目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按“固定回报率”的方式给乙方“ ”项目(下称该项目)予以投资。

1、投资总额:亿元人民币。

2、投资期限:15年,自

3、年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4、划款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首期投资款元人民币汇入乙方名下双方共管账户。

5、在甲方投资款汇入乙方账户并在甲方对乙方项目最终书面审核认可后,双方另行签订“执行协议”及“抵押协议”,至此乙方方可启用上述资金,甲方不再共管。

二、投资期内乙方将公司全部股权并所有资产及该项目所有产权及收益权等一切权利抵押给甲方。

三、甲方按投资总额的10%一次性收取乙方投资管理费用,乙方应于投资款到帐当日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投资前三年为项目建设期,自第四年开始,乙方按投资总额的1.05%年固定回报率计算于每年 月 日前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连续回报12年。若乙方未能每年按期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且收回投资款,相关抵押将不予退还。

五、投资期内,乙方拥有公司及该项目的一切经营权,乙方自主负责项目建设、生产、管理、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并有权融入扩大生产的低息率额外资金、债权、债务,经济、民事纠纷及一切法律责任。

六、甲方派出财务总监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财务总监的工资与待遇按香港标准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意甲方随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实乙方在该项目上的

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状况。合作期满后,甲方委派的财务总监撤离乙方。

七、乙方保证投资款专款专用,如违此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收回投资款,相关抵押将不予退还。

八、合作期满,乙方按约定将甲方应得收益如数支付后将不再额外向甲方还本付息,包括资产、股权、项目等一切抵押物即告归还乙方所有。至此,甲乙双方合作结束。

九、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投资风险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乙方未支付保证金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如甲方投资款不能按照双方约定按期汇入乙方账户,甲方应无条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合同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每拖延一日应按照当日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乙方,至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在甲方首批资金投入乙方后,如乙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或无法通过甲方专业审核,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无条件返回甲方先期投入资金。乙方每拖延一日应按照当日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甲方。

十一、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均对于在签订本投资合作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一切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改正,并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不限于宣布获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国内骚乱,直接影响本次投资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4)本合同签署后至有关报批、备案和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4、合同终止:

1)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2)双方资金或项目未获得有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同意;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作协议执行时,双方应本着协商解决的精神,妥善处理所造成的后果。

4)本合作协议的变更或补充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解决。有关本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为本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相关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相互交换存档备案,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十二、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将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告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乙方作为中间渠道向甲方介绍贷款业务,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并按照协议履行其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天

第三条:乙方的资金成本、收益及结算

1、成本

1.1利息成本:综合月息成本2.5%,其中:

A、银行收取月息1.615%合计年息19.38%,客户按月还息,到期还本;

B、客户放款同时,甲方收取贷款总额的10.62%作为服务费;

1.2人身意外保险费:客户放款同时,甲方收取贷款金额的0.46%作为保险费;

2、收益

乙方在综合月息2.5%成本基础上自行洽谈,溢价部分按实际用款期限,以服务费的形式收取;

3、收益结算

3.1服务费和保险费收取时点:客户放款同时,由甲方一次性进行收取;

3.2收益结算:客户放款同时,将服务费10.62%以上的溢价部分返还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代偿保证金及用途

1、代偿保证金

乙方前期需要缴纳 万元作为代偿保证金,并在签署该协议当日将该保证金存至甲方的指定账户;所做单笔业务规模和累计规模与保证金正相关,具体比例如下:

1.1业务单笔资金规模≤保证金的5倍,

1.2累计资金规模≤保证金的40倍

2、用途

当出现客户逾期还息或不还息时,由该笔费用进行利息先行代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金的退还条件及时间

乙方所介绍的全部业务,在借款期间未出现逾期付息或出现逾期乙方已经代偿,到期正常归还所借本金,则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充足的资金渠道和来源;

2、甲方负责具体业务的办理及文件签署并协助乙方完成抵押物交割手续;

3、甲方负责乙方介绍业务的合规性审查;

4、借款方的抵押物需抵押到甲方公司法人名下或委托代理人名下;

5、甲方按照抵押物价值的3—5成进行放款;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并在业务办理初期负责填写及整理《尽职调查报告》

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信贷业务的签约手续及业务对接;

3、乙方负责该笔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及最终决策性风控;

4、乙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具体交割手续,以备后期进行资产处置时符合法律要求;

5、经乙方介绍的业务,实际用款人未能按月支付利息或到期不能归还本金时,乙方应进行先行代偿回购,代偿回购后该资产的处置工作由乙方完成,其处置收益归乙方所有;

6、乙方介绍的贷款业务,乙方所有股东或授权委托人应与甲方签署无限连带责任承诺函;

5、乙方所有股东应向甲方提供其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清单,详见附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所介绍的全部业务正常还息但到期后未能偿还本金者,其所缴代偿保证金用于赔付甲方经济损失,不予返还;

2、如乙方所介绍的全部业务正常按时还息、还本后,则甲方需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所缴代偿保证金;如甲方到期未按时支付,则按照每日0.5%违约金比例进行赔付。

第八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或指定授权人: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或指定授权人: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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