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促进资产的有效使用,防止资产流失,严格控制成本,合理调配物资,更好地为公司规范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固定资产管理“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个人资产卡》(附件1)。实行“一人一卡”责任制,每个人负责其资产的验收、使用、保管、保养、维修、调拨、移交、维修、报废、损坏或遗失赔偿的实施。

第三条每项资产落实使用人,部门内公共使用资产的使用人为该部门负责人。公共办公区域资产的管理,原则上以存放地点远近、使用率高低划归到部门管理(资产调入时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指定接收部门的除外)。公司任何部门、任何 人员不得随意移交、挪用、搬迁、借用公司资产。因工作需要的,须办理相应手续。

第四条固定资产申购流程及要点

1、固定资产申请流程:需求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附件2)需求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经理签署意见*行政人力总监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批一董事长审批。

2、采购人员以《固定资产申购单》批准的内容为依据进行采购,以实际采购清况为依据填写《固定资产采购、验收、领用明细单》(附件3)中的相应内容。

3、申购办公设备等资产时,资产管理部门须严格审核,杜绝随意申购资产造成浪费的行为。

第五条固定资产验收流程及要点

1、验收流程:购置部门组织联系资产管理员、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指定人员共同验收、依据资产购置审批表、送货单、明细及保修卡核对实物、公司资产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采购、验收、领用明细单》并粘贴资产实物卡及登记台账*入库。

2、一切购进的物资材料,均须根据《固定资产采购、验收、领用明细单》检查购进物品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物资验收后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将使用说明书、保修卡、图纸等相关资料存档,以备日后保养、维修使用。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出入库流程

1、新购固定资产入库:库管员根据《固定资产采购、验收、领用明细单》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特殊物资(比如招待用烟酒或者即时需使用的物品等)可以经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入库直接交由使用部门领用,事后要在两个工作日内补办出入库手续。

2,闲置固定资产入库流程为:闲置固定资产所属部门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交接单》(附件4)*资产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一行政经理签署意见一行政人力总监审批(建筑材料一

类物资由总经理审批)一资产所属经办人持《固定资产交接 单》到库房办理入库,并填写《入库单》。

3、固定资产出库流程:领用部门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申请单》(附件5)*领用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经理签署意见*行政人力总监审核(建筑材料类物资由总经理审批)*领用部门经办人持《固定资产领用申请单》到库房办理出库,并填写《出库单》、资产管理员更新资产使用人的《个人资产卡》。

4、低值易耗品出库流程:领用部门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领用申请单》、领用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经理签署意见(大批量领用按囿定资产出库流程办理)*领用部门经办人持《固定资产领用中请单》到库房办理出库,并填写《出库单》。

5、库房特殊紧急情况入库、出库(1)电话报批:由经办人在库管员处,当面电话请示其中心(或部门)负责人。(2)电话审批、领用:由库管员确认相关负责人电话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库、出库,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申请单》,并各注“紧急”。

(3)辛卜签审批手续:特殊紧急情况时,经办人事后应填写相关单据并补齐相应流程,补办过程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6、库房领用情况汇总备案

库房实际领用情况由库管每周汇总一次,每周周一将上周汇总情况交与资产管理员处备案。

第七条资产调拨与转移流程及要点

1、部门间资产的调拨流程:调入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附件6)、调入部门负责人审核*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签字*行政经理签署意见、行政人力总监审核、报总经理签批同意、行政部组织资产转移、转出和转入部门填写《固定资产交接单))并更新双方资产台账*资产管理员更新公司资产台账。

2、人员在公司内部调动,原使用的计算机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如调入部门有闲置计算机,不需要重新购置的,计算机仍留在调出部门,如调入部门没有闲置计算机,需要重新购置的,应将调出部门的计算机调剂调入部门使用,办理资产使用部门的变更登记。上述调动所涉及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应对调入调出资产进行检查登记,保证资产的完整性。

第八条固定资产报修流程及要点

1、固定资产报修流程:由其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附件7)、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资产管理员签署意见、行政经理签署意见、行政人力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核*行政经理根据领导批示安排维修事宜。(维修费用预算报批)

2、维修结果跟踪

由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中的“维修情况跟

踪”。

第九条资产盘点流程及要点

1、月度资产盘点流程:资产使用部门指定专人十每月的27日对本部门资产进行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公司资产管理员参加盘点*依据资产台账和个人资产卡核对实物一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附件8)及盘点人员签字。

3、资产盘点必须根据公司资产台账和个人资产卡对实物逐一进行清点,低值易耗品盘点实行部门台账与实物对照检查。盘点结果应是账、物、卡三者统一,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若有出入,交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一周内查清原因并在明细表中说明。

4、资产盘点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反映的资产损坏、被盗、遗失等实际状况,分损坏、遗失等项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领导,并根据公司领导批示及时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条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及要点

1、固定资产报废流程: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中请中一》(附件9)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一资产管理员签署意见(司定资产需专业技术部门给予检测意见)、行政经理签署意见、行政人力总监审核、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固定资产填写)、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实物交回行政人力中心、行

政人力中心根据领导批示对报废资产实施变卖或丢弃处理。(与财务部门进行资产残值预估后变卖)

2、经审批后未交回/己交回行政人力中心的报废资产,如出现遗失、损坏、被盗,则视同丢失同类资产论处,须追究资产原属使用部门/行政人力中心的责任。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出售流程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须资产使用部门《固定资产出售申请单》(附件10)、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经理签署意见、行政人力总监审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资产实施变卖或丢弃处理*上缴变卖款项至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同时办理资产销账手续。

2、已报废资产出售的负责部门为行政人力中心。 第十二条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

1,资产管理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如有资产遗失、损坏、被盗,应第一时间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通报遗失、损坏、被盗情况,并视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如有隐瞒不报或延时报告者,一经查实,将按遗失、损坏、被盗资产购入时单价1-3倍进行处罚。

2,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必须填写《资产遗失、损

坏、被盗赔偿审批表》(附件11)。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相关责任人按资产净值的1-3倍赔偿。

3、属自然或其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坏等,其损失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现场售楼部(包括样板房、示范单位)、外展场所以及安全性较差的办公场所(现场办公点等)的资产管理,相关部门须协调现场物业或建筑公司确保资产的安全。资产的使用部门必须坚持每日检查资产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汇报。

第十四条因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部门合并、拆分或名称变更的,新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更新资产台账,并提交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力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篇:中小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中小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1目的

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相关管理行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得到保值、增值和合理使用,避免资产流失。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投资计划管理、购置管理、合同管理、验收管理、资产处置管理、台帐与统计管理、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

3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PC 121·20506.001《采购控制程序》

4 定义和术语

4.1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用具、器具等资产。

4.2零值设备:是指已提足折旧,尚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已办理报废手续及未办理报废手续的固定资产。

5 职责

5.1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机构

 

图1  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机构图

5.2固定资产管理专家委员会

5.2.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和公司长远规划和年度方针目标,组织提出并审议批准公司机械装备及管理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方针目标。

5.2.2审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报废处置计划以及检维修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给予技术指导。

5.2.3负责参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方案制定、技术交流、技术经济论证、技术考察、采购选型、招标评标等方面的工作,并对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技术性能、质量以及经济适用性负责。

5.2.4负责审议批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事故处理决定。

5.3机动部

5.3.1组织落实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年度方针目标。

5.3.2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发展规划、购建及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并牵头组织实施。

5.3.3组织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使用、处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3.4负责统计上报主要机械设备两率报表及其它各类固定资产统计报表。

5.4 资产使用单位

5.4.1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文件。

5.4.2负责所用资产的维护保养及合理使用,保证资产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5.4.3负责自行投资增加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及登记建帐。

5.4.4负责按规定要求准确完整地提供各种固定资产统计数据。

6活动描述

6.1固定资产管理流程(详见附录A)

6.2 固定资产分类

按原化工部和集团公司文件规定,固定资产分为八类:(1)、房屋及构筑物(2)、施工机械(3)、运输设备(4)、生产设备(5)、试验设备及仪器(6)、其他固定资产(7)、非生产用固定资产(8)、土地

各类固定资产(除土地外)详细分类如下:

a. 房屋及构筑物:房屋、活动房屋、构筑物、传导设施(供气、供水、供电);

b. 施工机械:起重机械、挖掘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基础及钻井机械、钢筋混凝土机械、皮带螺旋运输机、泵类。

c. 运输设备:汽车及拖挂、小型车辆

d. 生产设备:木工加工机械、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焊接及切割设备、铸造及热处理设备、动力设备、维修专用设备、其它加工机械

e. 试验设备及仪器:材料试验机、分析测定仪器、计量仪器、探伤仪器、测绘仪器

f. 其它固定资产:行政管理用车、办公用具、度量及消防用具、印刷机械

g.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房屋、文体宣传用具、炊事用具、医疗器械、农副业机具、其它

系统将固定资产分为十八类,为便于资料信息的管理、收集、汇总,将分类对比如下:

6.3 投资计划管理

6.3.1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实行年度和月份计划管理。各分、子公司及机关部门须于每年11月25日前编报本单位下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其中分公司附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子公司附子公司董事会决议。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下一年度施工任务、现有固定资产状况及公司下达的完好率、利用率指标等情况,综合考虑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3.2机动部收集、汇总各单位上报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审核、分析、筛选形成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交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专家委员会审议后,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定,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获得批复后,机动部根据各单位和部门所报投资计划的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6.3.3各单位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原则上控制在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度之内。

6.3.4各单位须于每月25日前向机动部申报本单位下一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实施计划。

6.3.5单台(项)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投资的单位需根据投资固定资产类别分别填报《固定资产购建申报表》、《更新项目审核表》、《小型土建项目审核表》、《小型技措(安措及其它)项目审核表》报送机动部,机动部汇总、审核后报送集团公司,并在获得批复后组织实施。

6.3.6单台(项)投资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300万元以下的更新、零购、小型土建项目,各单位还需单项附固定资产购置项目报告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行文上报,经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并报专家委员会审议后由集团公司主管总经理审定批准;单台(项)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项目需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集团公司,获立项批复后,由申报单位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经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并报专家委员会审议后由集团公司主管总经理审定,呈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6.3.7上级批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由机动部负责统一控制。

6.3.8 各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获得集团公司批复后,按照投资主体不同,其具体实施过程采用两种不同的管理方式:各子公司自筹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机动部审批备案后,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机动部负责指导与监控;属公司投资的项目,由机动部统一组织实施。

6.4 购置管理

6.4.1公司投资的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由机动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各子公司的自筹资金购建项目,需经机动部审批备案后方可自行组织实施。

6.4.2任何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前必须按公司相关规定履行购建审批手续,获得批复后方可按规定具体实施。月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未经审批不得实施购置。

6.4.3计划外购置的固定资产,机动部有权无偿没收。

6.4.4对于欠缴资产租赁使用费的单位,月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不予受理。

6.4.5固定资产采购供方由机动部统一组织评定,所有采购供方评定档案由机动部统一进行管理。各子公司自筹资金投资的固定资产采购应在公司评定的合格供方和临时合格供方范围内实施。固定资产采购过程控制,按Q/CNPC JH121·20506.001 《采购控制程序进行操作》。

6.4.6以物抵债方式抵入、抵出的固定资产,必须经机动部备案并上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专家委员会及董事会审定后方可操作,并且抵入、抵出固定资产造成的债务重组损失由债权人负担。

6.5 合同管理

6.5.1 合同文本

6.5.1.1 凡需签订固定资产采购合同、供水电汽热力合同、投资类工程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固定资产处置合同以及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类长期租赁合同,原则上应使用集团公司相应合同文本(见附件)。

6.5.1.2公司机关及各分公司、项目部、子公司长期租赁外部固定资产,需签订租赁合同时,承办人须填写机动部下发的《长期外租固定资产合同审核审批表》。

6.5.1.3草拟合同文本时,可以根据交易实际情况对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进行修订或另外增加条款。合同承办人可以在合同示范文本“其他约定条款”中增加条款,并保证条款序号排列准确。

6.5.1.4 修订或增加条款,合同承办人要在《长期外租固定资产合同审核审批表》中加以说明。

6.5.1.5 合同语言应规范准确无歧义,合同条款应完整,全面反映交易真实意图和当事人的责任。

6.5.1.6 特殊情况需使用对方合同文本或其它文本的,承办人需在《长期外租固定资产合同审核审批表》备注中注明原因和理由并签字确认,经法律合同部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6.5.2 合同编号

6.5.2.1 为了便于管理,公司各分公司、项目部、子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供水电汽热力合同、投资类工程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固定资产处置合同以及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类长期租赁合同的编号在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时,由机动部统一发放。编号采用拼音+汉字+数字相结合的办法。拼音表明单位简称;汉字表明合同类别;前四位数字表明年度;后三位数字表明合同在同一年度的签订序号。如: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6 年签订的第6 份采购合同,则编号为:HJAZ 采购2006006。

6.5.2.2 变更(包括补充)、转让、解除的合同编号在原合同编号后加“—数字”表示。

6.5.2.3 如: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年签订的第6 份采购合同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则合同编号为:HJAZ采购2006006―1。

6.5.3 合同签订、审批程序

6.5.3.1合同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供水电汽热力合同、投资类工程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固定资产处置合同、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类长期租赁合同。

6.5.3.2 执行下述合同审批程序后,方可签定合同。

6.5.4 合同章使用管理要求

6.5.4.1合同专用章由公司法律合同部统一保管,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统一到公司法律合同部加盖“合同专用章”,并建立合同章使用台帐。

6.5.4.2完整填写合同相应条款,经卖方签字盖章并履行审批手续后,由机动部牵头加盖合同专用章,机动部留存一份。

6.5.4.3“合同专用章”适用范围:股份公司固定资产采购合同、投资类工程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固定资产处置合同,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类长期租赁合同。

6.5.5内部合同管理

6.5.5.1凡股份公司内部各分公司之间的采购、转供、租赁合同均以协议形式签订,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由各分公司自行管理。

6.5.5.2 股份公司及各分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采购、转供、租赁合同应加盖“合同专用章”,并由机动部负责统一管理。

6.6 验收管理

6.6.1验收管理的原则:谁采购,谁组织验收;谁使用,谁参与验收。公司投资采购的固定资产,由机动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质量验收,使用单位机械管理员参与技术、质量、财务验收。

子公司投资自行采购的固定资产,由各子公司自行组织技术质量验收和财务验收,机动部负责监督指导。

6.6.2固定资产验收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验收试车记录表一式二份,验收明细帐一式二份,技术验收表一式三份,机械设备需填写机械设备卡片一式二份,分别由机动部、使用单位、财务部管理。

6.6.3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质保期满,按购建合同约定支付质量保证金时,由资产使用单位在“质保金支付确认单”上签证后方可支付(“质保金支付确认单”作为付款依据附在凭证后)。 质保金付出后,一切质量问题均由资产使用单位自行负责,机动部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有追索权。

6.6.4 基建工程验收

6.6.4.1公司投资的基建工程验收

a. 工程交竣工时,由机动部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和各相关部门(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经营部)进行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费用结算、实物量的联合验收。

b. 工程技术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统一的技术、质量、安全验收规范。资产验收按竣工图及审批后的施工结算书进行。

c. 工程费用结算依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进行严格控制。机动部按竣工图核定实物量,经营部、审计部审定工程结算。

d. 基建工程项目交竣工文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整理形成,由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审核,机动部验收后存档管理。

e. 基建工程交竣工后,由机动部办理房屋、建(构)筑物注册手续。

6.6.4.2 子公司投资的基建工程验收

a. 工程交竣工时,由投资子公司组织建设单位和公司相关部门(机动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进行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费用结算、实物量的联合验收。

b. 工程技术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统一的技术、质量、安全验收规范。资产验收按竣工图及审批后的施工结算书进行。

c. 工程费用结算依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进行严格控制。机动部按竣工图核定实物量,经营部、审计部审定工程结算。

d. 基建工程项目交竣工文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整理形成,由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审核,机动部验收后存档管理。

e. 基建工程交竣工后,由投资子公司办理房屋、建(构)筑物注册手续,并报机动部登记备案。

6.7 台帐与统计管理

6.7.1属于股份公司的固定资产由机动部建帐建卡,财务部负责计提折旧;投入子公司和子公司新购的固定资产由子公司建帐建卡,计提折旧,机动部备案管理。机动部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定期核定所有资产帐、卡、物,做到帐、卡、物相符。

6.7.2 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的实物管理,做好维修、维护、保养等工作,并建立资产调配、运行、维修、保养、使用记录台帐,确保资产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益。

6.7.3各分、子公司外租固定资产明细、检维修费需求计划明细、备品备件需用计划明细、运输费用计划明细及付款审批表,于每月20日前报机动部,机动部汇总后报公司财务部;各类资产分布统计表、主要机械设备两率统计报表和单台设备两率统计报表、无泄漏数据统计表于每月25日前报机动部,经审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

6.8资产使用管理

6.8.1资产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不断完善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资产使用、操作、保管、维护等项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在科学合理使用资产的同时保证资产完好。

6.8.2 机动部对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行使监督、检查权,定期检查资产的使用状况,对资产使用不良的单位有权追究责任。

6.8.3 机动部根据公司施工生产经营总体运行情况,有权调动、调剂任何租赁资产。各资产使用单位之间不得擅自调动资产,必须服从公司总体调配,否则机动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各单位资产的调动必须到机动部办理调拨手续。

6.8.4 各资产租赁单位对其所租用的资产在调动、调剂实施前必须保持资产的完整与完好状态,否则机动部根据损坏、损失情况有权索赔,并予以处罚。

6.8.5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机动部及使用单位参照Q/PC 121·20405.001《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6.9资产检维修管理

6.9.1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母公司投资购建和子公司自行投资购建两类)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维修的原则。

6.9.2使用单位必须确保公司机械设备、房屋、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完好,对于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机动部定期对各单位固定资产完好状态进行检查,并对损坏后不及时修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有权进行处罚。

6.9.3各单位机械设备检维修管理按照Q/PC 121·20405.001《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6.9.4房屋及构筑物维修

6.9.4.1使用单位须按要求定期对房屋、构筑物进行巡检和维护,当房屋及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不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时,使用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向机动部汇报。

6.9.4.2房屋及构筑物的使用单位是其日常小修的第一责任方,负责维修费用支出。

6.9.4.3股份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房屋、构筑物需大修时,应由使用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报机动部,机动部牵头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鉴定后,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编制维修费用预算,报主管领导审批,经技术质量部、经营部、审计部等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机动部负责牵头组织验收,其费用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

6.10房屋及构筑物管理

6.10.1机动部为房屋及构筑物主管部门,对出租、投入及子公司购置的房屋及构筑物进行监督管理。

6.10.2未经机动部批准,使用单位不得对房屋及构筑物进行改建,扩建或改变结构;不得将其转租第三者。

6.10.3严禁使用单位增加房屋及构筑物的额外荷载。

6.10.4使用单位如需改变房屋及构筑物的用途必须经机动部批准。

6.10.5房屋及构筑物的报废与拆除由机动部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资产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拆除。

6.11土地及总图管理

6.11.1机动部代表公司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和总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和检查各公司的执行情况。

6.11.2机动部负责组织全公司建设用地的总体规划和工程项目总图设计方案的制定,并负责监督已批准计划的实施。

6.11.3机动部负责有关土地总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6.11.4 用地计划实行年度计划管理。股份及其各子(分)公司须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申报下一年用地计划。申报年度用地计划时必须附书面申请及用地必要性说明等相关资料。

6.11.5机动部根据各公司上报的用地计划及公司现有土地使用情况,编制全公司年度用地计划,经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及董事会、政府部门审批,待批复后方可实施。

6.11.6 机动部定期对公司范围内的用地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建筑,责令停止不符合规划、浪费土地的施工。

6.11.7 征地

6.11.7.1 各子公司建设用地的征地,由各子公司负责办理,机动部配合;公司投资的统建工程用地的征地,由机动部负责办理。

6.11.7.2 征地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要整理造册,报机动部审查后,按规定归档。

6.12资产产权管理

6.12.1范围:房屋产权、机械设备产籍

6.12.2房屋产权管理

6.12.2.1机动部负责牵头办理股份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房产、土地、消防、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手续,并在竣工验收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最终将相关文件及证件归档管理。

6.12.2.2 公司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构筑物因种种原因需拆除时,由机动部负责办理灭籍相关手续。

6.12.2.3各单位如需建设临时建筑的,必须提前上报机动部,由机动部协助依法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并备案管理。

6.12.2.4无产权证明及无临时建筑审批文件的违章建筑,原则上不允许存在,确已存在的,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机动部通报,机动部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6.12.3机械设备产籍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原有或新增的机械设备,如需劳动、技术监督、公安、交通等部门核发产籍证件,由权属单位负责办理,产籍证件复印件报机动部备案。

6.12.4产权变更

房屋及机械设备权属发生转移时,按合同约定由出卖方或买受方办理相应产权变更手续,涉及股份公司的相关业务由机动部负责办理。

6.13 资产处置管理

6.13.1资产处置范围:零值设备;未到规定使用年限,使用功能降低,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

6.13.2 处置固定资产前必须上报《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和《以物抵债协议》或《固定资产变卖协议》,须报废的固定资产上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机动部组织公司相关专家实地鉴定、审核,资产管理专家委员会确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定,报集团公司机动部、资本运营部、财务部审批后方可由机动部牵头实施。

7记录和表单

a.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b. 固定资产购建审批表

c. 可行性研究报告

d. 机械设备试车记录表

e. 固定资产明细帐

f. 机械设备卡片

g. 固定资产技术验收表

h. 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

i. 以物抵债协议或固定资产变卖协议

j.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k. 主要机械设备两率报表

l.  固定资产调拨单

l. 外租固定资产明细及付款审批表

m. 检维修费需求计划明细及付款审批表

n. 备品备件需用计划明细及付款审批表

o. 运输费用计划明细及付款审批表

p. 固定资产分布统计表

q. 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审核审批表

r. 供水电汽热力合同审核审批表

s. 投资类工程合同审核审批表

t. 无形资产转让合同审核审批表

u. 固定资产处置合同审核审批表

v. 长期外租固定资产合同审核审批表


附录A:                 固定资产管理流程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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