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共驻共建协议

社区共驻共建协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建立和完善社区工作协调机制,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组织动员驻社区单位参与东亭社区建设,特签定此协议:

1、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要树立驻在社区、服务社区、共建社区的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

2、驻社区单位对社区社区建设要力所能及的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驻社区单位的公共文化、体育、卫生、服务等设施、场所,如无特殊情况,应本着无偿或低偿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向社区开放。

3、地区性 、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活动中,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要尊重和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指导、组织和协调。

4、各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各行业、各系统及各级党组织在开展行风评议、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 产 党员,以及发展党员、选拔任用干部时,都要征求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6、驻社区单位积极参加社区、居民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如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绿地认养、美化社区环境、维护社会治安、及组织参与文体娱乐活动,每月至少1次,积极认领社区公益岗位,尽最大努力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7、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要教育本单位党员,自觉接受社区的管理及居民的监督,主动亮出党员身份,认领党员服务岗,践行创先争优公开承诺。

8、在共建中,居民区与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要本着协商议事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9、为加强双方之间的了解,做好共建工作,社区定期向共建单位通报社区建设情况,并征求驻社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10、社区要充分利用共建资源,丰富载体、创新活动,与驻社区单位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社区氛围。

东亭社区党支部(签字): 驻社区单位(签字):

二○ 年 月 日

 

第二篇:共驻共建协议

东山社区共驻共建协议书

时间:2011-1-1 16:58:48 点击:162 核心提示:为了推动我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活动的开展,更好的调动共建单位力量参与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发展,共建单位与社区居委会在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活动中应遵守如下协议:一、共驻共建活动要有以有利于社区服务居民,有利于加强社区管理,有利于促进社区建设为目标,实施辖区单位与社区居委会“资源共享、共驻共建...

为了推动我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活动的开展,更好的调动共建单位力量参与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发展,共建单位与社区居委会在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活动中应遵守如下协议:

一、共驻共建活动要有以有利于社区服务居民,有利于加强社区管理,有利于促进社区建设为目标,实施辖区单位与社区居委会“资源共享、共驻共建”。

二、共建单位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建设工作,一方面要为社区提供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支持,帮助社区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同时面向社区开放本单位文化、教育、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

三、社区区委会要履行好对本辖区的地域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的属地管理职能,积极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行好社区共建的社会职责,加强社区管理,积极开展面向辖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活动,为驻社区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和经营环境。

四、共建双方要经常互访,及时了解对方情况,共同解决共建活动中的问题,创新共建活动形式和内容,推动共建活动深入开展。

五、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社区居委会与共建单位每年要共同制定出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具体内容。

六、协议书一式两份,社区办、共建单位各一份。

七、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共驻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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