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承包形式:  □专业分包     □劳务分包

4、  分承包范围:                                       

二、工程安全责任目标

1、杜绝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为零,因工负伤轻伤频率控制在6‰以内;

3、杜绝重大机械事故及急性中毒事故;

4、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火灾伤亡事故;

5、文明安全创优目标:(根据实际填写)。

、总包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总包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安全总监: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2、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3、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4、负责对乙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影响;推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指标、方案;制订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

5、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对于业主的各项经济处罚分包方应承担,总包方有追偿的权利。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有依法查处和纠正的权利。

6、负责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供给分包方以遵照执行。

7、负责对分包方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培训,具体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进行监督、管理。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由  方提供,日常维护和作业面防护由  方负责;由总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总包方应会同分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9、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10、有义务对分包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1、有义务对分包人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四、分包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项目经理(劳务队长):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安全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2、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3、按总包方制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分包方承担的施工范围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自施部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严格服从、及时履行总包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全部相关要求。

4、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积极参加总包组织的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5、严格贯彻执行甲方有关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

6、分包方必须遵守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顺应总包的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会议纪要或其他文件要求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1)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专业分包的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审批)。

---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安全教育制度

---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建筑施工平安卡”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

---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 分包方应执行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并予以积极配合;分包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分包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分包方必须按要求落实隐患整改消项。

(4)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符合总包要求的机械设备。

---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经理部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按当地政府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或第三方专门机构)的专业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拆除)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分包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检验收制度。

(5)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等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宜在总包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合格分供方名册》范围内采购。

----分包方自行采购的上述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等资料以备查验并无条件接受第三方抽样检测、检验。

(6)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按照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意外伤害保险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分包方员工在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总包方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积极配合总包及其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

---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发生伤亡事故后,分包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分包方应当承担因为分包方事故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总包方工作的事件给总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7、安全防范

(1)施工现场和施工操作面,须按总包方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做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分包方应给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和作业面安全防防护设施,未经总包方许可,分包方不得随意拆除

8、消防保卫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当地政府、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应足额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处罚

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包方,总包人有权给予个人100元-2000元罚款、单位500-10000元罚款或者责令停工整顿;情节特别恶劣的,清退出场,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1.分包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现场隐患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

2.因分包方施工现场隐患、违章、违纪较多,造成事故或者影响总包方安全生产评比、达标、“双优工地”评价及给总包方带来社会负面影响的。

3.接到总包方《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

4.分包方自带机械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备、劳保用品未组织总包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

5.忽视安全生产,不按措施、方案、操作规程等组织施工的。

6.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对于此类原因所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权对其加重罚款。

7、因乙方原因,导致总包方在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检查时受到不良行为、企业诚信等级扣分或红黄色警示处罚的,乙方按以下约定向甲方缴纳罚款;

7.1 每扣一分乙方向总包方缴纳一万元罚款;

7.2 黄色警示,乙方向总包方缴纳10万元罚款;

7.3 红色警示,乙方向总包方缴纳50万元罚款;

7.4若乙方拒绝缴纳上述罚款,专业工程竣工验收时,总包方不予签字盖章,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8、其他违反总包方安全管理规定的按《安全检查处罚标准》执行;

安全检查处罚标准

六、履约和索赔

1、由于总包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分包人员伤亡,由总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分包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分包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总包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专业分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总包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或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

七、其他

1、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2、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总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另附专用条款约定。

总包:(公章)                         分包:(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二篇: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名称:空军工程设计研究局综合业务楼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洋桥12号院

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起重机械供应及现场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权力和责任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二)甲方的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甲方管理人员对乙方供应起重机械交验(装、卸)过程、操作行为、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按甲方规定进行安全奖罚。

3.负责对自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及时向乙方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4.负责指定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路线,作业区域、卸料地点和作业时间,乙方人员和施工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其他区域。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更换。

6.对乙方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三)乙方的责任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环 1

境污染事故, 无一般事故和轻伤事故的发生, 对本单位的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进行管理。

2.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以防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签订按权生产责任书,责任到人。

3.对所供应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资的装卸、使用、存放等安全性方面,书面告知甲方。

4.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要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负责组织对施工人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能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和未满16周岁的童工。

5.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私自使用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临电设施等物资。不得私自雇佣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作业,违者罚款1000元/人。

6.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安排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包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由于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的伤、残、亡事故,由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由乙方负责作业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居事宜。

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的,除对其责任人进行处理外,并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与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的处理由乙方协助甲方予以处理。

4.乙方雇佣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和登记进行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全责。

三、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按时完成,则每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除由乙方成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罚金:

2

1)死亡事故罚款20~50万元人民币;

2)重大伤亡事故每人次罚款10万元人民币;

3)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3千元人民币;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所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处罚即可生效。

四、其他

1.奖罚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人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

2.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3.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4.本协议适应范围

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租赁单位现场起重机械退场的第三天止。

五: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六:乙防现场安全负责人:

七: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企业所在地: 企业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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