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项目部

工程名称:水碾屯二村回迁项目2#、6#、8#楼住宅楼 项目部(甲方):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项目部

工程承包方(乙方):安徽省铜陵京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承包形式:清包工 工程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水碾屯村北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项目部

乙方:安徽省铜陵京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分包工程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星海乐器厂及土储地块经济适用房3#4#及地下车库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坝镇红松园6号

实施日期: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

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协议。

在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0.1%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乙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到北京市建委外管处备案、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甲方上级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以及甲方的其他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乙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

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乙方新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有关部门颁发),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乙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制度。

4.9、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乙方必须要个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11.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励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乙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乙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正规的厂家。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乙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口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报甲方比准,但

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乙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乙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有甲方决定;

4.13.12、乙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款,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 乙方须配备至少一名(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 凡由于乙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乙方工人负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 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CI战略的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争议的处理:

1、当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八、有效期

自 20xx年5月31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项目经理: 现场负责人:

安 全 员: 安 全 员: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名称:空军工程设计研究局综合业务楼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洋桥12号院

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起重机械供应及现场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权力和责任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二)甲方的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甲方管理人员对乙方供应起重机械交验(装、卸)过程、操作行为、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按甲方规定进行安全奖罚。

3.负责对自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及时向乙方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4.负责指定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路线,作业区域、卸料地点和作业时间,乙方人员和施工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其他区域。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更换。

6.对乙方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三)乙方的责任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环 1

境污染事故, 无一般事故和轻伤事故的发生, 对本单位的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进行管理。

2.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以防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签订按权生产责任书,责任到人。

3.对所供应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资的装卸、使用、存放等安全性方面,书面告知甲方。

4.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要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负责组织对施工人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能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和未满16周岁的童工。

5.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私自使用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临电设施等物资。不得私自雇佣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作业,违者罚款1000元/人。

6.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安排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包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由于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的伤、残、亡事故,由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由乙方负责作业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居事宜。

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的,除对其责任人进行处理外,并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与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的处理由乙方协助甲方予以处理。

4.乙方雇佣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和登记进行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全责。

三、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按时完成,则每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除由乙方成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罚金:

2

1)死亡事故罚款20~50万元人民币;

2)重大伤亡事故每人次罚款10万元人民币;

3)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3千元人民币;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所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处罚即可生效。

四、其他

1.奖罚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人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

2.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3.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4.本协议适应范围

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租赁单位现场起重机械退场的第三天止。

五: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六:乙防现场安全负责人:

七: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企业所在地: 企业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