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谷合作经营协议书 2

海口兰花谷休闲庄园

承包经营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将其所有的餐饮店与乙方进行合作,即交由乙进行全权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本着整合彼此优势资源,利益共享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

于 。所有经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经营出现盈利时,乙方享有约定的盈利份额。

二、合同期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为表示双方合作的诚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营运,甲方应交给乙方经营流

动资金¥ 元,保证正常的经营运作。

三、合作的方式:

1. 甲方拥有合家欢餐饮店所有权,全权交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包括人事

管理权、物料进购、出品管理、策划及对外宣传推广等营运管理权。

2. 店内所有资产(含用具、餐具等)将交给乙方支配、使用。

3. 利润分成: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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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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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甲方对门店拥有归属权,对外名誉权。是工商及税务机关所登记的所有人及责任人。所有相关经营活动所需的证照由甲方负责。 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合作过程中的经营情况,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及意见,乙方应重视甲方的建议和意见。 甲方对餐厅的财务收支有知情权。甲方委派财务监督人员,对财务收支情况时行监管。 甲方不直接参与餐厅的经营管理事务,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议及意见可以向乙方单独提出。 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的所有经营行为,充分保障乙方正确合理经营活

动。不参与餐厅的人事、进货、宣传推广的具体行为。

6、

7、 按国家法律准时足额的将员工的工资、社保及相关员工福利待遇交给乙方支付给员工。 甲方应按时承担餐厅的所有经营费用(含人工、租金、水电费、工商

税务等相关经营费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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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乙方享有盈利应得的份额。 乙方对餐厅享有绝对的经营管理权,包括:经营策划、人事管理、出品、物料采购等。 工作人员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员由乙方进行培训、管理及调配。 乙方保证在正式合作后起6个月内将餐厅经营业绩达到盈利状态。 乙方将诚信、用心的做好经营管理活动,尽快将餐厅达到盈利状态。 乙方将诚信经营,如因乙方不当行为给餐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

任。

六、合作正式开始后在6个月内如没有达到盈利状态,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

合,双方进行财务清算后,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权,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现盈利,将提取利润的10%作为经营管理基金后按7:3分成,以每月

15日结算并分配完毕。经营管理基金由乙方负责保管、管理,用于改善餐厅员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满没有用完的将按7:3分成处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况由甲方承担责任:

1、

2、

3、

4、 合同期内如果出现劳资纠纷或工伤事故的。 合作期内非乙方及员工原因所发生的食物中毒的。 因经营过程中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或诉讼的。 员工非故意行为造成损失的。

十、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发生人工等相关

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作出一

切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合同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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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双方不续约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将自动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合作期进行6个月内如未能达到盈利状态,甲方在付清员工工资并经

双方清算后,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4、 如遇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政府行为、战争、暴动等自然灾害或政

局动荡之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实现的。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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