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合作协议

个人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投资合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一、投资项目

项目名称:福建Xxx有限公司

二、项目注册资金

人民币:伍佰万整;小写:500万;

三、项目总投入金额

人民币:壹佰万整;小写:100万;

四、个人投资合作方式和内容

1 、合作方式

甲方现持有福建韩香缘茶业有限公司30%的股份,经过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下,乙方以现金方式投资甲方所持有(福建韩香缘茶业有限公司)的股份,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

五、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为___________年,合作期满后自动解除合约,如双方自愿续约可另定协议续约。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甲乙双方拥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同时自愿承担赢亏责任,如乙方自愿参与项目的经营与管理或担任一定的职务,按公司劳动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和年初参与分红。

2、甲方应监督公司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和公司运作管理问题等。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甲方有责任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管理、市场开拓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3、公司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最终归属权为福建韩香缘茶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所有,乙方在合作期间享有公司的利润分红。

4、甲乙双方在公司经营期限内不得退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股:

⑴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⑵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⑶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⑷甲乙双方合同期满;

七、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为公司经营过程的净利润(扣除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所有成本含税收);

2、利润分红按年度计算,分红时间为每年农历正月份,如因财务方面的原因而推迟,所推迟的时间不得超过60天;

3、利润分红按甲乙双方投资金额和所占有的股份比例分红:

甲方占公司净利润的:__________%

乙方占公司净利润的: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上述比例共同承担赢亏风险。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作期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中的条例规定则视为违约处理,违约方应赔尝损失方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不得在正常经营期内抽出资金退股,任何一方违反规定需赔尝损失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抽出一定资金,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字;

3、对不可抗拒因素的处理:如因各种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而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条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时,应把合同规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延长时间,延长时间根据所遭受不可抗拒事件时间相等。

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公司注册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1式2 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个人投资入股合作协议

个人投资入股合作协议(合同)书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姓名: 林毅 入股金额:¥ 贰拾陆万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陈金华 入股金额:¥ 壹拾叁万贰千元整 (大写) 姓名: 林新 入股金额:¥ 玖万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童庆荣 入股金额:¥ 壹拾柒万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阮新仁 入股金额:¥ 壹拾叁万贰千元整 (大写)

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发展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 安顺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自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2月24日。十年合作期满后,经协商,三个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同意继续合作时,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三、合作方式和内容

1.各股东入股资金共计:¥捌拾万元整 (大写) 。

2.企业日常资金管理:每月15号进行资金盘点,每月25号

进行加油站流动资金结算。

3.企业日常资金支出超过:¥伍千元整(大写)。必须经过3

个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同意。(日常拖油除外)

4.任何私人向出纳借支不得超过本月工资,负责后果出纳自

负。

四、条款的完整性

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

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

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

向书与建议。未经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书面修订,

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五、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中

一人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两个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

议和理由,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协商同意后才能

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

合同继续有效。

六.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一切事宜由三股东(林毅,林新,

陈金华)协商一致后才可实施,除林毅,林新,陈金华三个股东外,其他股东不得干涉,影响。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各股东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

二0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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