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医疗联合体协议书

医疗联合体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双方在人才、技术、管理等医疗资源的纵向流动,实现双方功能互补,从而进一步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构建医疗联合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双向转诊

1.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急危重症的患者转往甲方,甲方需将进入恢复期的乙方转诊患者转回乙方。

2.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设专人负责。乙方转诊住院患者直接入住病房,转诊就诊、检查患者以预约形式优先就诊。

3.甲方接乙方通知安排相关临床科室做好接诊准备,将接诊科室名称、院内位置、注意事项等电话反馈乙方。

4.甲方接诊科室人员优先安排以上转入患者,进行检查或办理住院,并保存双向转诊单(转出联)。

5.患者转回由主管医师开据双向转诊单(回转联)报甲方责任科室

办理转回手续,责任科室通知乙方做好接诊准备,并将回转信息转给乙方。

6.甲方接诊科室继续跟踪回转乙方患者的后续治疗,与乙方人员充分沟通,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

(二) 技术指导

1.甲方将筛选符合基层医院开展的适宜技术,帮助乙方开展诊疗项目,指导乙方实施并推广相关适宜技术。

2.甲方帮助乙方完善医疗管理、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乙方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3.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对其相关专业进行对口帮扶,定期派驻专家到乙方开展坐诊、查房、讲课等,帮助乙方确定并开展特色专业,对专业的发展进行指导。

4.甲方将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进行筛选,邀请乙方共同参与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

(三)人才培养

1.甲方为乙方人员提供免费进修、培训机会。

2.甲方举办短期培训班、学术交流等,对乙方人员进行免费轮训,提升其业务技术水平。

(四)资源共享

1.甲方有偿承担乙方不能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

4.甲方可向乙方有偿提供供应室消毒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 双向转诊

1.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急危重症的患者转往甲方,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甲方需将进入恢复期的乙方转诊患者转回乙方。

2.乙方通过甲方双向转诊负责人,将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基本信息上传至甲方,并填写双向转诊单(上转联)。

3.乙方应妥善安排患者转诊甲方,并提前与甲方相关负责人联系。病情危重者由甲方派出救护车接诊,其他患者可酌情护送转诊。双向转诊单(上转联)由患者携带直接前往甲方接诊科室就诊或办理住院。

4.乙方根据甲方回转患者信息,做好回转患者的接诊准备。

5.乙方主动与甲方患者转出科室加强联系,保障患者治疗的连贯性和延续性。

(二)技术支持

1.乙方在甲方指导下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诊疗标准执行。

2.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确定业务发展方向,积极配合甲方的技术帮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硬件条件。

3.乙方积极参与甲方新技术、新项目工作,或协作开展科研工作。

(三)人才培训

1.乙方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学术交流等,并对参加人员的学习效果进行测评。

2.乙方将年度进修计划,包括人数、进修专业等相关内容于每年

1月份报给甲方,方便甲方进行统一安排。

3.乙方可对甲方的业务培训提出需求和建议。

(四)资源共享

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开展检查、检验项目,对因条件所限无法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需转至甲方处开展。

三、组织管理

1.甲方、乙方为独立法人单位,甲方对乙方履行指导帮扶义务。

2.甲方将组织医联体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合体内部联席会议,主要解决医联体内业务发展、工作机制、对外宣传、协议履行等问题。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联合体例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联合体的健康发展。

四、其他事项

1、甲方只对乙方负有分级诊疗及业务辅导责任,如乙方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医疗技术及责任纠纷、事故,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本协议自20xx年1月 日起至20xx年1 月 日止。

3、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署协议。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区卫生主管部门各存1份。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

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联络部门: 电话:

乙方联络部门: 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第二篇: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谈判、签署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全部责任与义务,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另行签订分包协议。

4、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联合体牵头单位接受招标文件后,以及中标后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联合体组织,也不得更换联合体成员,否则将承担解除施工合同及没收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1合作原则

5.1.1联合体各成员在平等互利、密切合作的基础上组成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5.1.2投标联合体就此次投标范围内的项目采取独家合作投标,即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再与其他任何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或类似性质的投标组织。

5.2联合体各方责任与义务

(牵头单位名称) 负责 的施工,(联合单位名称)负责 的施工,联合体各单位确保相关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5.2.1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联合体各方各派一名负责人就本次投标项目组建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本项目投标和中标后的具体管理、协调联合体内部的工作。

5.2.2牵头人的责任与义务

作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项目前期的商务联系工作;

2)负责购买招标文件及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

3)承担合同责任和接受业主及监理的各项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接受本工程的工程款,并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3日内负责将各联合单位应得的工程款支付到位;

5)接受处罚:联合体任一成员有违约行为或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均先由牵头人负责承担全部违约责任,之后由牵头人协调联合体各单位应承担的相应份额;

6)负责本工程的竣工资料的汇总和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与业主洽谈、办理有关经济洽商和变更手续;

8)负责承担本工程的保修责任,保修事件发生时,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如属于其他联合单位的保修范围,也应由牵头单位出面协调其他联合单位完成保修工作,如其他联合单位拒不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则由牵头单位负责完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联合体成员内部协商承担;

9)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应领导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按照本协议第5.2条的责任分工,完成本工程的总承包建设。

10)承担本工程中标后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以及全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规费解缴、农民工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

5.2.3联合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联合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牵头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供所需资料;

2)服从牵头单位的管理,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工程的施工建设,负责约定的工程建设工作,并与牵头单位共同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3)负责自己承担部分工程的资料制作和管理工作;

4)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工程保修工作,承担自己施工范围内的保修责任;

5)承担自已施工范围内的违约责任。

5.2.4争议的解决

在投标或中标后的合作中,如发生争议,联合体各方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无论仲裁结果如何,均不影响招标人向联合体牵头单位追索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5.2.5风险与赔偿

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严格履行上述协议条款,如一方违反,首先由牵头单位负责承担后果及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根据此联合体协议的职责划分承担相应赔偿金额。

5.2.6其他

1)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相互合作,对获取的商务和技术资料、信息及时沟通,但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其他联合体成员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和分别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应严格履行,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在本协议中的责任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和利益,同时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至少6标)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3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书

致:(招标人)

本授权书宣告:(投标人主办方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和 (投标人成员方全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共同授权(姓名)为全权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名称) 合同段工程的投标活动中,全权代表我方(投标人主办方和成员方名称)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代理人姓名:(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联系电话:()。

主办方全称(公章):

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成员方全称(公章):

成员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全权代理人签字:

注:

1、本授权书应经公证机关公证。

2、本授权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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