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机械租赁合同(按月计算)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承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赁乙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间

2.1 租赁期限以机械设备进场双方验收完成后正式干活开始计算时间,到机械设备退场时间为止。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租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和操作人员表现及工程实际施工需要决定租赁期限。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停止使用租赁机械设备需提前 3 天通知乙方。乙方停止服务、租赁机械设备退场须提前 7 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机械设备方可退场。本合同月租费为固定单价,不予调整。(提示:建议约定最短使用时间,防止日后发生纠纷)

2.2 甲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能力、数量和技术性能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或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租赁内容和地点

3.1.租赁内容:配合甲方施工现场         等服务内容。

3.2.使用地点:                        。       

第四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4.1.租赁方式:乙方提供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服务。乙方雇佣操作和作业人员,仍保持对机械设备的所有权、控制权。 

  4.2.乙方为每台机械设备配备    名操作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等工作。操作人员必须依法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等完成本合同所必须的资质证照。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将检验资料报告和操作人员证件一份到甲方存档。

第五条 租赁费用和结算、付款方式

5.1.租赁费用: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费用每月人民币    元/月/台 (大写:(人民币          整  )(含税)。本租赁价格以当月日历天数计算为一个月,不足整月者按实际租赁工天折合计算租赁费。租赁费包含增值税及其它应由出租方承担的税费。(提示:也可约定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月/台 (大写:(人民币          整  )(含税))

5.2.租赁费起止时间

5.2.1.计费时间以在甲方对设备验证合格后开始。

5.2.2.在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因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由双方协商计算。

5.2.3.合同期满时,甲方必须提前 3天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接到通知后及时办理结算退场手续。

5.3.租赁时间签认

双方授权的委托人每天对服务的时间、内容进行签认,以便计算租赁费用。

5.4.机械设备的进退场及费用承担

机械设备进场时甲、乙双方需确认:乙方提供的租赁设备出厂时间       、已投入使用年限      、设备入场时的暂估价         (提示:该参数必须填写,不能空白)

机械设备的进退场费用:乙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费用及进退场运输。(提示:也可根据双方约定详细填写)

第六条 付款方式

    按当月日历天数计算1个月租赁费,每月支付一次租赁费(以现金或电汇方式),每月25日结算一次,由乙方凭甲方负责人签认的租赁费凭证以及正规机械设备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甲方财务领取。

第七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7.1.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7.1.1.租赁机械设备由乙方控制使用,乙方应提供状况良好的机械设备和证件齐全的操作人员,机械设备必须经甲方验证合格,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维修和保养记录、作业人员操作证及《特种作业设备人员证》原件给甲方核实,并提供一套复印件给甲方。

    7.1.2.乙方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安排,配合甲方施工,保证24小时随叫随到,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作业。

    7.1.3.负责配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设备技术状态完好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每月因维修造成累计停机超过两天以上,则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列租赁费。

7.1.4.负责提供润滑油、机油、滤清器及配件。

7.1.5.与甲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赁内容和时间的签认工作。

7.1.6.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存放机械设备,并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7.1.7.合同期间,乙方必须优先听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作业安排;因乙方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7.1.8.乙方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派遣,若有不服从统一安排的,每次乙方应向甲方缴纳5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7.1.9.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机械设备调离甲方工地范围或者承揽私活,否则乙方必须缴纳给甲方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1.10.负责租赁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道路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乙方及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进行赔偿。

7.1.11.乙方接到甲方退租通知书后不及时办理退租手续的,或乙方拒不接受租赁物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此产生的灭失、损毁、保管等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7.2.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7.2.1.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设备和人员的损伤,甲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7.2.2.租赁期间为租赁机械提供合理的、合适的燃油。燃油价格由甲方确定,由乙方指定有权领料人去甲方处加油并填写加油单据,甲方根据实际调拨的数量从乙方的每月结算费用中扣除。(提示:根据合同单价是否包含燃油价格,选择适用本条款)

7.2.3.与乙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服务内容和时间的签认工作,及时支付租赁费。

7.2.4.提供乙方操作司机的食宿。伙食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操作人员每人每天按       元收取。(提示:根据合同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本条款)

7.2.5. 租赁期间为租赁机械提供指定的地点存放机械设备,指定存放地点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予以变化,存放地点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乙方或乙方现场操作人员。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8.1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中的约定,乙方如违反7.1条款(除7.1.9条款外)约定的合同义务,乙方应按500元/次承担违约金,甲方可以在租赁费中扣减。

8.2 乙方在合同终止时必须接受租赁物。乙方接到甲方退租通知书后不及时办理退租手续的,或甲方自行交还租赁物乙方拒不接受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①提交甲方单位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②由      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提示: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一种。无论诉讼还是仲裁解决,均应选择与甲方最密切联系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如选择仲裁方式,机构名称必须准确,符合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其他

9.1甲方指定 现场施工负责人 ,乙方指定操作司机共同做好服务内容和时间的签认工作。

9.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每台机械须雇佣     名操作司机保证工地施工需要,甲方每月将组织不定期核查;若因司机原因影响机械设备使用,对缺勤天数按每名司机每天    元标准直接从租赁费中扣减;同时,因缺少司机严重影响机械设备使用效率,当月租赁费按    %计算,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3甲方加强对乙方操作司机现场管理,充分合理地调度使用租赁机械设备;乙方司机按照甲方职工标准执行现场考勤制度,否则乙方须按甲方对职工的管理制度予以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应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⑴司机不服从现场管理和施工安排的;⑵在施工中有倒卖油料现象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予以退租清场。甲方可以在结算时从租赁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9.4乙方应合理安排维修保养时间,每月机械维修保养时间不超过两天。若维修时间超过两天,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若因天气原因当月连续闲置达五天或当月累计闲置达十天时间(含维修保养、不出勤时间),且当月机械累计运转时间不足260小时,其超出两天的闲置天数的租赁费减半。天气原因导致闲置两天以上的,当月不再另行安排维修保养时间。

9.5甲、乙双方应认真及时地做好机械设备运转时间的签认和统计工作,若出现虚假签认情况,对其责任人予以严厉处罚。

9.6考虑防备特殊情况急用资金,每台机械设备预留第一次结算的   元租赁费作为备用资金;该款项在租赁合同终结清算后不计利息返还。(提示:根据合同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本条。)

9.7 本合同的债权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

9.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外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9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二篇:机械租赁合同(其它)

机械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

1、混凝土泵车

规格型号:52米 数量: 壹辆 租金:万/月.台

车辆要求:购买时间20xx年 操作人员:两名

规格型号:56米 数量:壹辆 租金:万/月.台

车辆要求:购买时间20xx年 操作人工: 两名

2、混凝土拖泵

规格型号: 60C 数量 :壹台 租金:元∕月.台

车辆要求:购买时间20xx年 操作人员:一名

3、混凝土搅拌车

规格型号: 12立方/台 数量4辆 租金元∕月.台

1

车辆要求:购买时间20xx年 操作人员:一名/辆

二、工作时间约定:

所有机械必须保证每月27天的正常工作时间,3天维修检查时间,若维修时间每超一天,则租金扣一天(按27天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机械的附属油、维修、零配件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负责配备车辆驾驶员,并承担相应工资、生活费用等其它费用。

3、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保险赔偿金及为 甲方赔偿)。

4、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结算租赁费用。

5、甲方负责租赁车辆的主油供应,并且承担操作员的住宿。

6、乙方车辆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配、安排,甲方必须保证提供车辆安全施工条件。

7、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车辆的安全事故责任、违章等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2

四、租期及费用结算方式:

1、租赁期限:租期年,从车辆进场签收开始计算租金。(车辆进场时间为:日)。

2、结算方式:每月底双方进行租金结算,次月号前甲方一次性将此笔租金的支付给乙方。剩余款项在所有车辆当年退场后3个工作日之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 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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