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换货管理协议

退换货管理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免除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给予乙方退换货的服务。双方经过认真友好的协商,就退换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首批进货零风险换货,甲方给予首批进货三个月内100%换货期。

2. 乙方可以就本区域滞销产品(除首批货外后续进货超3个月以上销售 期)退货给甲方(退货限额在实际回款额的20%以内),甲方按发货价回收,但运费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所有退货,必须事先书面申请并传真退货清单,得到甲方书面同 意后方可退货,乙方实际退货的品种和数量必须和申请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 促销产品或特价产品以及或双方另有约定不得退货的产品,乙方不得 退货。

5. 本协议作为“经销协议”的附件,必须和“经销协议”同时签署。共具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有效期及争议解决与“经销协议”相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第二篇:管理委托协议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委托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责、权、利一致、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以“ (以下简称“ ” )”的名义,就开发经营管理上海市中低价“四高”示范居住区江桥镇基地一号地块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方特别授权委托丙方负责住佳公司经营管理江桥镇基地一号地块住宅建设的开发建设工作,丙方在甲、乙方授权委托权限范围内以被委托管理人—上海中房住佳房产有限公司的名义全权签署有关文件,及处理住佳公司相关事务。

二、项目公司组建工作

1、项目公司名称:上海中房住佳房产有限公司

2、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贰仟万元整),其中甲方出资 1,000万元,占总股份的 50 %;乙方出资500 万元,占总股份的 25 %;丙方出资 500万元,占总股份的 25 %。

各方按各自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享受权利及承担相应义务。

3、项目公司董事会组成:

由甲方指派 出任该项目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长为该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召开董事会,讨论并决定公司重大决策。

由乙方指派 出任该项目公司的副董事长,负责项目的总体运作。

由丙方指派 出任该项目公司董事。

甲方委派一名财务总监并兼任该项目公司 。

4、该项目公司管理班子人员组成:

(1) 由丙方委派一人出任该项目公司的总经理,负责项目公司的

日常开发及管理。

(2) 由乙方委派一人出任该项目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项目公司

的日常开发经营管理总协调工作。

(3) 由甲方委派一人,出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乙、丙两方

各派一名财务人员。

(4)其余公司人员由管理班子负责组建聘用。

三、具体管理目标如下:

建设周期:在具备开发条件的基础上,多层建筑建设周期12个月,小高层建筑建设周期15个月。

建设造价:在三方确认的预算内,由丙方负责实施。(附件) 建设质量:一次合格率100%,单体建筑无渗漏,优质结构20%。 文明安全:创建文明工地,确保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四、丙方根据项目时间节点,编制资金运作表,甲、乙方经审定后,开发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各股东方应给予相应的支持

及配合,所筹措资金(包括贷款)由股东方按各自在项目公司中的投资投资比例负责筹措并按时到位。

五、该项目具体实施由副董事长牵头,总经理协助,实行项目利润包干制,具体如下:

由副董事长与总经理分别代表乙方与丙方与甲方签订项目利润包干协议,即该项目最低利润不得低于200元/m2(税前),则超额部分的30%作为奖励,奖励给乙方及丙方 。其余70%按甲、乙、丙各方所占股份比例分配。

六、甲、乙方选派财务总监一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计划内的资金运作监管。若丙方因不可预计、不可抗力等原因,须调整某子项实际发生费用时,应事先向甲、乙方汇报并同意调整后再予支持,否则财务总监有权拒付。

七、甲、乙方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丙方工作汇报,如遇重大事项,丙方应及时向甲、乙方报告,丙方每月编写工作简报及下月工作计划,报送甲、乙方。

八、本项目完成后,丙方将提交一份工作总结。

九、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三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丙方: 法人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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