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

军队房地产合作建设及租赁合同

甲方:郑州警备区后勤部

乙方:郑州海天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以下场地由乙方投资建设,并负责地上拆迁资金: 位置:

四至范围:

土地面积:

地上附属物状况:

2、合作建设的房产面积约为: (具体以实际为准),其中50%由乙方无偿使用,另外50%的使用权归甲方但甲方按本合同租赁给乙方使用。

3、建设周期乙方确定并报甲方备案。

4、建设资金及建设行为乙方负责,建设手续甲方负责。

第二条 合同有效期:

1、建设周期: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其中:无偿建设期,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有偿建设期自 年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乙方使用权期间:

权益归甲方的房产租赁给乙方,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权益归乙方的房产,乙方的权益至20xx年 月 日届满。

3、为体现奖罚一致,如果乙方提前完成建设,建设期满之前的日期不受影响,如果乙方迟延完成建设,则仍按原日期计算各项费用。

第三条 合同费用:

1、无偿建设期内,乙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2、有偿建设期内,乙方每月支付建设管理费用 元。

3、使用权期间内,权益归乙方部分的房产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租赁部分房产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一百贰十万元整。五年后当年租金案前一年租金的 ﹪递增;租金按每季度一次的方式预支结算,乙方于每季度的前一个月交付甲方年租金的四分之一。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第四条 租赁期内的水、电、暖、煤气等费用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另行计

量计价,由乙方承担。其费用按实际消费额计算,乙方于按照有关缴纳费用规定时限向有关主管部门直接缴纳。

第五条 自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 万元房地产建设租赁保证

金。甲方收取房地产建设租赁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局凭证。保证金冲抵乙方应付租费。

第六条 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在 年 月 日前将场地交付乙方,逾期交付乙方的各项期限顺延,

并视为甲方违约。

(二) 保证出租的房地产符合军队房地产租赁条件,对合同效力负责,确保不

存在权属争议、瑕疵或负担,不因自身债务或责任影响乙方权益,否则视为根本违约;

(三) 甲方负责办理本协议所需要的拆迁、建设、消防、土地、军队等有关部

门的手续,办理乙方所需水、电、气、暖设备的配套增容手续,保证乙方装修后正常使用,租赁期满后气配套设备应当移交给甲方。

(四) 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管理经营相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 保证乙方能够正常无障碍使用房产,否则除免除该期间租费外并每日支

付 元违约金,但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仅免除该期间的租费。

(六) 合同期间,甲方对场地及建筑物设定抵押,应当征得乙方

同意。

第七条 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在租赁期间完整有房屋使用权,根据需要合理使用房产,同时负责房屋

及配套设施的维修维护和安全防护工作,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看管维护,因管理不当或者人为原因所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丢失的,必须

予以修复或者按评估价值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的环境卫生、安全、防火以及住用人员登记管理、

计划生育等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在不影响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根据使用功能对所承租

房屋进行装修或者增扩设备,费用自理,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附属房屋装修的设施折价移交给甲方或自行拆除;

(四) 在不违背本合同期限和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将房地产分租、

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

(五) 租赁期内,不得利用租赁房产从事犯罪活动,自行承担行为所产生的后

果和法律责任。

(六) 承担租赁期内与甲方出租房地产权属无关的各种纠纷处理;

(七) 租赁期满时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财产交还甲

方,需要续租该房地产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八) 自觉遵守和接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房地产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按交租金总

额的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逾期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租赁房产。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交还给甲方,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收租金,并对乙方建设资金按照使用年限比例进行补偿。如对建筑物或出租物业存在赔偿或补偿的,双方应当按照投资比例公平合理分配。

(二) 乙方确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将所承租的房

地产及按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完好无损无条件交还甲方,并补偿甲方两个月的租金;

(三) 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解决未果时,

双方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含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第十一条 甲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向地方有关部门办理房地产备案

及其他有关手 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对第三人责任、处理争议的费用、律师费等。

2、除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合同应当支付 万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可增订附加条款,或者

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郑州警备区后勤部 郑州海天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地产租赁合同

房地产租赁合同

填写说明:本合同【】中的内容供填写时悬着使用,请将不选择的内容以划线删除;本合同空白部分三方不作约定时,应以划线删除。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证件地址: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证件地址: 通讯地址: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证件地址: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证件地址: 通讯地址:

经过经济方的促成,出租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房产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现租赁双方根据广州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房产的地址为: (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房地产权证面积】【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为: ,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权面积】【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为准),出租方同意将该房产出租给承租方作 使用,出租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

二、经纪方已清晰告知:租赁双方应当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三、租赁双方同意按下列约定出租和承租该房产:

1、租期:从年月日至

2、保证金:【人民币】【RMB¥】(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租金:每月【人民币】拾万【RMB¥】。

4、结算方式:租金按【月】【季】【年】结算。在每【月】【季】【年】的第金】【银行转账】付款方式缴付,交付地点在 。出租方应出具收据等证明。 出租方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四、签订本合同当日,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付保证金和首月租金。合同终止,承租方在付清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期迁出时,出租方应即时将保证金无息退回给承租方。如承租方违约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出租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

五、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交付该物业予承租方使用之日期为: 年 月 日。

六、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承担下列责任:

1、出租方提供【吉屋】/【家私电器(详见《家私电器清单》)】以及电话线码: ) 予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使用。

2、出租方负责对该房产定期安全检查,承租该房产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出

租方维修责任而延误该房产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产时,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

4、出租方负责缴清租赁期前该房产之管理费、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室内有线电视费

等一切杂费。

七、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时交纳租金及每月的管理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等一切杂费。 如承租方不按时交租,出租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

承租方须按当月租金的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缴纳租金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达 日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有权处理屋内一切物品,并没收保证金。

2、承租方依约交租而出租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可到有关部门申请证明,或向公证处

提存,则承租方不负延迟责任。

3、承租方使用该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

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以及遵守社会主义道德使用该房产,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

4、因使用需要对该房产进行矿、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

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出租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5、承租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房产及其设备,发现该房产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

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检查和维修,因承租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使用该房产不当或者人为造成该房产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6、承租方在该房产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出

租方同意,并由出租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7、租赁期间,非承租方的原因而该房产发生重大损坏或倾倒危险,出租方又不修缮,承租

方可提出退房或代出租方修缮,修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或以修缮费用抵消租金。

8、承租方不得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产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如

违反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该房产使用权,本合同自动解除,保证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承租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出租方同意。

10、租赁期届满且出租方要求收回该房产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回该房产及其设备给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产,应提前壹个月与出租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

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租赁期届满,租赁双方未续定期合同且出租方要求收回该房产,承租方逾期不交出承租

该房产的,出租方除期限承租方迁出和补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 %(小于100%)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 个月以

书面通知另一方。如出租方提前收回该房产的,除须退还保证金给承租方外,并须赔偿与保证金同等数目之金额予承租方;如承租方提前退租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在通知期间。承租方需照常缴交租金。

4、因承租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不经承租方同意单方收回房产,承租方须无条件

立即迁出该房产。如承租方逾期迁出时,则出租方在收回该房产时应由二至三名人员作证,并由大厦管理处进行见证。

5、如承租方拖欠租金、管理费或其他有关费用时,则出租方可将其存放在该房产的物品,

经仲裁裁决及申请执行后,由法院通过拍卖或以物抵债的方式进行抵偿,如仍不能抵偿上述拖欠费用时,出租方应先负责交清上述拖欠费用,且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继续追索直至清偿为止。

6、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 %支付滞纳金。

九、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承租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其个人之家具杂物全部搬走。如迁出后五

天内仍留下箱屋不搬清,则作放弃权利论,由出租方全权处理,承租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十、租赁期间,该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

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在租赁期间内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十二、租赁期内因征地拆迁的,双方应共同遵守《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否则,由

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物业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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