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租赁合同

编号:

[ ] 房租合字第 号

房地产租赁合同

中国人民解放军

94826部队后勤部企业管理办公室印制

使 用 须 知

一、出租单位(人)在征得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书面同意,方可签订转租、分租合同,并且必须使用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负印制的制式合同。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规定的合同条款内。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随合同一并上报。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制式合同转借他人(非租赁军队房地产人员)使用。

四、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申报审批,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合同审核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空格部分由租赁双方协商填写。若无填写内容的,须用斜杠(/)替代;“出租方(甲方)”栏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出租单位(人)全称(或姓名);“承租方(乙方)”栏应当填写承租单位全称或承租人姓名。

六、签订租赁合同应当使用黑色钢笔书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房地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在上海市 路 号的房地产,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场地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本宗房地产所有权属于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 租赁用途为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的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甲方与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签订合同规定的截止日期,否则,本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第四条 房地产年租金(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租金按 (月、季)结算或者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房地产租赁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向乙方开具赁证。

第五条 租赁期间内的水、电、暖、煤气、设备、物业管理、环

保、治安等费用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承担。其费用按月结算, 乙方于每月底前6日内向相关主管部门交纳。

第六条 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证出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没有纠纷,发生权属纠纷,负责处理;

(二)负责向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审核能等相关手续;

(三)负责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因老旧及自然损坏的修缮工作,甲方应在堪察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修复。

第七条 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护,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种过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按评估价值赠偿;

(二)乙方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的环境秩序、安全防火、卫生防疫及住用人员的登记管理、政治审核、计划生育等工作,及时向甲方及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出示营业证照及行业许可证等,并提供政治审核、计划生育及身份证明等资信证明材料。

(三)乙方承租本宗房地产后必须进行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所承租的房屋开办洗浴桑拿、夜总会、歌舞厅、个体小诊所、棋牌室等损军队形象和声誉的特许经营项目,严禁利用军队空余房地产从事(黄、赌 、毒、制假售假、贩私、藏私等及生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四)乙方在不违反条约条款的前提下,可以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如确定需转让时应征得甲方及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并在转让过程中不得收取除添置的可动产折旧费用外的其它任何

费用,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经营行业不得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三小条之约定,不得擅自改变本宗房地产状况(含房屋结构及墙面外观等)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添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得擅自对所承租的房屋外进行改造。在场地上新建或添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时,应事先向甲方及军队房地产和管理部门提供建设方案、资,资料等,并征得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方可实施。对房屋改造装修、扩增设备,或在场地上新建或添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按上海市职能主管部门及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配备相关安全设备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灯等相关安全设备设施。如未按规定要求及时配备相关安全设备设施的,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终止营业等相应措施,并在期间所发生的事故及造成的损失、损害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如需继续承租本宗房地产的,则应当在租赁期满叁个月内提出,经甲方及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审批登记等手续;

(九)乙方承担租赁期内与甲方出租房地产权属无关的各种纠纷处理;

(十)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甲方和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管理,接受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乙方所承租的房地产,因军事军队规划建设及地方城市南

规划建设行等需要提前终止的,必须以实上方文件证明核实并出具搬迁通知,乙方接到通知日起叁个月内无条年配合搬离厂内一切设备财产。让出所租赁的及本合同约定的地块权属归军队房地产管量部门所有,根据国家搬迁、动迁法地面财产按实际赔偿归乙方所有,乙方与甲方无任何债务、债权情况下甲方无息退还地产租赁押金,终止所有一切合同。甲方租给乙方田地,由乙方规划选非标厂房或仓库。乙方租赁部队田地在合同开始基础上,永久不得涨价在合同叁年短期签约中最起码叁拾年内不能由部队自已作任何借口使用,除非是备如国家动用按国家规定法赔偿。否则在叁拾年后一直下去老价格乙方租用使用权,甲方做到三通负责到位,甲方给乙方免租期为壹年,在合同期内乙方遇到意外事例,甲方无条件协助能决处理。

(二)甲方因非军事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给定权属归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全部财产无偿移交给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收租金,并补偿两个月租金给乙方作为搬迁费用,并无息退还房地产租赁押金。

(三)乙方确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叁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应当及时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给定权属归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全部财产无偿交给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取金,乙方应补偿甲方两个月租金,并不得退还房地产租赁押金;

(四)乙方应不按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要求落实相关租赁安全工作及不按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信证明、政审计划生育、人员登记管理等材料,不服从甲方及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管理或不接受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

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第九条 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六约定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约定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作为违约金;

(三)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因素,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房地产租赁押金等费用,押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四)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等相关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滞交经费总额的3%向乙方加收违约金;逾期10日,乙方除应补充所欠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滞交经费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按本合同给定权属归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全部财产,同时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等,属于乙方的财产在没有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之前,乙方不得搬走;逾期30日,乙方应按照租赁期间租金的3倍向甲方不得搬走;逾期30日,乙方应按照租赁期间租金的3倍向甲方支付占用费,同时甲方可将乙方财产收归甲方所有,以抵扣所欠经费,乙方不得有异议,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则应金额补足。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含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业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加盖章合同审核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生效的一个月内向当地有关部门及

时申琼请并办妥营业执照及行业(安全、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增订附加

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军队

房地产管理部门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意见(盖章):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地产租赁合同》(双方)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 租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经过经纪方的促成,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租赁双方根据北海市有关房产

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 租赁房产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该房产”),该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为准),甲方同意将该房产出租给乙方作_住宅_使用,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

二、 租赁双方同意按下列约定出租和承租该房产:

1、 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_____年。

2、 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时 以大写为准,下同)。

3、 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元整(【RMB¥】____________元)。

4、 结算方式:租金按 结算。

5、 甲方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帐号:

三、 签定本合同当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保证金和 第一季度 租金。合同终止,乙方在付清租金及

其他费用并按期迁出时,甲方应即时将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

四、 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 甲方负责对该房产定期安全检查,承担该房产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甲方维修责任

而延误该房产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2、 租赁期间转让该房产时,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 甲方负责缴清租赁期前该房产之管理费、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室内有线电视费等一切杂费。

4、 租赁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能在租赁期内加租价。

五、 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 依时交纳租金及每月的管理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等杂费。乙方需提前十天缴纳下季度的租金。如果逾期缴纳租金达十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

有权处理屋内一切物品,并没收保证金。

2、 乙方使用该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

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以及遵守社会主义道德使用该房产,否则,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

3、 因使用需要对该房产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甲方书面

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4、 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房产及其设备,发现该房产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

配合出租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使用该房产不当或者人为造成该房产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5、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该房产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

动放弃该房产使用权,本合同自动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

偿。

6、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租房押金顶替房屋的租金。

7、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届时乙方必须按时将房屋退还甲方。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选。

- 1 -

六、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

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租赁期届满,租赁双方未续定期合同且出租方要求收回该房产,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该房产的,

甲方限期承租方迁出和补交占用期租金。

3、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无任何理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4、 如甲方提前收回该房产的,除须退还保证金给乙方外,并须赔偿与保证金同等数目之金额予承租

方;如乙方提 前退租的,甲方没收全部保证金。

5、 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其个人之家俱杂物全部搬走。如迁出后五天内仍留

下箱物不搬清,则作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6、 甲方交给乙方钥匙 把,乙方退房时一并退还,损坏或遗失按每把50元赔偿。也可自行换锁,以免出现丢失或被盗,出现后果乙方自己负责赔偿,与甲方,经纪方无关。

七、 租赁期间,该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

履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同意提交北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

合同双方兹于上述 年 月 日亲笔签名(请用正楷签名)属实。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 2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