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

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自愿租用乙方设备及辅件,双方就施工升降机设备租赁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租金、设备高度、预租期

注: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租金台班按月计算,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不因现场停水、停电、停工等各种原因终止(春节放假7天不计算租金)。

二、租赁时间、价格及计算方式:

1、租赁时间:自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自检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设备出场、租赁设备具备正常拆除条件之日止。

2、加高租赁单价:因工程施工要求需加高设备,为保证设备安全使用,由乙方在设备规定升高范围内向甲方出租超高标准节及附着装置。设备超高部分增加标准节租金7元/节/天,附着方框租金7元/套/天,台班收取从安装之日起到拆除之日止。

3、由甲方提供租赁设备操作工人的约定:持有效证件上岗,遵守相关规定,甲方对操作指挥人员的有效证件实行押证管理。

三、付款方式:

租赁费支付时间从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自检合格之日计算租期,每两月结算一次租金。甲方未按时结算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将设备停止使用;停止使用期间不中断租期的计算,设备出场之前结清所有租赁尾款,否则设备不出场。

设备进出场:进场安装且自检合格后次日付清进出场费用。

四、甲方责任:

1、提供租用设备的现场使用条件:进场道路、电源、水源、设备基础施工、必要的照明、简易机棚、保养场地,并负责设备进场后的保卫工作。

2、在设备进场卸车、安装、维修拆卸及退场装车等期间向乙方提供满足作业的现场条件及免费提供塔机安装,电焊机乙炔氧气配合安装,做好现场协调工作。甲方满足乙方在安装、拆卸时所需的现场条件。

3、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入场前教育、施工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交底,甲方负责对其进行日常工作的安排和安全管理。

4、提供设备的水、电等并承担费用;确保电压380V、±5%范围内和三相平衡。

5、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与安全检查;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若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费用。

五、乙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时间乙方提供性能良好、保证能正常使用的施工升降机和优质服务。必须具备安装、维修资质。负责运输、安装、拆卸、维修工作。安装前提供施工升降机基础施工图、安装单位、安装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许可证、产品出场合格证及安装施工方案,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书面告知书》。安装后负责报请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实施检测,塔式起重机必须检测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及合格牌,费用由乙方负责;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书,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的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组织具有相应资格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及时处理出租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满足甲方施工要求。协助甲方填报《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有关资料除上报工地隶属安检站外并留存一份复印件(盖出租企业鲜章)给甲方备查。

2、乙方需定期每月组织人员对租赁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作好记录,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维修、保养时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甲方损失。日常保养及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乙方每月至少一次对施工升降机进行安全检查并出具月检表。在安装、拆除设备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设备预埋件的制作。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交底,及时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

六、违约责任

(一)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按违约金额3‰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其他情况:   无    

(二)发生下列情况,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其他情况:

乙方安装单位、安装人员资格证书、设备备案表、出租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出租单位维修许可证、生产厂家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及安装施工方案(不得缺失审批项),必须盖出租单位公章。

七、环境、职业健康

1、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及时进行检测,减少使用过程中噪声的产生。

2、甲方发现设备产生的噪声超过相关规定的噪声限制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查明原因,找出噪音源,确保噪音控制在规范范围内。

八、争议

甲乙双方约定,在履约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手友好协商解决,或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双方其他约定

每台施工升降机操作工由甲方负责。

十、本合同所有条款,双方理解一致;该共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第二篇: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供方: 签订时间: 需方: 签订时间: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一、 设备进入现场前,使用单位负责创造好使用条件:如道路、水源、设备基础、设备渗水坑、

乔水沟辅助设施,将设备开关箱设在离设备基础水平基础三米以内。

二、 设备进场由 负责,出场由 负责。安装拆卸由 负责。进退场费由

乙方负责,计每台 元整。按装完付 元,退场前付 元。

三、 设备进入现场开始倒退回,中间无报停,春节期间,设备报停不超过45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需方必须申请报停单,经供方同意后签字,方可报停。

四、 设备进场后,由需方负责设备的保卫工作,发生拆卸机械或设备丢失或设备被扣压无法追回

的,由需方按设备原值进行赔偿。设备原价值共计 元。大写: 元。

五、 机械租赁费的计取:按每两个月结算一次,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以设备

报停的当天为止)

六、 机械使用期间的维修保养:在正常使用中,如需方使用不当或违章作业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的,

由需方负责赔偿,除此之外,机械的维修和保养及机械的损坏均由供方负责。

七、 对超过两个月不交租赁费,供方单位有权停机或回收全部设备。

八、 在机械设备退场之日起二十日之内需方结清全部的租赁费的剩余的费用。逾期每天将按所欠

金额的2%收取止滞金,直到结清为止。

九、 在机械使用过程中,如果机械出现问题,供方必须在需方通知后五个小时内赶到施工现场,并立即对机械进行维修,如不能及时到场的,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如有其它约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不能解决的,双方可向当地的执法机关解决。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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