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协议

帮扶协议

游仙区农村卫生院定点帮扶协议书

甲方:绵阳市游仙区忠兴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绵阳市游仙区凤凰乡卫生院(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局发XX号文件《关于加强区域内卫生院定向帮扶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医院之间的技术协作,充分利用双方医疗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巩固和发展各自医疗资源优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利、高效、安全、全面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双方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并实现双赢的良好局面,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推动此项工作长期可持续开展,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利用自身医疗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帮助乙方提高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水平。

2、结合乙方实际需要,甲方安排资金为乙方配备急需的基本设施设备。

3、对乙方开具并计收费用的特检病员给予优先安排。

4、甲方对乙方转诊来的病人应安排绿色通道。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凡遇危、急、难、重症病人,应优先请甲方会诊或转送到甲方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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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协议

2、乙方限于功能定位和医疗条件而不能开展的诊疗、检查项目,应直接安排患者到甲方诊疗。

3、乙方应根据自身实际向甲方提交具体帮扶内容和措施,在接受相应帮扶措施后应推动此项工作长期持续开展。如遇设备闲置,甲方可酌情收回。

4、乙方承担甲方移交设备设施的维修及保养责任。

三、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再行协商续订协议书。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所涉及相关技术服务收费由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备忘录。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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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协议

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协议

甲方:

乙方:被帮扶户

为了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深入开展,让部分计划生育户率先富起来,加快农村脱贫致奔小康的步伐。经双方商定,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应向乙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政策咨询、宣传教育、药具的发放和节育技术服务。2、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3、指导乙方调整产业结构,提供技术服务。4、甲方帮助乙方制定发展计划,提供致富信息。

二、乙方应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坚持一对夫妇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主动接受查病、查孕、查环和医治妇科病等优质服务,落实节育补救措施,保证不违法怀孕、不违法生育。与此同时,坚持勤俭持家,勤劳致富,运用科学技术,发展种养业和私营经济以及引导外出务工经营,确保当年人均收入增长20%以上。并争当“五星文明户”,力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双丰收。

三、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此协议一式叁份:帮扶部门、被帮扶户、乡镇计生办各执一份。

甲方: 帮扶责任人:

乙方: 被帮扶户:

二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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