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贷款协议

联合贷款协议

甲方:四川高瑞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赵全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广元鹤霖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谭鹤鸣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广元腾昌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开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丁方:周友荣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拓展事业,壮大企业的发展,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诚

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协商一致达

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向四川省世纪创投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贷款伍仟五佰万元(5500万元),享有该笔贷款共同的权利,承

担连带债务。

第二条:四川高瑞达贸易有限公司用“旺府林权字(2014)第

2130030137号”和“旺府林权字(2014)第2127030318号林权证共

10558.2母抵押贷款3000万元整,广元鹤霖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用 抵押担保贷款1000万元整,广元腾昌建材有限公司用“旺府林权字

(2013)第2122140534号的林权证共9048亩抵押贷款1500万元。

第三条:甲、乙、丙三方必须在20xx年10月15日之前准备好林权

证等一系列贷款手续,以便在20xx年11月11日之前共同把贷款办

理下来。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中如果有任何一方出现拿不出法定的林权证和融资公司、银行要求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和文件给甲、乙、丙、丁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其自己承担,其它合同当事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其它合同当事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给予赔偿一百万元(100,0000)的损失费,并且承担为办理该笔贷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该伍仟五佰万元(5500万元)的贷款,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贷款数目的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费用。

第六条:该伍仟五佰万元(55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为三年。如若贷款期限到期出现一方未能按时归还本金及利息的情形,由其自己承担伍仟五佰万元(5500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第七条:为了顺利办下该笔贷款,由丁方负责统筹协调办理该贷款事宜,丁方有权监督办理该贷款的事宜(包括监督、督促甲、乙、丙三方准备好林权证等相关贷款手续、监督公证等事宜)。

第八条:如果甲、乙、丙、丁四方就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利州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9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签字盖章生效。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委托代办贷款协议

银行按揭委托代办协议

甲方(即委托方):

乙方(即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二手房按揭贷款。

第二条 抵押物及贷款额度

1.用于贷款的房屋位于: ,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

2.贷款额度 万元,还款期限为 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第三条 贷款费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预先收取甲方 作为订金。

房子入抵押之日,甲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乙方代办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如因甲方资料不完整、不真实、征信不正常,抵押物有担保、被查封等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无需返还甲方订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四条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用于贷款的抵押物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处分权且没有用于其他担保和抵押、查封等产权纠纷;

2.甲方保证贷款人征信正常、并符合贷款银行要求;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材料,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4.甲方和乙方协商办理贷款手续的时间,协商不成,由乙方指定;

5.甲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

6.甲方对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时、准确的办理贷款手续,以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完成贷款手续;并保证贷款人在 工作日内将贷款放到 账户上;

3.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

4.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

6.乙方对甲方因履行本合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7.在办理贷款手续中所产生的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公证费、担保费、工本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项之甲方义务第1、2款项中所述行为任意一条导致乙方无法办理贷款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1

2. 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报酬额的

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泄露乙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

失。

2. 乙方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

全部经济损失。

3. 乙方在委托代办事项中,因工作疏漏,遗失甲方的证件、文件、资料、#5@p等原件的,应

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第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空格部分及备注部分填写的文字

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受托方、委托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补充协议:

委托方: 受托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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