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协议书

业务协作约定书

甲方:

乙方:注册税务师王兰鲜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税收法规进行审核,以便于企业会计核算在执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前提下,与税收法规的规定相一致。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目的和范围

(一)目的:

企业日常会计核算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和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二)范围:

对企业日常会计核算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从税收法规的角度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1、将会计核算期间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形成会计核算资料。

2、将企业的会计核算资料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甲方的义务是:1、甲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甲方配合乙方开展此项工作,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本约定书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咨询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1、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会计核算资料从纳税的角度进行审核,为企业日常会计核算所涉及的纳税申报和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提供税务咨询并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

2、乙方纳税咨询在每月末结账前完成当月工作。

乙方的义务是:1、如发现甲方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涉税问题,导致有产生重大弊端的可能,乙方可将其情况以备忘录的形式报告给甲方。

2、由于乙方的税务咨询是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难免存在在审核过程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咨询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管理责任。

3、乙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有关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甲方以外的第三者。

四、业务收费

经双方协商,业务约定期限半年,甲方付给乙方咨询费人民币25,000.00元/半年。分季度付款,每季度末付现金12,500.00元。

五、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在20xx年 月 日之前有效。如需续约,另行协商有关事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乙方应对其承诺的各项内容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于甲方配合、协助不利,造成乙方不能完成咨询工作的,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咨询工作,甲方有权拒付代理费用;

3、在咨询过程中如有一方随意改变或终止委托,应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七、其他事宜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会计税务顾问协议书

武汉亚华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税务顾问服务合同

编号: WHYH201508

甲 方:湖北珞珈同欣产业联盟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武汉亚华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及税务顾问服务。现就该项业务达成如下协定:

一、委托业务任务

乙方此次接受委托的业务任务如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对甲方20xx年,20xx年和20xx年的账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对甲方内部控制提出建议和意见,提供专项审计报告,为甲方提供20xx年度会计顾问和税务顾问服务。

二、双方责任与义务

1、湖北珞珈同欣产业联盟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甲方有如下责任与义务:

(1)及时提供乙方认为需要的财务、税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

(2)为乙方收集资料,提供适当的便利条件;

(3)及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除非不可抗力因素,一般不终止执行本合同,如在必要时终止执行本合同,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武汉亚华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乙方有如下责任与义务:

(1)及时按照本委托书确认的委托范围及任务提供服务;

(2)严格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

(3)及时就税务顾问范围提供专业意见;

(4)有权利就本项委托业务,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5)除非不可抗力因素,一般不终止执行本合同,如在必要时终止执行本合同,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武汉亚华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在甲方需要时,为甲方免费出具审计报告和税务汇算清缴报告;

(7)不定期为甲方解答财务处理中遇到的会计政策和税务政策疑难问题。

三、收费

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双方责任与义务,乙方就本项委托业务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1、收费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税务顾问服务,

2、收费方式:

(1)自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顾问费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2)经商定,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支付顾问费壹万元整,余款壹万元整提交审计报告付清。

四、其它

双方本着共同完成此项业务的意愿签署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湖北珞珈同欣产业联盟投资股份 乙方:武汉亚华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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