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协议

物管协议

第一章 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为:0.6元/月/平方米;物管公约保证金1000元,三年之内无违反公约条例全额返还,返还之后续约。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位清洁卫生费用,如购买保洁工具,消毒药品等;

(4)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位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3、在本合同执行期限内,如遇政府调整收费标准或因国家政策调整等情况引起的乙方严重亏损,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增加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4、在合同期间,经双方协商由乙方代第三方收取的相关费用(收视费、取暖费等),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业主对第三方服务不满意的,由物业公司帮助业主和第三方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业主应直接要求第三方解决,或依法维权。

5、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的交费约定,业主需及时到乙方物业管理部门备存。

装修保证金,一般包括1、装修日期和时间规定(不在规定的时间施工会罚没保证金)2、对不准施工部分的规定(比如随意动了管线要罚没保证金)3、装修垃圾的清除规定等等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和物业区域内的相关管理制度;

(2)审批乙方拟定的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负责组织施工结束后的验收工作,对不合格的施工责成返工;

(3)监督乙方公示年度财务报表;

(4)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监督乙方物业服务质量,对个别不称职的乙方物业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提出整改直至撤换;

(6)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7)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前,代表和维护产权人、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利;

(8)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9)监督乙方履行服务合同的事宜。

2、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2)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时,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

(3)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区域,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六条: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管理规约中的约定。

第十七条: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该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三章 违约责任

一、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

1、因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战争、政府禁止令等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已事先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每天按所欠费用千分之三的比例收取滞纳金,直至交清欠款。

三、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四、乙方的员工所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尽力做好保护全体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不受非法侵害(如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因乙方职工脱岗、渎职、失职等行为造成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据相关法律执行。

第四章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实施,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满后,由通翔园业主委员会或甲方决定合同是否续签。

3、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双方续订合同,乙方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如甲乙双方有其中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应无条件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业主的装修押金以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或业主委员会。

4、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5、具体服务明细详见附件《保洁作业规程》、《工程维修作业规程》、《客户服务作业规程》、《秩序维护作业规程》和《沧州市小区二级管理服务标准》。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7、乙方与业主签订的其他协议公约等,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附件: 《保洁作业规程》、《工程维修作业规程》、《客户服务作业规程》、《秩序维护作业规程》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人(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人(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第二篇:物业零星维修协议

物业零星维修协议 1. 甲方:

2. 乙方:镇江弘耀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物业维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托管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 甲方职责

1. 计划和审定维修项目。监管乙方承担的维修责任。

2. 监督乙方的维修业务,评价维修服务质量。

3. 测评乙方目标责任,达不到要求的监督乙方整改,直到达到要求。

4. 按期支付维修经费。(按批次结算) 为方便维修需提供仓库一间

5. 按十户为一批次,玻璃安装结束,验收付70%,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三、 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 负责恒顺所有楼盘门窗及其他维修。

2. 经常主动与甲方联系,及时维修,并尽可能节约成本,提高物品利用率。

四、 乙方承诺

1. 做到接甲方通知随叫随到。 乙方委派夏斌现场负责,

2. 联系电话(186xxxxxxxx)夏斌 (133xxxxxxxx)陈鹏

3. 管好维修人员,责任明确,业务熟练,工作到位,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好。

4. 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项目业务维护维修细则及其管理规章制度。

5. 玻璃质保二年 ,其他配件保质一年。

五、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2.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3.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

4.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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