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供兴种植专业合作联合社租地合同

鄄城县供兴种植专业合作

联合社租地合同

甲方:鄄城县闫什镇魏杨庄行政村村民 乙方:鄄城县闫什镇供销社.供兴种植专业合作联合社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将土地租赁事宜签订合同事项:

一、土地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在鄄城县闫什镇魏杨庄行政村北部土地______亩(以现场确认为准),租于乙方统一经营管理,作为建设鄄城县闫什镇供销社、供兴种植专业合作联合社为农服务中心使用。

二、年限

从20xx年---月----日起20---年---月----日止,合计-----年。

三、土地租金事项

1、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于甲方半年租金500斤小麦或折算成人民币(以当年小麦价格为准)。以后每年支付一次,按每亩地支付1000斤小麦或折算成人民币(以当年小麦价格为准)。

2、若期满后,乙方需继续在甲方手中承租,租金另外协商。

四、土地农作物补偿事项

1、乙方需对甲方土地中的玉米青苗种植费用补偿。依据是每亩地补偿青苗种植费用为--------元。以现场核对为准。合计应该补偿

---------元

2、乙方需对甲方土地中树墩挖掘费用补偿。补偿标准每个树墩补偿3元。以现场核对为准。 合计应该补偿---------元

3、乙方需对甲方土地中花生青苗补偿。补偿标准每亩地补偿---------元。以现场核对为准。合计应该补偿---------元。

4、乙方需对甲方土地中地瓜青苗补偿。补偿标准每亩地补偿-----------元。 以现场核对为准。合计应该补偿---------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未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乙方不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乙方正常经营。

2、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使用权明晰,应积极支持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侵占或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若到期后,土地仍属甲方的前提下,乙方未按时交租金,则乙方不再享受该土地及设施使用权。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乙方从事约定项目的经营不受甲方限制和干扰。

2、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渠、堰取水及道路。

3、乙方在租赁期内放弃经营的,由乙方承担土地上设施的清除。若到期后需与甲方协商续签协议,若该土地已不属于甲方,由乙方自

行与土地所有者协商租赁协议,与甲方无关。

七、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解除的;

2、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国家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

3、乙方无力继续生产、经营的。

八、解决争议的办法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向当地行政或司法机关申请调解或起诉;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若甲方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鄄城县闫什镇魏杨庄行政村村民--------

乙方:鄄城县闫什镇供销社、供兴种植专业合作联合社

20xx年---月----日

 

第二篇:临时租地合同

临时租地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乙方就预制梁厂临时租地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临时租地位置及范围:

1、位置:

2、面积:亩;

二:临时占地用途:预制梁厂。

三:补偿标准及合同金额:

1、补偿标准:/亩,计人民币

2、附着物补偿:内容等共计

3 四:临时租地期限:自月日至年月 五:付款方式:所有费用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六:合同到期后,由乙方负责复垦。

七: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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