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安全协议书

比赛安全协议书

1、比赛安全协议书

为了深入推展素质教育,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增进友谊,培养学生的团体协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举办本次“共青杯”赛。为了使比赛顺利进行,现就参赛人员的安全问题与参赛人员达成如下协议:

1、参赛人员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身体健康的在校大学生;且本次活动需参赛人员自愿报名。

2、参赛队开赛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做好准备活动,并准时参加比赛。

3、在规定的比赛时间开始后迟到10分钟,视为该队弃权。

4、运动员要做到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互相学习,交流经验。

5、如果双方发生口角或打架斗殴事件,按学校有关条例进行处分。

6、因天气等特殊原因导致比赛不能进行时,由主办单位通知各参赛球队。

7、比赛期间,参赛队员需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服从组织安排。

8、在比赛期间参赛人员应切实保护自身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与主办方无 关,一切相关责任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由排协办公室和各院系参赛队伍各持一份。此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排球比赛结束后失效

如果您对以上协议没有异议请签字:

排协办公室:

(盖章)

代表队负责人签字:

电话:

2、学生外出比赛安全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拉丁舞事业的发展,让学生创造与同龄人相互学习的机会,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舞之梦艺术培训学校受十堰市文体局、舞蹈协会、丹江口市《亚洲天池》杯的邀请,参加20XX年8月22日—23日比赛。

本着学校推荐,学生家长同意,学生自愿报名的原则,为确保活动圆满顺利,特此签约以下安全协议:

甲方(学生监护人):参赛学生姓名乙方(舞之梦学校负责人):

1、甲方自愿参加本活动,承诺遵守协议规定,乙方负责组织本次活动;

2、乙方原则上要求甲方由家长陪同学生比赛,负责学生的安全起居,由于特殊原因,个别家长不能陪同的,由学生家长签字,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自己承担,乙方所收的250元费用,由乙方负责安排车旅、生活费用等,活动结束,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3、比赛期间,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乙方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甲方协助乙方组织管理参加活动的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4、乙方不负责甲方在往返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在途中发生事故,使本人或他人等造成伤害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比赛期间,个人财产安全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5、比赛期间,要求学生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因误时未参加活动由甲方负责。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开始生效。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则。

7、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8月22日—23日活动结束。

甲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名:

乙方代表签字:

3、篮球比赛安全协议书

11级“迎新杯”篮球赛开赛在即,为了保证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参赛队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并签署以下协议方可上场比赛:

篮球运动是一项带有不可预知及不可抗拒的高风险和高危险的体育活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有可能随时发生,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皆可能对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活动参加人员认同以下几点并完全自愿参加:

1.比赛期间活动参加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的安排,凡因个人擅自行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2.参加活动前个人必须向各球队领队主动、如实告知本人身体状况,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其它状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自己承担。

3.凡活动参加人员个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完全由其自行解决,导致后果的,由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一方负责,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不承担责任。

4.因本地客观情况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不为活动参加人员进行高风险项目投保,活动参加人员自行解决高风险项目保险问题。参加者不能因为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未能协助参加者办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险等),而向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提出索赔和诉讼要求。

“迎新杯”篮球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已明确告知本人上述条款,本人已清楚认识到篮球比赛系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本人已清楚地认识到尽管“迎新杯”篮球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已采取周到的安全措施,篮球比赛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该项活动不适于健康状况不佳之人。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加入,并将严格按相关安全和管理规范行事,且本人身体健康,本人自愿承担因参加此次篮球比赛而造成的一切意外伤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天气和自然环境突变、不服从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的安排擅自行事等造成的后果以及因此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并且承诺不因此向“迎新杯”篮球赛组委会或活动发起人提出任何索赔和诉讼要求。

我已仔细阅读以上协议并同意参赛

参赛队员签名

 

第二篇:学生外出比赛安全协议书

学生外出比赛安全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拉丁舞事业的发展,让学生创造与同龄人相互学习的机会,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舞之梦艺术培训学校受十堰市文体局、舞蹈协会、丹江口市《亚洲天池》杯的邀请,参加20xx年8月22日—23日比赛。

本着学校推荐,学生家长同意,学生自愿报名的原则,为确保活动圆满顺利,特此签约以下安全协议: 甲方(学生监护人):参赛学生姓名 乙方(舞之梦学校负责人):

1、甲方自愿参加本活动,承诺遵守协议规定,乙方负责组织本次活动;

2、乙方原则上要求甲方由家长陪同学生比赛,负责学生的安全起居,由于特殊原因,个别家长不能陪同的,由学生家长签字,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自己承担,乙方所收的250元费用,由乙方负责安排车旅、生活费用等,活动结束,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3、比赛期间,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乙方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甲方协助乙方组织管理参加活动的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4、乙方不负责甲方在往返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在途中发生事故,使本人或他人等造成伤害的损失,乙方不

承担任何责任。比赛期间,个人财产安全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5、比赛期间,要求学生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因误时未参加活动由甲方负责。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开始生效。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则。

7、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8月22日—23日活动结束。

甲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名:

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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