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运动员协议书

太仆寺旗第四中学校园足球运动员协议书

为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体质和体能,培养拼搏意识和团队精神,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 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要求,参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实施方案》,切实提高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我校学生健康成长,推动我校足球活动的开展,我校从即日正式每周开设“足球”课,并在班内自愿参加的原则下成立校园足球“班队”,并在此基础之上选取优秀的队员成立“校队”,备战五六月份在镶黄旗举办的校园主球赛,争创优异成绩,特与运动员及家长沟通并达成以下协议:

运动员必须保证:大力弘扬优良的体育道德,服从指挥,认真训练,奋勇拼搏,勇创一流,努力争取运动成绩和体育道德双丰收。以饱满的热情和激昂的斗志积极参加本次的运动员选拔训练。具体要求如下:

1、运动员(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训练作息时间、内容。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事情须向教练员请假,并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运动员如有生病的应及时向教练员汇报并出示病假单。

2、运动员在训练中应切实注意安全、卫生、积极预防与运动损伤的事情发生。

3、运动员要积极配合教练员努力完成各项训练运动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的竞技水平。 为了保证日常训练的顺利进行,确保入选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各自愿参加选拔的运动员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负责,在训练前应由家长带领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经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训练。如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病症或身体不适合激烈运动的学生不得隐瞒病情,并不可以参加选拔训练,否则后果自负。符合选拔标准的学生必须由学校、监护人(父、母)和本人的同意并在本协议上签字方可参加选拔和训练。

训练时间:班队:每周一节的足球课;其它课余时间。

校队:每天早上6:00—7:00 下午:5:30-6:50 周六日时间由教练具体安排 符合本次运动员选拔条件的学生及家长如对本协议无异议,请在下方签字。

学校签字(盖章) 学生本人签字_______ 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 __ 联系电话____

太仆寺旗第四中学体育组

2015.3.20

 

第二篇:关于规范运动员管理的协议书

运动员训练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武汉体育馆 (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运动员监护人 (简称乙方) 为加强我馆培训队伍安全性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培训学员的管理,使学员的学习、训练和比赛等方面紧张有序的安全进行,经双方共同协商对参加我馆业余训练的学生运动员签定《运动员安全管理协议书》,甲、乙双方义务与职责如下:

一、甲方义务与职责

1.负责学生运动员在业余训练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为运动员集中购买相应的保险,由乙方出资。

2.参加甲方组织的比赛时,由甲方负责承担学生运动员在参赛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同时为参赛学生运动员集体购买相应的保险,由乙方出资。

二、乙方义务与职责

1.负责监督管理好学生运动员往返训练场地途中安全。

2.负责学生运动员在下训返回后的一切安全责任。

三、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履行,从签章之日起实行。

四、此《协议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家长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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