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协议

佣 金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互利的合作原则 ,经友好协商,关于甲方为乙方融资成功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以照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经甲方为乙方成功融入的资金,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佣金服务费1%—3%。

二,佣金以实际融资额为标准数计算。

三,融入资金的额度为: 佣金服务费为: 即: 上述资金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四,乙方资金一次性到位,乙方应立即一次性支付甲方的佣金服务费;若资金非一次性到位,乙方则按照每笔到位的资金逐次按时支付甲方。

五,乙方支付甲方的佣金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公司帐户上。

指定帐户为:

六,本协议须双方单位具有执行权的人员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印。

七,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议定后可补签附属协议,经签字盖章后仍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海外贸易佣金协议

对 外 贸 易 佣 金 协 议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出口贸易方面达成合作,并签订佣金合同,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部分:合作内容和佣金情况

甲方授权乙方在乙方的国际网站上发布甲方允许的甲方产品供应信息,并向乙方提供产品价格、品质、性能等方面的介绍,委托乙方为甲方的生产产品通过网络、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全球营销和询价,乙方积极开发国际市场,如能达成交易,根据实际情况,

一、可以在甲乙双方签订内贸合同的基础上以乙方的名义与外方客户签订国际贸易合同,甲乙双方保证严格遵守和执行内贸合同,甲方对于乙方的生产定单予以优先和优惠供给。

二、 也可以经乙方介绍,在甲乙双方签订佣金协议的基础上,由外方客户直接与甲方签订国际贸易供销合同,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佣金协议。

佣金费率为:合同金额的 5 %;

佣金支付方式为: 电汇

佣金支付期限为:

1、出口贸易合同约定以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甲方收到与国际贸易合同主要条款如:货物描述、最迟装船期、信用证有效期、价格术语、付款条件等一致的可执行的信用证通知书之日起30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佣金;如信用证与合同不符,需修改,则在收到与合同主要条款一致的修改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佣金;如开来的信用证无法与原国际贸易合同达成一致,导致甲方无法接受该信用证,并主动将该信用证正本及银行通知书退回原通知行,则无须支付乙方佣金;

2、出口贸易合同约定以汇款方式结算,其中含有一定比例的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则在甲方必须在收到预收款和货到收款且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30个工作日分别支付乙方等比例佣金。

3、出口贸易合同约定以出口托收方式结算,则甲方必须在收到托收款项之且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乙方为甲方开发的出口客户,经乙方努力工作,达成甲方和外方客户的出口交易后,该外方客户直接与甲方签订的出口合同交易,乙方在第一笔交易之日起两年内均有权按期获得交易金额 5%的佣金。

乙方开发出口客户的费用,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负责。 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第二部分: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从签订之日起五年,期满后,如果双方认为本合同有必要延长,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后延长,也可另签新的合同。合同期满前,经双方同意,也可提前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仍需支付按照本合同乙方权获得的佣金,直到结清为止。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提前终止或不能执行双方均免责。

第三部分:违约罚金:

佣金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支付佣金,逾按照每逾期一个月(不足月的按照足月计算)增加原应支付金额10%违约罚金的比例重新计算佣金和罚金数额,一并支付。

第四部分: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当地人民法院通过法律解决。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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