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装修管理协议书 0

装修管理协议书

编号:

甲方:(业主/使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号楼       单元      

电话:                             移动电话:                    

邮编:                             现家庭住址:                   

乙方:(装修装饰企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                                  

装修企业名称:                               

电话:                             移动电话:                    

邮编:                     

丙方(物业中心):

地址:长治市锦绣司马小区物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

邮编:046000

为加强对锦绣司马小区业主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保证本小区内房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的权益,保持小区业主良好的生活环境。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山西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以及《锦绣司马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之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装修规定

本协议中的装修规定即为甲方、乙方的义务,亦即为丙方的权利。

甲方、乙方应遵守以下装修规定:

l.甲方和乙方承诺遵守《锦绣司马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之规定;

2.甲方选择的家居装修企业应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表明有能力从事家居装修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乙方承接家居装修工程,必须持有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3.房屋装修前,甲方必须会同乙方向丙方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乙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甲方、乙方的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配套设备设施使用功能,并严格按照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在承重墙、顶棚、楼地面、排烟管道上打孔、剔凿,或拆除房屋的承重结构;

(3)不适当地增加楼地面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安装超重的洁具、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等;

(4)擅自改动配电设备设施、电话、电视信号线路,未穿管就直接埋设或改线。

(5)破坏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6)擅自改动上、下水、消防水管线、地漏以及改变给排水设施的使用功能;

(7)擅自改动、包封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

(8)破坏采暖系统,致使采暖系统漏水或渗漏;

(9)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10)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违章、违建行为。

5.房屋装修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甲方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工程设计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报政府工程验收主管部门验收。

6.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7.装修卫生间、厨房前必须重新做防水,并经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全部完工后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8.管井检修口不得封闭或缩小尺寸或擅自移动管井位置;厨房、卫生间应预留检修口,以便于进行检修,丙方一经发现以上情况有权立即停止其施工,并按违约行为处理。若未留检修口或检修口太小,由此造成的维修不便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9涉及公共设施、设备的隐蔽工程,应通知小区物业进行旁站并做《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和拍摄照片。如甲方未按要求进行备案丙方有权拒绝维修或由此造成的维修不便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0.装修施工前,乙方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装修施工申请表》。

11.装修施工时,乙方应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上,以便于丙方监管和巡查。

12.乙方施工人员应佩带《临时出入证》,以便于丙方进行出入管理。凡未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而擅自施工者,丙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停止其施工,并按违约行为处理。由此所给小区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13.乙方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装修施工时间为:

周一到周五: 8:00-12:00  14:00-18:00

周六到周日: 禁止施工

节  假  日: 禁止施工

乙方不得擅自延长施工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只允许紧急抢修工程。

14.乙方必须教育其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装修施工过程中,严禁有下列行为:

(l)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防火门;

(2)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管道)。

(3)骚扰其他业主、使用人或影响其他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投诉和财产损失。

(4)在其他业主、使用人门前逗留、休息。

(5)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6)擅自进入未经允许的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8)在园区内做出不文雅的举止行为。

(9)在园区内吵架、斗殴、吸烟、吸毒或从事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

15.乙方应当安全施工,不得将电线直接接在插座或开关上;不得在装修房间内抽烟、使用电炉或自带煤气罐进场做饭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行为。

16.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操作,须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请,并附有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书,方可施工。

17.乙方运送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区外先袋装化,否则丙方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丙方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严禁在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散装修垃圾。

18.乙方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

19.装修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防止各类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丙方。

20.装修时,乙方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21.在装修期间,若乙方需搬运任何物资出园区,应提前与丙方联系,填写《出门证》并经丙方确认。否则,丙方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放行。

22.装修完毕,甲方按国家有关规范验收合格后,向丙方提出申请,丙方指定专人检查是否有违反装修管理的行为。如有违章、违法的行为,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并举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甲方和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要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23.因乙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共用设施损毁或给其他小区业主、使用人造成损失、伤害等甲方和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将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24.甲方的房屋如果附有露台,其在对露台进行装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法规,按照丙方的规定进行申报并将设计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接受丙方的管理,严禁在露台私搭乱建(如搭建阳光房等),否则丙方有权对其违规装修进行制止,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并举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造成小区其他业主及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损失的,甲方和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5.甲方在装修完成后需要求乙方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水、电燃图)交予丙方,方便丙方日后的维修工作,如甲方未能按照要求将图纸提供给丙方。甲方日后的工程维修由乙方全权负责维修。

第二条 有关费用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装修押金   业主必须出示单位证明

           施工队/企业 20## 元/户。

垃圾清运费  6元/平方 (此费用为代收)

地暖测压费  2元/平方 (此费用为代收含两次地暖测压)

装修许可证  100元/户

灭火器租金 每日2元/个 ;押金200元(施工队自备灭火器的,不需交纳此项费用)。

装修完毕后视情况收取装饰公司(装修队)300-800元小区公共设施维护费

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办证工本费:每证20 元,押金50元。

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地暖测压费、装修管理费、灭火器租金、在办理装修手续时一次性交纳;

经丙方验收,对建筑结构和配套设备设施无破坏改动,无违约装修,未对毗邻业户造成损坏或影响,没有违反小区相关规定,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没有对他人财产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经过三个月的使用后,甲方乙方凭收据退回装修押金(不含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1项至第6项约定的,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损失的,甲方与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8项至第19项和第22、23、24项约定的,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施工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丙方有权严肃处理直至报送公安机关。

4、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包括楼道、门厅、墙面、天台等)或其他业主、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因施工造成相邻房屋及其管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等,由甲方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甲方与乙方之间因装修问题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调解决,与丙方没有任何关系。丙方没有任何义务处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也没有任何义务代其中一方处理争议。丙方也不承担由甲乙双方争议产生的任何后果。

2、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由乙方自行处理善后事宜。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丙方:长治市颐家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锦绣司马客户服务中心

代表(盖章):

经办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长治市颐家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锦绣司马客户服务中心

 

 

第二篇: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学习改变人生·做成功物业管理人!』

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编号:BVKWY-XY-FW-10-F7 版本:A/0 表格生效期:2007.2.1 序号: 甲方(业主/使用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装修企业):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丙方(物业管理人):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万科城市花园

电话:80492299

邮编:101300

为加强对北京万科星园小区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经协商,根据《北京万科星园_____楼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之相关规定,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装修规定

本协议中的装修规定即为甲方、乙方的义务,亦即为丙方的权利。

甲方、乙方应遵守以下装修规定:

l.甲方和乙方承诺遵守《北京万科星园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甲方选择的家居装修企业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表明有能力从事家居装修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乙方承接家居装修工程,必须持有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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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学习改变人生·做成功物业管理人!』

3.房屋装修前,甲方必须会同乙方向丙方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乙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甲方、乙方的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配套设备设施使用功能,并严格按照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在承重墙、顶棚、楼地面、排烟管道上打孔、剔凿,或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3)不适当地增加楼地面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等;

(4)擅自改动配电设备设施、电话、电视信号线路,未穿管就直接埋设或改线。

(5)破坏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6)擅自改动上、下水管线、地漏以及改变给排水设施的使用功能;

(7)擅自改动、包封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

(8)破坏采暖系统,致使采暖系统漏水或渗漏(注:万科星园采用地辐射采暖);

(9)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10)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5.房屋装修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甲方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工程设计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报政府工程验收主管部门验收。

6.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7.装修卫生间、厨房(毛坯房)前必须重新做防水,并经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全部完工后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8.管井检修口不得封闭或缩小尺寸;厨房、卫生间应预留检修口,以便于进行检修。若未留检修口或检修口太小,由此造成的维修不便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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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改变人生·做成功物业管理人!』

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9.装修施工前,乙方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

10.装修施工时,乙方应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上,以便于丙方监管和巡查。

11.乙方施工人员应佩带《临时出入证》,以便于丙方进行出入管理。凡未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而擅自施工者,将按违约行为处理。

12.乙方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装修施工时间为:

周一到周五: 8:00-12:00 14:00-18:00

周六到周日: 9:30-12:00 14:00-18:00

节 假 日: 9:30-12:00 14:00-18:00

乙方不得擅自延长施工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只允许进行不产生噪音及强烈振动的施工作业。

13.乙方必须教育其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装修施工过程中,严禁有下列行为: (l)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火门;

(2)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管道);

(3)骚扰其他业主、使用人或影响其他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投诉和财产损失;

(4)在其他业主、使用人门前逗留、休息;

(5)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6)擅自进入地下室、天台及地下停车场,严禁在天台、通道或楼边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8)在小区(大厦)内吵架、斗殴、吸毒或从事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

14.乙方应当安全施工,不得将电线直接接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不得在装修房间内抽烟、使用电炉或自带煤气罐进场做饭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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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操作,须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请,并附有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书,方可施工。

16.乙方运送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区外先袋装化,否则丙方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丙方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严禁在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散装修垃圾。

17.乙方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

18.装修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防止各类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丙方。

19.装修时,乙方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20.在装修期间,若乙方需搬运任何物资出小区(大厦),应提前与丙方联系,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并经丙方确认。否则,丙方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放行。

21.装修完毕,甲方按国家有关规范验收合格后,向丙方提出申请,丙方指定专人检查是否有违反装修管理的行为。

22.北京万科星园采用地辐射采暖,甲方和乙方在进行地面施工过程中,如果对该采暖系统造成破坏,导致该系统漏水,或者由于所使用的沙浆水分过多,导致渗漏,造成对楼下相邻业主的损害,要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万科星园其他业主及/或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星园管理处损失的,甲方和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3.北京万科星园除厨房、卫生间外没有做防水处理,甲方和乙方在进行地面找平时,应尽谨慎义务,避免造成渗漏,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万科星园其他业主及/或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星园管理处损失的,甲方和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4.甲方的房屋如果附有露台,其在对露台进行装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法规,按照丙方的规定进行申报并将设计方案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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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接受丙方的管理,严禁在露台私搭乱建(如搭建阳光房等),否则丙方有权对其违规装修进行制止,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万科星园其他业主及/或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星园管理处损失的,甲方和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条 有关费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装修保证金 毛坯房5000元/户;

精装房简单拆改3000元/户;

精装房粉刷墙面、铺地面1000元/户

精装房只安装地板,不做其他任何改动的,不收装修保证金。

垃圾消纳费 毛坯房500元/户;

精装房简单拆改300元/户;

精装房只安装地板,不做其他任何改动100元/户。

精装房只安装地板,不做其他改动不收垃圾消纳费。

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b@2工本费:每证5元,押金50元。

装修管理费 每日15元

灭火器租金 每日2元/个

押金200元(施工队自备灭火器的,不需交纳此项费用)。

装修管理费、灭火器租金、施工垃圾消纳费三项费用,毛坯房在办理装修结算时从装修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精装房在办理装修手续时一次性交纳;

经丙方验收,对建筑主体结构和配套设备设施无破坏改动,无违约装修,未对毗邻业户造成损坏或影响,没有违反<<北京万科星园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没有对他人财产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经过三个月的使用后,乙方凭收据退回剩余的装修管理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至第6项约定的,丙方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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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损失的,甲方与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8项至第19项和第22、23、24项约定的,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施工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丙方有权严肃处理直至报送公安机关。

4、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包括楼道、门厅、电梯、墙面、天台等)或其他业主、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因施工造成相邻房屋及其管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等,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甲方与乙方之间因装修问题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调解决,与丙方没有任何关系。丙方没有任何义务处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也没有任何义务代其中一方处理争议。丙方也不承担由甲乙双方争议产生的任何后果。

2、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由乙方自行处理善后事宜。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协议正文)

(本页无协议正文)

甲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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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丙方: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盖章):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星园管理处 经办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仰山路万科星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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