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装修协议

物管装修协议

物业公司: 业主:

装修企业:

为了维护小区正常的装修和生活秩序,保证小区有一个安全、清洁、统一、美观的整体环境,依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物业公司与业主、装修企业特签订如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合同。 第一条 装修前,业主本人或其委托人必须先到物业公司登记,并在物业公司填写《装修申请表》和《装修管理合同》,并领取房间水、电和煤气的分布图。

第二条 业主本人或委托人确定装修方案,选定具有相应资料等级的装修施工单位,并提出装修方案。

第三条 装修方案经物业公司审查同意后,装修企业应到物业公司财务处交纳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并按装修人员数量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

第四条 各项手续办理完毕后,装修人员即可进入现场;进现场后,应先做闭水试验,经业主、装修负责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三方确认无渗漏现象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第五条 施工期间,所有现场装修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煤气、液化气等主管道、供电线路、电话、有线电话、宽带网等设施不允许随意改动和损坏;如需改动,必须先到物业公司做好登记备案手续;且室内的承重墙 (楼梯房的墙体均为承重墙)不得改动。

二、住户对住宅进行改造时,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执行,设有防水层的房间,施工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防水层的完好;其余未设防水层的房间,使用中地面不得积水,如由此造成对下层房屋的渗透水、漏水等问题而产行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责任;严禁将没有防水层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四、厨房、卫生间的下水管为PVC,通风道为水泥砂浆制品,严禁拆改、打洞及锤击等。

五、住宅外墙极易被染、装饰、装修时不得在外墙上开洞,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周围环境及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

六、严禁占用楼宇外墙、楼内公共走廊及墙面等公共部分,严禁在公共部分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等,自觉维护小区地面、楼道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七、为保证小区的外观统一,房间窗户允许在不超过外墙面的位置安装不锈钢窗栏,阳台在不超过栏杆的位置安装不锈钢窗栏,但必须报管理公司,按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安装按管理公司规定必须:

1、采用不锈钢材质支架,固定螺栓需经防锈处理;

2、安装在规范的指定位置,以确保楼宇外观美观大方;

3、在外墙打洞的,请与管理公司协商后再施工,并采用水钻工艺钻空,不允许使用钢钎凿洞,如业主不能按规定去做,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业主承担,如铁锈污染封面后的情况等; 4、小区内严禁安装中央空调。

八、严禁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城市燃气;如有违章者,发生任何后果均由业主本人承担。 九、严禁将装修或其他物品由窗子抛出室外,被发现者将给予处理。 十、装修施工时间为:

十一、装修进程中,从事各类施工的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十二、出入证管理:现场从事装修工作的人员,实行专栋专户专人专证制,禁止串栋串户进行装修施工,进入小区、在现扬活动以及装修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出入证,无证人员一经发现物业公司

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装修人员不得在小区内从事与装修无关的工作内容,如张贴广告宣传、派发各种传单、买卖物品或其他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物业公司将予以处理或移交公安机关查办。 十三、为维护业主的切身利益,凡装修施工人员由小区进出一切材料均须出具业主的书面委托书或到物业公司登记验收,未经允许的材料不得私自进出小区。

十四、装修户每天安排人员清扫楼道卫生。装修垃圾必须装袋按物业公司规定的方式予以处理;严禁将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廓,严禁将装修垃圾投放进生活垃圾箱内,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如果委托物业公司清运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收取。 十五、违规装修的处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有权检查装修情况,装修人员应自觉接受管理公司和工作人员的检查、督导,对违规装修者,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有权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赔偿经济损失等。如果违规装修企业对处理的结果拒不接收,物业公司可酌情变通为一定数额的赔偿款后从其交纳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十六、对本物业公司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条 其他装饰装修应特别注意事项:

一、装修前先检查开关、插座是否通电,自来水接口是否渗漏,下水管道内是否有异物封堵,如遇上述情况,应尽快与物业公司联系处理。

二、房间内的水、电等室内设施检查口严禁封堵,装修时要预留检查口位置,以便后期维修。 三、为防止破坏卫生间、厨房地面铺设的防水层室内设施,严禁在地面进行钻孔或钉钉子等装修行为;严禁私自变更原设计方案改变房间的使用功能等;否则,责任自负。

四、卫生间、厨房下水管多余部分应用锯片或刀片轻割,严禁随意击打等施工行为,以免破坏防水层;否则,责任自负。

五、安装橱柜、卫生洁具和贴墙面砖之前,应先松动自来水接口的丝堵,然后小心进行施工,以免造成在应有的麻烦。 六、业主安装室外晾衣架、空调以及电话视号接收器等设施之前,要先到物业公司办理登记手续,由物业公司工程维修部门的人员到现场指定位置后主可安装;否则,责任自负。

第七条 装修竣工后,由业主或装修企业通知物业公司安排验收,由装修企业凭保证金缴纳收据到物业公司财务处办理退领手续,并将《装修人员出入证》交回物业公司。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业主、装修企业和物业公司三方共同协商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业主、装修企业和物业公司各执一份,一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即具法律效力。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不动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处理。

物业公司(盖章): 装修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业主(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物业小区装修管理协议

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物业公司):

乙方(业 主):

丙方(装修单位):

为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确保小区建筑结构安全、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外观的整齐划一,根据国家建设部第110号文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关于申报

1. 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

可进行。(商业用房还须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 乙方申报装修手续时应提供装修合同、装修施工设计图、业主身份证明文件及要求

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3. 乙、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手续。

4. 甲方审核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或其它的技术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

见,直至达到管理之要求。

5. 乙、丙方按规定缴交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费用。

6. 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 关于设施设备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气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如需改动请事先向管理处申报并由相关专营单位施工),如私自拆移或加装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1. 智能控制面板;宽频网络插座;红外报警探头、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 燃气报警探测器及线路。

3. 燃气管道、阀门等。

4. 对讲电话及线路。

三、 关于外观

1. 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平台之墙面等)。

2. 严禁在阳台、平台、天面私自搭建雨蓬或其它建(构)筑物;外立阳台部位不得擅自拆建和扩大,热水器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不得私自违规建造地下室或占用、损坏其他公共场地设施设备。

3. 原进户门为防火防盗门,严禁拆改。严禁改变进户门尺寸及在门外侧包边。

4. 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 1

灯饰和饰物。

5. 阳台和天台不得栽种高度超过1.2米的植物,不得在阳台搭建假山、石等较大型景观。

四、 关于承重结构

1. 严禁损坏梁、柱、承重墙及外墙,更不能开洞或开门。

2. 不得随意凿除住宅地面原水泥层;如装修需要铺设管线必须使用切割机开槽,不得重

击楼板。

3. 楼板不得铺设厚度超过1公分的大理石等重质装修材料。

4. 如需做隔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防火夹板、轻钢板等);如是木质架或板墙,则须涂....

防火漆。未经审批,禁止隔墙。

五、 关于给排水及防水

1. 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2个小时以上,确保无渗漏,并通知管理处验收。

2. 卫生间和顶楼的天台地面(自用部位)装修,均须重新做防水处理,经48小时以上

闭水检验,并通知管理处验收。

3. 天台地面铺砌时,不得影响天面排水,需在周边预留约10公分的排水沟。

4. 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功能;不得扩大厨房、卫生间及更改排水管道。

5. 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6. 不得往排水管倒施工垃圾,避免管道堵塞。

六、 关于空调安装

1. 在装修前应充分考虑室内机的安装位置,以便于管道的走向及室内装修。

2. 本小区设计为空调集中安放,在购买空调时请注意选择适合的型号。 .....

3. 必须在指定位置安装,严禁在指定位置之外安装空调。

4. 严禁将空调水直接排放在室外。

5. 如安装部位不明确,请到管理处咨询。

七、 关于装修材料、垃圾的搬运

1. 搬运材料、垃圾不能损坏楼道及其它公共设施,损坏应赔偿相应损失。

2. 垃圾必须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在公共区域。

3. 搬运装修材料或垃圾时遵守搬运装修物品及垃圾时间,不得在非规定时间内搬运物

品。

4. 搬运装修材料、垃圾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1:00

2

下午:14:30-17:00

5. 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其他时间搬运装修物品、垃圾,需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得到批准

后方可进行。

八、 关于施工现场管理

1. 业主应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对楼宇的公共部位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如有损坏将由管理

处安排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和业主承担。

2. 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业主和施工人员应予以配合。

3. 如需电焊等明火作业时,须事先向管理处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严禁在装修现场吸烟赌博、饮酒、斗殴。

5. 装修期间,请关闭单元大门,以免尘土飞扬或噪音影响他人。

6. 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措施,严禁吸烟及禁止使用煤气、电炉或明火。

7. 施工现场应按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个4公斤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8. 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九、 关于人员管理

1. 业主必须对其所雇之施工单位人中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2. 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遵守小区管理规定。

3. 装修人员进场前办理好出入证。需注明工种,人数原则上规定两房两厅8人,三房两

厅10人,最多不能超过15人。出入证要妥善保管,如丢失按规定赔偿。

4. 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带于胸前,不佩带出入证视为无证,将被

清理出小区。

5. 施工人员“一证一房号”不得在小区内窜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

场所逗留、闲逛,进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6. 施工人员应于每日晚18:00前离开小区,不得留宿。

7. 严禁私自使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8. 严禁践踏草地、破坏绿化。

十、 关于施工时间

1. 单元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须办理延期申请。

2. 装修期内施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3. 为不影响已入住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4.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施工,如违反将清场处理并扣除装修押金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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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其它

1. 住宅进场施工前,业主及装修单位需各交纳1500元装修保证金(别墅及商铺交纳2500

元),业主装修验收合格后凭押金收据退还,装修单位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凭押金收据退还。

2. 装修施工人员需按管理处规定统一着装,进场前装修单位到管理处租用马夹,租金按

0.5元/套〃日计收,服装押金在单元装修结束后退还。如遗失或损坏,扣除装修押金30元/件。

3. 装修单位进场前,需办理出入证,工本费5元/张。如遗失、涂改或转借,扣除装修

押金50元/张。

4. 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为4元/平方米,商铺装修垃圾清运费为6元/平方米(按建筑面

积计算)

十二、 违约责任

1. 对违反规定的业主或施工单位,将视情节和后果做如下处理:

A. 责令停工。

B. 责令恢复原状。

C. 扣留或没收工具。

D. 赔偿经济损失。

E. 收取违约金。

F. 不听劝阻者,将采取停水、电措施并强制清场处理。

以上措施可合并使用。

2. 在施工期间应遵守法纪,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施工造成

损害之后果由乙、丙方负责。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签署/盖章 代表签署/盖章 代表签署/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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