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白鹭洲中学的法制课

20xx年白鹭洲中学新生-法制学习课

各位同学,大家好!

首先我祝贺你们被这所人才辈出的首批优秀示范性省重点中学-白鹭洲中学录取,希望在座的努力学习,将来都能成为国家的栋梁,社会的脊梁,民族的自豪!今天讲课谈不上,受贵校领导、以及我们公安局领导委托,我今天跟大家一起简单学习探讨一下法制的问题,由于昨天才决定由我来跟大家谈,匆忙下没有准备好,谈得不好就请大家谅解!因为你们都是青少年,法律意义上说,你们还是未成年人,你们平时一心扑在学习上,可能对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怎么了解,今天我想跟你们谈谈青少年容易触犯哪些法律法规,触犯法律法规有什么危害,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日常矛盾纠纷,另外提醒交通安全方面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希望你们都健康的成长。

由于我是从事公安工作的,在这样的场合跟大家一起学习还是第一次,我希望我谈的内容,能帮助到大家健康成长,我就达到目的了。 我记得我是86年在吉安十二中上的高一,那年有个晚上学校放了一场电影,我们是搬凳子坐在操场上看的,当时看的电影是《少年犯》,那时候,我只知道看电影情节,如今电影情节已没有什么印象了,只是记得电影里面的一个少年穿的格子衣服很帅,我始终没有忘记,但我记得电影是讲述几个少年犯的故事,他们都是因为各种原因犯罪了,结果都被送进了监狱,成了犯人,接受改造,其实直到今天我到这里来跟大家谈法制时才体会到,当年那电影就是在教育我们青少年

要懂法,要守法。现在的电视上也经常播放一些法制教育片,不知道你们平时会不会去关注下,其实,学点法,对自己还是有好处的。 我们国家的法律很多,而最主要的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其他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也就是说,其他所有的法律的制定与颁布,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畴内,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你们政治课应该学习过了的,这个我就不多说了,而与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我们日常行为的,主要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一.首先我想说说《刑法》,我国的《刑法》经历过几次修改,现在的《刑法》是19xx年3月14日修订,于19xx年10月1日开始颁布施行的,《刑法》有452条,简单的说,《刑法》就是规定了哪些行为是犯罪,如何惩罚犯罪,那么什么是犯罪呢?《刑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又有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比如过失致人死亡罪,失火罪等等。由于是过失造成的,因而处罚相对要轻些,有些过失犯罪,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则不追究

刑事责任;而故意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比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强奸罪、放火罪等等;都是出于故意的,故意犯罪的,就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所谓追究刑事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抓去判刑,坐牢,用法律的形式剥夺其人身自由。

当然,上面所说的主要是针对已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的,你们或许会说,我还没有满十六周岁,我不需要知道那些,即使犯法了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对不满十六岁的公民又是怎样的呢?法律也有明文规定:

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我国《刑法》规定了年满十四周岁就受法律的约束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前面说的八大罪,同样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样是要坐牢接受改造的,我相信,在座的每一位都年满十四周岁了吧?由于你们是未成年人,那么下面我就着重谈谈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

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我们政府也有未成年保护组

织,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甚至有上升的趋势,由于未成年,思想上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往往是年少轻狂,或因自私,或因贪婪,一不小心就铸成大错也比比皆是。举几个我亲身经历的案例:

第一个:.前不久,也就是8月6号晚上,我们禾埠派出所接到110报警:一个年轻人在后河边被三个15岁左右的小青年持刀抢劫了一部手机,搜身没有发现钱,就骑着摩托车逼着那个年轻人回住的对方取钱,并且一起跟着到年轻人的住地去了,那年轻人回了住地就把事情告诉了他的几个一起住的伙伴,结果一群人跑出来抓那三个小青年,那三个小青年就各自逃跑,把摩托车也留在了年轻人的住地,我们民警到现场取到了摩托车,立即查到了那三个犯罪的小青年的情况,正当我们进一步调查的时候,第二个晚上,也就是7号晚上,那几个小青年竟然纠集了十多个都是14、5岁左右的小青年持刀又到被抢的年轻人的住地,想要要回摩托车,他们不知道摩托车早已经在派出所了,我们警察接到报警赶过去的时候,那群小青年竟然狂妄的对警察示威,满不在乎的样子,结果被警察追上,抓住了一个,我当时到派出所时,被抓的小青年对我说,追他的警察打了他一下,我说那是依法制服你,你们那么嚣张,没有当场击毙你就算你幸运了,像这样的案件,十几个小青年都涉嫌寻衅滋事罪,只要年龄满了十四周岁,虽说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依然可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而那三个持刀抢劫的小青年的情形就更不同了,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只要他年

满十四周岁,就应当判刑。一般抢劫罪的刑期是3到10年,但有八种情形是可以判十年以上直至死刑的,这里我就不详细说了。我抓过一个罪犯,他告诉我说,83年严打的时候,他因抢劫了一个人的一块八毛钱,结果被判了18年徒刑,等于是抢了一毛钱就坐一年的牢,出狱后,由于社会已经改变,他不能适应现实社会,没有生存能力了,什么也不会做,最后只好又偷又抢,所以又要被抓去坐牢。大家想想,犯罪是多么可怕!人一旦走上犯罪的道路,就毁掉了一生。

我们办案时经常会抓到一些未成年的罪犯,当然,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男性,也包括未成年女性,下面我讲第二个案例:或许你们难以想象,未成年女学生会被我们警察以强奸罪逮捕和起诉,但我20xx年确实办过一个这样的案子,当时,吉安五中初二年级的一名女学生在放学后被另外的两名初中女生强行拉到一个网吧,进行打骂后,两名女生逼迫她到一个宾馆的一个房间,接着叫来一个男人,谈好价钱后就离开了,让那个男的奸污了那女生,由于两名女生事先明知她们逼迫那女生就是让那男的实施强奸,所以那两名女生也构成了强奸罪,虽然她们只是为了得到几百块钱,但她们与那男的构成了共同犯罪。这个案件,强奸犯被判七年有期徒刑,两名女学生也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葬送了青春和前程,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所以你们这些未成年人,无论男女,都要吸取教训,都要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每个人的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的范畴内,千万不能意气用事,草率和莽撞都会引发不良后果,你们这个年龄,也是非常危险的年龄,明辨是非的能力还不够,如果能做到遵纪守法,你们将有

光辉的未来,但你们要是不端正思想,就很容易走上歪门邪道,也容易毁掉自己的一生,所以,我提醒大家:时刻要有法律意识,任何时候都不能以身试法,要知道,一旦触犯了法律,后果相当严重的,轻则受到处罚,重则要坐牢失去自由的。

现在是网络时代,我不知道你们是否在网上经常看到一些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这些未成年人的犯罪,是令人痛心的,也是可悲的,它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也给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所以不管成年未成年,不管现在还是将来,凡事要三思而后行,切不可一时冲动,铸成千古恨!

我们回过头来看,这几起案件都离不开什么?----都离不开一个“钱”字,是不是?在我看来,未成年犯罪大多都与钱有关,一些未成年人,不用心去读书,脑子里接受了一些社会残渣,特别是与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接触后,就好样不学,专学些流氓习气,有钱了就去网吧,去KTV, 去吃香的喝辣的,没钱了呢?向家里要不到就去偷、去抢,结果荒废了学业,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上网我不反对,但沉迷于网络,特别是沉迷于网络游戏而荒废学习的就必须反对,古语说:玩物丧志!网络游戏虽说是文明的产物,其实是侵害青少年的毒瘤,每个网吧都贴有警示标语:禁止未成年入内。但事实上,网吧业主为了赚钱,昧着良心让你们未成年人去上网游戏,他们巴不得你们有网瘾,因为你们不是他的儿女,他关心的是钱,根本不关心你们的成长,更不关心你们的未来!我在此想提醒大家:电脑用来上网,那么你就要想到:电脑是用来学习的,不是用来

游戏的!我相信你们的爸爸妈妈都跟我有一样的看法!

我几年前侦办一起系列盗窃电动车、摩托车案件,经工作,我们抓获了五、六个未成年人案犯,我发现作了几十起案的主犯竟然是个不满十四岁的辍学少年,由于他不满十四周岁,法律规定不予追究,所以我们放了他,事后,我发现他还继续在偷,我好几次找到他家里,想通过他家里来对他进行教育,结果发现他根本不回家的,我问他家人,居然他家人没有一个知道他的去向,去年,他刚刚满了十六岁,再作案时就被我们抓了,结果可想而知,他因盗窃罪,被我们送进了监狱。他的爸爸妈妈找过来,哭着、闹着,想为他求情,但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犯了罪就必须接受法律的惩罚,谁也帮不了你的。我对他爸爸妈妈说,当初你们为什么不好好管教他呢?为什么你们这么长时间对他不管不问呢?事情到这个地步,怪得了谁?你们说,怪谁?

所以,如果你的爸爸妈妈,如果老师管教你的时候,一定是你有错,千万不要负气逃避,而要正确面对,要知错能改,你们要知道,他们都是为了你好,为了让你接受良好的教育,为了让你走正道!你们现在这个年龄,还不能完全分清是与非,所以你们从现在开始就要树立法制意识,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前面我说的这些,只是选择性的谈了几个典型的未成年犯罪问题,目的是为了让大家对法律有点根本的认识,我也相信在座的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下面我想跟大家谈谈什么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谁也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遇到不法侵害,在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

你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你看到有人正拿刀砍人,你冲上去用棍子第一棍将砍人的人打倒,再用棍子猛击倒地的砍人者的要害部位,致其重伤或死亡,那么,你第一棍不论是否将其打伤或打死,都属于正当防卫;当对方倒地后,失去了反抗能力,你就不能继续打了,因为你如果再打,致伤或致死,就属于防卫过当了,前面说过,防卫过当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所以防卫是有限度的。当然,不是说不要防卫,而是要提倡防卫,只是要把握一个度,适当制止不法侵害就可以了,至于对方应该受到什么惩罚,那是法律来惩罚的,而不是你。

关于《刑法》方面的问题,我想就简单谈到这,下面说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共有119条规定,什么情况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

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也就是说,行为人违法了,但又构不成犯罪,不能判刑,怎么办呢?那就只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了。这就是我们日常的所说的治安案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就要受到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一般治安处罚有以下几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年龄也有一些规定: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有个时效性,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六个月以后发现了也不处罚。但是,六个月以内被公安机关发现了,就没有这个限制,就是若干年以后也可以处罚的。

现实中,很多未成年人涉及打架斗殴,小偷小摸,这些都要不得的,轻则伤害到他人或自己的身体,重则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下面一起来学习几条《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三十二条规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我在此告诉大家,不管遇到什么矛盾纠纷,都要学会忍耐克制,不要冲动,脑子一热就莽撞、乱来,是会出事的,正确的做法是:冷静分析,友好沟通,最好达成双方谅解;如果利益确实受到不法侵害,不能调解的,就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切不可一意孤行,感情用事,激发矛盾,酿成大错!

我们处理过很多人,也送了很多人去监狱,大部分人都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但世上没有后悔药,谁触犯法律,谁就要承担责任,谁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也许,有些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违法犯罪不会被发现,其实那种想法很愚蠢,侥幸得了一时,侥幸不了一世的。

最后,我要叮嘱大家的是,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据不完全统计,

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超过1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死亡人数的三成左右,步行交通事故危险人群为5至9岁儿童,15岁至18岁男生发生车祸数字是女生的3倍,其中80%是因缺少交通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所致。车祸已成为紧随溺水之后的危及学生生命的最大杀手。我本人看到过的车祸就很多,鲜血淋漓的现场让人怵目惊心!所以,每当我看到路上的三五个年轻人同骑着一辆摩托车、电动车的时候,我都为他们捏一把汗。那些自以为飙车潇洒的就更为愚蠢,事实上,也许一个小疏忽,就葬送了性命,我在此希望大家牢记安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要有安全意识,要对学校,对父母,对社会,好好的负起责任来,最后祝同学们好好学习,将来成为白鹭洲中学的骄傲!谢谢大家!

课后总结:学生对法律条款不熟悉,讲了没有效果,应该更多的讲下案例,特别是跟学生相关的案情案例,得出一些法律教训

针对学生特点,讲一些学生容易触犯的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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