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会议和活动安全管理协议

大型会议和活动安全管理协议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明确在本酒店管辖内举办大型会议和活动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要求,保证大型会议和活动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大型会议和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职责

2.1大型会议和活动承办者

2.1.1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

2.1.2由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的,承办者应当签订承办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并确定主要安全负责人。

2.2承办者安全责任:

2.2.1进行安全风险预测,制定并落实大型会议和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大型会议和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2.2.2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2.3配备与大型会议和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2.2.4组织实施现场安全检查,保障活动场所内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2.2.5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或进行安排;

2.2.6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措施并组织演练;

2.2.7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会议和活动安全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2.8为大型会议和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物资、经费等必要的保障。

2.2.9 接受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3保卫部安全责任:

2.3.1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并向承办者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供电系统等涉及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

2.3.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2.3.3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2.3.4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2.3.5保证场地的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会议和活动要求相适应;

2.3.6不得向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大型会议和活动提供活动场所;

2.3.7临时搭建的设施,场所管理者应当组织工程、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超出场所使用范围临时占用的场地、临时增加的辅助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4大型会议和活动的工作人员安全责任

2.4.1实施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4.2启动应急照明、广播和指挥系统;

2.4.3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2.5参加大型会议和活动人员安全责任:

2.5.1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秩序;

2.5.2遵守大型会议和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不得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妨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2.5.3遵守大型会议和活动出入场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安全检查;

2.5.4服从安全管理,不得展示攻击性、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围攻各类有意见等人员,不得向场内投掷杂物。

3 要求

3.1承接超过100人的大型会议和其他大型活动,应事先明确活动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会议和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

3.2前款所称大型会议和其他大型活动,是指下列活动:

3.2.1宾客宴请活动;

3.2.2各类会议、演讲、庆典活动;

3.2.3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3.2.4展览、展销等活动;

3.2.5人才招聘会、彩票销售等活动;

3.2.6其他影响酒店(宾馆)公共安全的大型人员密集型活动。

3.3对于每场预计参加人数满1000人的群众性活动,由保卫部正式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批准后,按相关批准规定实施。

4安全工作方案内容

4.1 承办者制订的大型会议和活动安全工作方案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人数、规模、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情况、数量、任务分配、岗位职责和识别标志;

三、活动场所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五、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机器标识;

六、入场票证或人员管理、查验措施及入场人员的安全检查措施;

七、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八、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九、安全工作经费预算;

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一、其他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内容,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经营安全的有关规定。

5 活动过程安全管理

5.1承办者应当按照安全许可的时间、地点、规模和内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不得超过核准的安全容量,不得擅自将大型会议和活动转让他人举办。

5.2承办者应当落实下列安全措施;

5.2.1在主要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和安全工作;

5.2.2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禁止使用飞行器或者空飘物;

5.2.3安装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

5.2.4在主席台、观众席划定必要的治安指挥、执勤席位。不设主席台的,划定相应的治安指挥和执勤区域;

5.2.5不得随意改变预案,或者擅自发布不利于安全秩序的信息;

5.2.6承办者发现进入活动场所的人员达到核准数量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人员进入;

5.2.7其他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安全措施。

5.3大型会议和活动中发生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故、案件的,安全责任人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

5.4大型会议和活动举办过程中,承办者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现场人员;

5.4.1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活动举办规模的; 5.4.2活动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及时整改的; 5.4.3参加人员超过核准数量,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 5.4.4现场秩序混乱,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 5.4.5有可能发生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的。

XXXXXXX酒店

跟办人(签字) : 年 月

举办单位名称:

举办单安全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生产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作业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主要作业内容(范围):

二、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第二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程》(GB50194—93)等规范规程.

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二、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检查和要求整改的责任。

三、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进场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生产单位管理制度的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四、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五、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或给予经济处罚等措施。

六、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照奖惩办法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七、甲方对乙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要求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八、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对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或拒不执行整改、处罚的责任人限期退场,直到终止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

应的法律责任。

九、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乙方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特殊危险工种或危险施工环境作业人员应当增加实名制工伤保险。

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进场前必须根据人员情况填报花名册,并注明人员工种和持证情况,上报甲方备案,并提供身份证和资料证件的复印件,便于甲方能够及时为乙方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工资发放等事项,禁止使用童工、老龄工和在逃人员。乙方应根据实际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告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多余发生的费用(保险、工资)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二、乙方要遵从甲方安全生产指挥,上岗前必须接受甲方安全教育、技术交底、风险告知和安全培训等,熟悉本工种安全操作技能和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上岗,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脱岗、串岗和酒后作业,严格执行甲方指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乙方应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按照作业点设置安全负责人,负责本施工区域的安全。

四、乙方进场前,必须按照进场机具登记表填报自由机械设备或租赁设备的实际情况,乙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安全检验报告等,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转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检修工作。

五、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工作并做好班组级岗位安全技术交底。

六、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要积极配合,做到整改不留死角死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整改期限、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待甲方复查验收方可继续作业,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七、乙方不得违规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工作,也不能强迫延续工人连续作业时间。

八、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九、乙方维护保养好自带机械设备或租赁设备,由于非甲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其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自带机械设备有变动的,乙方须及时向所属项目部报告,租赁设备需提交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书。

十一、乙方必须爱护现场设置的安全保护设施设备、标示和警示标志,因人为损毁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人、一机、一闸、一漏”的用电规定,固定场所还必须符合“一人、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严禁施工现场和驻地私自乱拉乱接,如需接线必须由专职电工作业。

十三、施工机械的使用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机械设备使用“三定”制度(定人、定机、定岗位)、机械操作证制度、机械交接班制度。

十四、施工临时驻地应整洁卫生、环保,有专职消防负责人,保护好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设施,施工参与者会正确使用消防器具和懂得基本的消防救护知识,每月对员工进行防火教育。

十五、参建人员在工作之余要注意保证自身安全:禁止下河游泳、禁止采食野生菌及水果、禁止进行一切探险类活动。”

十六、施工区域内严禁“黄、赌、毒”,严禁寻衅滋事,酗酒闹事,严禁走村窜寨,尊重当地村约民俗和民族风俗。

十七、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安全技术交底作为甲乙方在此协议中的补充。

第五条 责任划分

事故责任划分:甲方强令乙方冒险作业、违规指挥或不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有权不履行,履行后导致安全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的60%,乙方承担经济损失的40%。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 其他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双方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七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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