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轿车停车协议

百雅百苑小区桥车停车停放协议

甲方:池州市兴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是指本物业开发商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

乙方是本物业车位的租赁人、车位性质为停放车辆,车辆颜色 车辆型号 行驶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兴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签订《车位租赁合同》上,甲乙双方就车位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对停车场实行全天24小时维持秩序,提供照明和清洁等服务。

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小区车辆行驶停放须知》并告知乙方。

3、 建立健全车位业主的物业服务档案资料。

4、 根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收取车位费 /月/辆。(人民币)此费用一年一缴,逾期不交,将收取每天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不缴费为自动放弃。

5、 车辆停放一律实行停车牌,一车一号,严禁乱停乱

放,各停各的号(车位号),取车牌留下,进库牌带走,如车主车牌遗失,则及时到物业办公室申请补办,其费用自理。

6、 甲方对乙方的车辆只提供车位使用,停放、保管等义务,如车主自身驾驶车辆造成碰、擦、伤(进库倒车、碰柱或如其它车辆互擦等)其责任由车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和赔偿,如车辆在库内被盗遗失,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租赁车位后使用前请到甲方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登记车位停放车辆的车牌号码、行驶证号码等,以便于甲方提供更好的车位停放服务。

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来监督甲方的车位服务行为,就车位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停车意见和建议。

3、 乙方同意遵守本协议和本小区《小区车辆行驶停放须知》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4、 乙方自身应加强车辆的防盗意识,加强对车辆的保管。

第三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

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一年一定,有效期为一年,如中途车主不停,所缴纳停车费甲方概不退还,此停车位甲方有权重新对外出租。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如轿车停在车位内,别人开车不小心失误造成碰、撞、擦等其它车辆。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配合双方车主、保险公司处理事后赔偿事宜。

甲方:兴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机动车停车协议11

占用地上机动车停车位协议

为了充分利用和管理好辖区内机动车泊位,有效地为住户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占用停车位协议:

1、 甲方仅负责向乙方提供停车泊位,并做好道路与泊位的维修养护。乙方应办妥机动车保险基本险和全车盗抢险。甲方不承担车损、盗抢责任,乙方应注意安全防范,关好门窗,贵重物品不留在车内,自负车损、盗抢相关责任。

2、 甲方负责泊位编号、划线和小区道路行车标识、划线。

3、 甲方负责泊位的日常保洁,做到无垃圾堆积,无淤泥存淀。

4、 甲方做好小区车辆行驶和停放导向:检查、处理违规行驶和乱停乱放事件。

5、 乙方应按已选定的车位号,填写机动车停车泊位申请表,甲方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甲乙双方签订占用机动车停车位协议。

6、 乙方领取车位锁钥匙后方可使用停车泊位,乙方不得在其停车泊位存放其他物品,不得擅自转让、出借、合用、买卖。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酌情采取警告或终止本协议等处罚措施。

7、 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禁令标志,按指定泊位号停车,严禁占用其他泊位,严禁在泊位上洗车、修车、加油、学习驾驶、明火作业等,若因驾驶不当造成公共设施和其他车辆的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8、 小区地面固定停车位收费标准,每月每车位150元,计费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9、 车位锁钥匙押金30元/车位,协议到期次日乙方需交还车位锁钥匙,逾期甲方视乙方违约将自行更换车位锁,没收车位锁钥匙押金。

10、 本次固定停车位使用期限为一个月,以后每月甲方将根据有车位需求业主的整体要求进行调整,本协议终止后 乙方不具有下次优先承租权。

11、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占用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协议

为了充分利用和管理好辖区内机动车泊位,有效地为住户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占用停车位协议:

1、 甲方仅负责向乙方提供停车泊位,并做好道路与泊位的维修养护。乙方应

办妥机动车保险基本险和全车盗抢险。甲方不承担车损、盗抢责任,乙方

应注意安全防范,关好门窗,贵重物品不留在车内,自负车损、盗抢相关

责任。

2、 甲方负责泊位编号、划线和小区道路行车标识、划线。

3、 甲方负责泊位的日常保洁,做到无垃圾堆积,无淤泥存淀。

4、 甲方做好小区车辆行驶和停放导向、检查、处理违规行驶和乱停乱放事件。

5、 乙方应按已选定的车位号,填写机动车停车泊位申请表,甲方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甲乙双方签订占用机动车停车位协议。

6、 乙方持经过甲方停车场授权的IC卡(该IC卡为已配放到每户门禁卡),车辆方可进出停车场使用停车泊位,乙方不得在其停车泊位存放其他物品,不得擅自转让、出借、合用、买卖。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酌情采取警告或终止本协议等处罚措施。

7、 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禁令标志,按指定泊位号停车,严禁占用其他泊位,严禁在泊位上洗车、修车、加油、学习驾驶、明火作业等,若因驾驶不当造成公共设施和其他车辆的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8、 临时停车位收费标准,每月每车位250元,其中车位占用费200元,能耗费50元,计费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9、 本次固定停车位使用期限为一个月,以后每月甲方将根据有车位需求业主的整体要求进行调整,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具有下次优先承租权。

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占用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协议

为了充分利用和管理好辖区内机动车泊位,有效地为住户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占用停车位协议:

11、 甲方仅负责向乙方提供停车泊位,并做好道路与泊位的维修养护。乙方应

办妥机动车保险基本险和全车盗抢险。甲方不承担车损、盗抢责任,乙方

应注意安全防范,关好门窗,贵重物品不留在车内,自负车损、盗抢相关

责任。

12、 甲方负责泊位编号、划线和小区道路行车标识、划线。

13、 甲方负责泊位的日常保洁,做到无垃圾堆积,无淤泥存淀。

14、 甲方做好小区车辆行驶和停放导向、检查、处理违规行驶和乱停乱放事件。

15、 乙方应按已选定的车位号,填写机动车停车泊位申请表,甲方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甲乙双方签订占用机动车停车位协议。

16、 乙方持经过甲方停车场授权的IC卡(该IC卡为已配放到每户门禁卡),车辆方可进出停车场使用停车泊位,乙方不得在其停车泊位存放其他物品,不得擅自转让、出借、合用、买卖。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酌情采取警告或终止本协议等处罚措施。

17、 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禁令标志,按指定泊位号停车,严禁占用其他泊位,严禁在泊位上洗车、修车、加油、学习驾驶、明火作业等,若因驾驶不当造成公共设施和其他车辆的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18、 固定停车位收费标准,每月每车位350元,其中车位占用费300元,能耗费50元,计费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19、 本次固定停车位使用期限为一个月,以后每月甲方将根据有车位需求业主的整体要求进行调整,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具有下次优先承租权。

20、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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