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车偿款协议书

以车抵债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一辆大众捷达5座轿车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以车作价,冲抵乙方的货款人民币¥77397.00元(柒万柒仟叁佰玖拾柒元整)。

二.  车牌号:A LZ923,品牌型号:达牌FV7160CIXE3,发动机号:533718,车架号码:LFV2A11G573089153。车辆保险截止期限:2011714

三.  甲方保证抵债车辆手续齐全、真实,因车辆手续不合法,乙方有权退回车辆。

四.  甲方保证抵债车辆在乙方提走前无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

五.  乙方须在1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户手续,每拖延一个月,按车款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交付给甲方,提档过户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助办理。

六.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自以本协议作为转账凭证,以冲减双方相应账目。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乙方即可提车。车辆交接后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

八.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变更,解除协议。

九.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传真件有效)。

十.  随车所附证件清单:

1.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2.       机动车行驶证

3.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合格证

4.       机动车辆保险卡,保险单

5.       机动车辆购置税证

甲方(盖章):

签字: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2010     

账务及还款确认函

截止20##年12月08日经双方确认我司尚欠XXXXXXXXXXXX公司货款人民币77397.00元(大写:柒万柒仟叁佰玖拾柒元整),双方友好协商贵司同意我司以一辆牌照为辽A LZ923的捷达汽车冲抵上述货款。在车辆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双方账务清零。

 请贵司给予确认!

顺颂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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