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抵债协议书

以股抵债协议书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丁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戊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丙、丁、戊五方(以下简称五方)作为借款方向上海 有

限公司借款,于 元,并向该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为便于明晰甲、乙、丙、丁、戊五方内部的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抵偿约定

如五方中有任一人未及时足额支付所欠上海 有限公司款项,五方中

其他任何人替五方中未及时足额还款者(以下简称未还款者)偿还款项或承担责任后,未还款者应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权向替其还款方抵偿。

二、抵偿价格

上海后巷贸易有限公司每股作价人民币 元,用于抵偿计算。以上确定

每股价格为五方明确约定价格,除非五方协商一致更改,否则不得改变。

三、抵偿时间

欠款者在欠上海 有限公司款项超过 天后,五方中任一一方可以与

上海 有限公司达成还款协议,还款协议签订之日视为欠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的股权已经转让给还款者,如五方中两个以上的还款者同时要求替欠款者还款,则由最先与上海 有限公司达成还款协议的一方取得欠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权。

四、补充责任

如未还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权作价后不足以偿还所欠款项,不

足部分,应当由未还款者其他财产偿还替其还款者。

五、费用承担

五方中任一方为欠款者偿还款项而与上海 有限公司达成还款协议

1

后,欠款者不愿意配合在相关机构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还款者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确认股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由欠款者承担,如欠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权尚有剩余,则可用此剩余股权再次抵扣以上所述的费用,价格按照本协议第二款确定。

六、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协议签订地所在法院诉讼解决。

七、联系方式的有效性

五方在本协议上留有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为五方确定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向以上联系方式发送的信件、短信等,一经发送便视为送达,如任意一方以上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八、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每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日期:

乙方:

地址:

日期:

丙方:

地址:

日期:

丁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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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戊方: 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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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产 品 协 议 书

产 品 协 议 书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本着诚信为本、互惠互利、公平交易的原则,就甲方产品销售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具体细则如下:

一、 总则:

1、 甲乙双方的关系:

按照本协议之条款及条件,乙方在甲方购买加工设备、组装技术、园竹笔散件。

2、 产品的供应:

乙方在充分了解了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后,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起订量订货。

散 件 件; 工具及技术 套。

3、 产品的接收:产品由乙方接收后,产品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一旦收到产品,经确认无误后乙方应立即签收。

4、 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加工设备、工具费、技术转让费、培训费用等款项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整,均通过人民币现金或汇款的方式支付。

5、 技术知识:甲方向乙方授予充气技术及组装技术。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进行转让、传授他人和同行业或乙方单方违约,如一经发现本合同自动解除并追究其双倍违约金。

6、 销售服务:为帮助乙方取得正常经营,甲方将提供产品的有关知识及相关的培训。乙方应利用产品的有关知识销售产品并促进产品的有再销售。同时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尊重合作事宜。

7、 保密条款: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将最严密地保存因其与甲方的关系而掌握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程序、研究或发展有关的一切数据、工艺、商业秘密、组装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信息及客户名单)(以下统称“保密资料”),切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授权。

8、 乙方保证严格遵守本协议(加工技术、制造技术)内容并绝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之内容。

9、 甲方向乙方提供其销售的产品设备提供一年保修,终身维修的售后服务。如因乙方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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