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购房协议书

委托购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保定市XX路XX号XXXX单元XXX号房屋一套,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乙方所代理购买的保定市XX路XX号XXXX单元XXX号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

三、甲方已于200X年XX月XX日以乙方名义与河北大学XXX签订XXX认购协议书并交纳购房定金10000元,该认购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四、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XX房买卖合同》、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及办理购房的所有相关手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为甲方提供身份证件及协助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五、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交款手续。

六、于乙方仅是登记的业主,甲方享有投资购买该房屋的收益,承担投资购买该房屋的风险,风险和收益均与乙方无关,如乙方有违反,除了将收益返还甲方外,还需承担完全违约的责任。

七、保定市XX路XX号XXXX单元XXX号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拒绝。

八、甲方如需在保定市XX路XX号XXXX单元XXX号房屋之前转让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更名手续。

九、开发商交付房屋时,由甲方收房,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均归甲方所有。

十、乙方因代理甲方购房的合理交通费、误工费、通讯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保定市XX路XX号XXXX单元XXX号房屋所有权利。

十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后,乙方有义务协助将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指定名下。

十三、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恶意侵占、转卖、抵押及赠与该房屋,乙方应当按房屋当时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9万元。

十四、乙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不得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如随意解除本协议或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五、如发生所有权,处置权或使用权转让,不再归杨光福所有,交还学校等行为,除退还原金额和相应的利息外,所得其他金额,全部归杨光福所有。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利害关系人承诺:本人已知悉南宁市XX路9号XXXX2单元104号房屋为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保证不主张该房屋所有权利。

签名:

年 月 日

 

第二篇:委托购房协议书

委托购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乙方的全部继承人)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办理购买位于南宁市 路 小区的房屋,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购买位于南宁市 路 的房屋。

二、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相关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购买房屋的文件。

三、购买以上房屋的全部款项由甲方支付,乙方无须支付任何款项。《商品房买卖合同》、房款收据的原件由甲方收执。

四、房屋交付时,乙方必须按照卖方或开发商要求的时间配合甲方进行验房、收房,并办理相关的收房手续,并以自己的名义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相应的物业管理合同,合同原件由甲方收执。

五、甲方收房后,需要办理的燃气管道的开通手续、水、电、通讯、宽带、有线电视等开办手续时,乙方应提供相关的身份文件及其他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配合办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书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提供应由乙方提供的#b@2所需的一切资料,所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

七、房屋办理了所有权证书后,如所有权证书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乙方明确放弃对该房屋享有的一切权利。乙方同意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向甲方主张与房屋有关的一切权利。

八、如甲方需要将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或甲方指定的任何人名下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提供所有办理变更登记所需的资料,并按照房产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合甲方办理变更登记,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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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丙方作为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或在法律上有权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人,对本协议的内容已全部了解,并同意放弃对该房屋享有的任何权利,不能因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对该房屋的任何权利。

十、乙方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本协议书中约定的房屋进行抵押、转让、赠与他人。如乙方违反此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全额返还甲方因房屋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费用(包括装修费用,以装修时发生的实际金额为准),还应向甲方赔偿一倍的购房款项。

十一、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变更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因房屋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费用(包括装修费用,以装修时发生的实际金额为准),还应向甲方赔偿一倍的购房款。

十二、如乙方发生意外去世,引起继承发生的,丙方作为乙方的法定继承人,应在办理完继承手续后将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三、如乙方继承人拒不前去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要求乙方的全部继承人(除明确放弃继承的外)全额返还甲方因房屋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费用(包括装修费用,以装修时发生的实际金额为准),还应向甲方赔偿一倍的购房款。

十四、因乙方的原因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验房、收房、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变更房屋产权登记等事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因房屋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费用,还应向甲方赔偿一倍的购房款。

十五,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各持 份,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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