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协议书

股东投资协议书

股东投资协议书

股东各方:

甲方:南京理工大学法定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丁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

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丁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

 

第二篇:个人共同投资协议书

共同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乙方以其名义受让××× 身份证号码:×××××××××××,住址:××××××××××××××

在×××××××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一致同意以乙方名义出资受让甲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在×××××置业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股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为: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投资总额的 %。

各方一致同意按××××置业有限公司的要求,分期按上述比例投入项目资金。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置业有限公司要求的期限内将上述出资额缴入指定的银行。资金回收时款项打入双方共同指定的帐号(其中一人保管银行卡,一人保管密码,双方相互监督)。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甲方65%,乙方35%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行使其作为××××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2)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的同意:

(1)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2)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除非全体共同投资人一致同意,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随意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包括可得益损失。 2

2、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付款期限的约定,不能在规定期限交足项目资金的,守约方可代为交付,违约方须按代付金额的5%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在十日内仍不能归还守约方代付金额的,守约方还可将代为交付的金额按原值用于收购违约方相应股权。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并加捺手印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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