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合作经营协议

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合作经营车辆协议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为适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发展,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需要,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合作经营协议如下,供合作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经营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1、由乙方出资购买号码川Q 核载吨位 吨,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办齐各类证照、证件等营运手续。

2、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营运权归甲方所有,但在合作经营期间归乙方使用。

3、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自主承担有关的经济、民事、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乙方车辆经营危险货物运输,不得超出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范围。如有超出经营许可范围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自己 1

负责。

二、乙方应遵守的经营管理具体事项

1、乙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和调配。

2、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车辆驾、押人员。配备驾、押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点,应急措施和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将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随时处于押运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超速、超时(疲劳驾驶)行驶。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乙方不配备押运人员或脱离押运人员监管或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造成的处罚和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若连带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按照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和教育。

3、乙方在车辆投入营运前,必须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对车辆的所有险种进行足额投保。投保方式:乙方将应缴保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甲方,由甲方统一投保,投保期满前,由乙方提前20天到甲方办理继续保和车辆年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脱保未年审违约经济责任。在单车运输物资,遇物资金额巨大时,乙方必须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乙方自行解决,如不保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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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营运中,应遵守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交通安全法以及行车规定和货物运输规定、甲方管理规定、经营合同规定。聘用驾、押人员应经甲方批准、认可后才能上车操作,乙方中途不得随意更换驾、押人员。如确需更换时,必须具备书面申请说明原因,提供聘用驾、押人员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须提交甲方审验),在甲方安全部门考核认可后方可聘用。否则视为非法营运,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乙方每月必须缴纳聘用驾、押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等险种(费用乙方承担,甲方代为缴纳)。营运车辆乙方驾、押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营运资格或终止协议。

5、车辆运行所需的相关证件全部复印交甲方存档。乙方及其聘用的驾、押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和不定期的各类安全培训、安全演练等,不断提高经营者及驾、押人员的安全法规意识。

6、乙方在经营中,应按时向甲方缴纳各种费用。如逾期未缴纳,甲方将向乙方收取每天1%的违约金,如未缴纳各种费用超过30日的,甲方向乙方追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可向交警、交通等部门申请吊销其牌照、证件。

7、乙方在经营中由于不遵守交通法规,行政法律、法规,运输规定等违章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被处罚后果。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支付,事故处理完毕后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保 3

险公司的赔付资金与乙方自行支付的资金有差额的,其差额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产生的其他费用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8、乙方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后,乙方必须执行《四川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向甲方缴纳 元安全生产保证金。如乙方不愿意继续合作经营,经甲方同意,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后,经甲方审核,未差欠甲方任何费用、无外界经济纠纷等遗留问题凭甲方出具的安全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

9、甲方按每车/月 元收取管理费,二级维护每季度 元。GPS服务费、行业协会费、道协费、驾驶员信息管理费等都在当年1—3月份内一次交清。

10、乙方若转让车辆,需经甲方同意(车辆仍与甲方合作经营的),新车主缴纳保证金后解除原乙方协议,重新签订新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经济责任。乙方若将车辆转出甲方的,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新车#5@p金额5%(垫款车10%)作为甲方下户费。且相关转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要求报废的车辆或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乙方应按照机动车报废规定办理报废,乙方凭公安交警和回收公司出具报废手续到甲方解除本协议。否则,甲方不退安全保证金,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三、甲方应遵守的经营管理具体事项

1、甲方有权对公司所有车辆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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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乙方车辆驾、押人员进行政治、安全学习和各类安全培训,乙方驾、押人员必须参加,如缺席一次,罚款200元,若缺席三次,解聘驾、押人员从业资格。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包括驾押人员车辆技术状况、证照齐全有效、顶灯、标志及排管的安臵,安全防范设备及措施等。凡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甲方有权作出该车停运整改决定,乙方必须接受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权修改、完善、制订相关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车辆检测等事宜,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提供车辆定期二级维护保养厂家,乙方应定期进行车辆二级维护保养,车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及时完清各类规费(保险费、管理费等),乙方累计在3个月未完清各类规费,甲方有权扣留车辆直至变卖,以清偿所欠规费及其他费用。因乙方欠缴各种规费而影响车辆正常运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7、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各类税费,甲方有权代为征收和按照国家税费标准作出相应的调整。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是平等的合作经营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共同遵《车辆合作经营协议》约定 5

条款,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兴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2、双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条款,维护本协议的严肃性,在合作经营期间,如单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如私自转卖车辆,甲方按照本协议条款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3、特别约定:乙方在经营本车辆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赔偿。甲方若因乙方经营车辆原因被第三人诉讼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被执行资金占用费、诉讼费等。(其中律师费按2000元/次计算,资金占用费按1%/月计算利息)。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章) (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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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车辆合作经营合同

车辆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甲方煤炭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车辆转让

1、甲方现将一辆,大梁

号 ; 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车号 挂,大梁号 转让给乙方所有。

2、车辆转让价格为元)。

3、支付方式:乙方在对车辆进行验收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

在按约定方式支付价款后,甲方应将该车辆及该车辆的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车辆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4、甲方将自有车辆转让后,车辆继续以甲方名称登记。车辆上户登记,并不是产权登记

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5、本协议签字日之前该车辆发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签字之后该车辆发生的债

权、债务及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转让给乙方后,该车辆的保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保险利益由乙方享有,由乙方通知保险部门。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予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合作经营

1、合作经营期限:乙方挂靠甲方从事煤炭物流业务的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如车辆因事故、年限、报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况出现,本合同自然终止。

2、合作经营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乙方和乙方所聘请、雇用的人员,不属

于甲方职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3、乙方权利义务

① 在合作经营期间,乙方按每车3000元/月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② 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按时交纳车辆运营所需费用,并承担运营中的风险,运营所产生的利润归乙方所有(除应当扣除的费用外)。

③ 乙方按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制度,对运营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并及时对

运营车辆进行季检、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④ 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为乙方统一提供车辆配件、轮胎、油品,并保证质量不

低于市场相同产品质量,价格不高于相同产品的市场价格。乙方不得在外采购,特殊情况须经甲方采购经理批准。

⑤ 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不得擅自转让、转租、抵押经营车辆,如有以上情况,一经查

实,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收回一切经营证照,乙方承担 元违约金。

⑥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

4、甲方权利、义务

① 甲方负责办理煤炭运营的相关手续,保证合作经营的正常运行。

② 甲方负责乙方的货源,并办理运费结算,承担坏账风险,如甲方无法提供当日货源,

可免收乙方当日管理费(甲方提供货源乙方拒绝运输除外)。

③ 甲方在每月初向乙方公布上月车辆运费收入、费用支出和利润清单。

④ 甲方应当及时办理乙方交纳运营车辆费用的相关手续。

5、为保证甲方资金周转,甲方延期三个月支付乙方应得利润,自第四个月起,甲方每月末

将乙方第一个月的所得利润和乙方结算。

6、合作经营期间,乙方参加甲方指定、统一投保的险种,并全额由乙方支付保险费,保费

按年计。乙方应于每年度保险到期前一个月内将次年度的保险费一次性全额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办理保险费缴纳;否则乙方应承担 元违约金,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

7、在合作经营期间因车辆所发生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8、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甲方经乙方的要求协助处理相关的事故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

事故赔偿及保险理赔。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如

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五、双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内容,否则由违约方承担本车辆转让价款3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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