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协议书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定向单位): 乙方(培养单位):石河子大学

甲方委托乙方 学院为甲方定向培养 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

双方协议如下:

一、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招生时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进行。

二、定向培养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调档案,不转户口、工资等关系。生活费用及医疗费由甲方负责。定向生须按照相应标准缴纳学费。

三、如甲方定向考生按照乙方确定的住宿标准交纳住宿费,乙方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予以安排。

四、乙方按学校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对定向生进行管理,定向生在学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管理,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如因各种原因发生学籍变动,须向乙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同意后,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定向生因各种原因不宜继续培养须作学籍处理者,由乙方决定,由甲方负责安排或处理。

六、定向生变更定向单位时,应及时变更协议,逾期不办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七、毕业(结业或肄业)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由乙方寄给甲方,由甲方发给本人,如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介绍信,也可由本人领取。定向生毕业后,由甲方负责就业。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经考生本人认可并签字,甲、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各自持有一份。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本人签字: 甲方人事主管部门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协议书

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校企合作,培养真正适合企业需求的优秀人才,本着“互相合作、互利互惠、共育人才、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向培养方式

根据甲方岗位需求,乙方为甲方招收、培养相应岗位的学生。实行“二年在校学习,一年在甲方顶岗实习”工学结合的定向培养模式。乙方负责完成学生理论教学及专业基础训练,甲方负责安排学生顶岗实习。

二)校企合作方式

1、乙方招生结束后,按照甲方岗位要求推荐学生,经甲方面试合格,由甲方、乙方、学生本人及父母三方共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2、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在校2年学习期间,甲方将每年承担其当年学费的20%,作为对该学生的学习补助。

3、乙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在校学习2年后,应到甲方顶岗实习1年。 顶岗实习期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不低于1400元/月(具体岗位具体确定工资)。

4、实习三个月后,经甲方试用考核合格,可给予办理转正,并同甲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

5、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甲方按公司薪酬制度予以确定转正工资,并给予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6、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在甲方工作第一年,甲方将按照其在校缴纳学费总额的20%(扣除甲方已承担的在校的学费)给予奖励。在甲方工作第二年,甲 1

方将按照其在校缴纳学费总额的30%(扣除甲方已承担的在校的学费总额)给予奖励。在甲方工作第三年,甲方将按照其在校缴纳学费总额的50%(扣除甲方已承担的在校的学费总额)给予奖励。

三)招生管理

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收费标准招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所有培训费用由学生承担并由乙方收取。

二、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承诺乙方培养的学生经理论和生产实习双重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者录用为正式员工。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教学计划配合实施学生到甲方的实训,并提供相应劳动安全保障。

3、甲方可组织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对到公司实习学生进行培训工作。

4、甲方可对实习表现优秀的学生组织外出到专业机构学习。(如设计专业表现优秀的学生,甲方可组织他们到专业包装设计培训机构学习)

5、甲方确保用工的合法性,录用员工年龄在18周岁以上。

6、每月提供实习学生工资明细给乙方备案。

7、住宿优先安排实习生就近集中住宿,以方便管理。

(二)乙方

1、乙方根据双方签订协议要求进行定向学生的培养,同时必须严格按甲方《招工简章》向学生如实说明甲方情况、招聘要求、工作时间及工资和福利待遇等事宜。

2、乙方应确保到甲方顶岗实习学生均属自愿到甲方实习,不能强制学生到甲 2

方实习。

3、乙方有权知晓甲方招聘及用工的合法性。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学生的真实表现情况(如考试成绩、有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供甲方招聘录用参考。

5、乙方向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6、乙方学生在实习协议期间因特殊原因需离职的,须按照甲方正常离职程序办理。

三、违约责任

1、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在校期间要求与企业解除协议的,应返还甲方已经为其承担的学费金额。

2、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未到甲方工作的,应返还甲方已为其承担的学费金额。

3、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到甲方工作,但自签订劳动合同后工作不满一年,应返还甲方已为其承担的学费金额。

4、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后,如学生工作不符合甲方规定期限而离职的,甲方不再给予其相应学费金额的奖励。此种情况下,甲方已承担的学费金额不再要求学生返还。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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