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责任协议书

监护责任协议书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和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甲方(学校):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发现对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对学生旷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加强寄宿生管理,对夜不归宿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并协助寻找。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因个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8、适时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9、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10、经常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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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禁止子女骑车上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行为应予以严肃批评指正,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合法权益。

8、教育孩子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不听教育,经常违纪(如打架、逃学等),学校无法保证其安全时,家长要带回去教育、监护一段时间。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不听教育,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出生日期:班 级: 家长/监护人:

班 主 任: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有效日期: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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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承诺书

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承诺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做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家长,看到自己的孩子能够愉快的生活,健康的成长那自然是最高兴的。为了保证您的家庭幸福、孩子平安,我们真心希望您与学校携手,共同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并做出以下承诺:

1、自觉按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子女在校或在家的思想动态。

3、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饮食、用电、用煤气、防火、防骗、防盗、防抢、防暴、防溺水、防雷击、防疾病传染等安全教育,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加强对子女的校外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保证在孩子上、放学时间亲自接送或委托亲属接送。教育孩子步行(骑自行车)上下学遵守交通规则,不做危及铁路、公路行车安全的事,不乘坐无牌无照的车辆,不用三轮车接送孩子,禁止子女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担负起涉及孩子其它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5、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为动态,杜绝子女利用上课以外时间、节假日私自或结伴进入不安全场所(新建建筑物、网吧、台球室、变压器、坑塘水库、引清渠、深水井等)活动,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禁止子女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手机、游戏机等非学习用品入校。清明节上坟时,严禁孩子私自烧荒,出现山林失火等事故。禁止孩子吃零食,不到路边店、地摊消费,不购买“三无”产品,以防食物中毒。

7、对子女早恋、旷课、逃课、吸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小偷小摸、夜不归宿、看黄色书刊影像制品等不良现象应严加管束。

8、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9、教育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不得私自离校。子女有事有病不能坚持到校上课,家长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10、子女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经突发、偶发过的或常发的疾病)主动告知班主任和老师,在校期间发病的,有家长领回,治好后返校上课。

11、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保持联系,做好对子女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及管理工作。

12、本承诺书每学期签订一次,学校、班主任、学生家长、学生本人都要签名,自签字之时起生效。

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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