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协议书

家校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协议书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甲方(学校):

1、 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 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状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 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 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该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 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 及时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的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8、 加强教师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9、 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1、 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 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 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 发现情况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 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 对子女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指正,并加以管教。

7、 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 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 否则家长自负责任。

9、 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保存备案。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王瞳中学于2009-9-1

 

第二篇:家校联合教育责任协议书

家校联合教育责任协议书

甲方:———————【学校】

乙方:——————【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在学校,学生是家庭的孩子;在家庭,孩子是学校的学生。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地教育,保护,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是学校和每一户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有效地教育孩子,明确甲乙双方在教育及其安全工作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学生得到有效的教育及其人身安全,确保学校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定此家校联合教育责任协议书。

乙方是未成年学生法定第一顺序监护人,应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关监护职责:

(一)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二)教育子女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不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与社会上行为不良的人员来往,学会机智巧为、自护自救,防止受骗。

(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不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未满十二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发现子女吸烟、酗酒、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迷恋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进入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厅等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

(五)教育子女不擅离校园,远离危险地带,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预防和制止子女到水库、河流、沟渠和池塘洗澡、戏水、钓鱼或玩耍。

(六)教育子女不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参与打架斗殴;不准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准偷窃、故意毁坏财物;不准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学生或其监护人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 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 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学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认真做好笔记;自己不折不扣完成各科作业,包括假期作业,不拖交作业或抄袭、请人代做。学习主动,思想上进。

2、 不窜班、窜寝,不得带外班或外校人员本班寝室、教室。

3、 不携带单放机、MP4、手机、刀具等娱乐、通讯和危险物品入校。

4、 不抽烟、酗酒、赌博打牌、打架、骂人等不符合学校规定的行为。

5、 不违犯寝室、教室、就餐、上操等有关学校纪律,不为班级扣分。不进网吧,不玩网络游戏和观看不健康内容。不因种种不良行为上班务日志,不给老师同学留下不良印象。

6、 不与异性有不良交往,不早恋。不散布消极言论,不出现过激言行(自虐,自残等种种不安全隐患),能正确对待老师的批评教育。

7、 不擅离校园,远离危险地带,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

8、 个人服从集体,认真完成打扫卫生和其他公益劳动。

9、 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能采取正确的方式主动与师生沟通交流,乐观地面对生活。

10、不得在学校过度消费,并且不得以各种名义请同学消费。

11、不得在学校传播不健康思想,不得有不健康言论。

12、遇事能积极乐观的处理,不得采用暴力等其他违纪违法手段处理。

13、在校期间着装必须符合中学生要求,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不允许留长发,不得佩戴任何首饰。

14、家长应主动与班主任、科任教师交流,至少每周与班主任电话或当面交换一次意见,了解学生在校表现,如实填写《安全责任联系册》,加强家校联系,共同管理好学生,教育好学生。

以上各条(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学校规定同等要求)若有违背视其情节与家长联系沟通解决,若在校期间严重违纪,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则转到它校。若因为不服从管理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家长不得埋怨老师或追究班主任、学校责任。

此协议一式三份,家长一份,班主任一份,学校保存一份。

学校: 班主任:

学生签字: 家长: 电话:

担保人: 电 话:

高家堰中心学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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