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合同协议

优惠协议书

【合同号:NO. 】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20xx年度的优惠消费协议,双方就乙方(包含乙方客户)在甲方酒店内消费及结算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订立后,甲方为乙方在酒店内提供优惠消费价格,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满,双方另行订立下年度的优惠协议。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优惠价格:

酒店享有标间 元单间 元套间 元特别优惠。(以上价格含早餐)

3、预订程序

(1)乙方若需预定消费时,可直接通过公司贵宾专用电话预订,电话为:

(2)乙方预订时,应向甲方告知乙方的协议编号、单位名称、客人姓名、预到时间等。乙方成功预订后,甲方应当通过的短信通知乙方进行预订确认。

4、撤销程序

(1)乙方撤销预订时,应于预订消费时间 3小时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当无条件为乙方办理撤销预订程序;

(2)乙方成功撤销预订后,双方应当通过甲方的短信平台进行撤销预订的确认。

5、其它

(1)为更好的为甲乙方服务,双方分别指定以下人员担任双方执行本协议的特别授权联系人:

甲方: ,联系电话为: 。

乙方: ,联系电话为: 。

双方指定的联系人可以随时沟通,双方联系人之间的通话或短信息记录及双方通过短信平台互通的信息均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具体执行内容。

(2)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成立,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第二篇:幼儿入园学费优惠合作协议

幼儿入园学费优惠合作协议

甲方:常州市武进区锦绣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邓林 住所地:湖塘镇永胜路与和平路交叉处 乙方:常州工程学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促进武进地区幼教事业的发展,为常州工程学院教职工子女提供优质的幼教服务,解决常州大学教职工子女的入学困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经武进区物价局核准的锦绣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为:

国际班:2500元/生、月

双语班:1500元/生、月

早教班:1500元/生、月

现经常州市武进区锦绣幼儿园董事会研究讨论后决定,给予常州工程学院教职工子女的入园优惠价标准为:

国际班:2000元/生、月

早教班:1200元/生、月

双语班:1050元/生、月

优惠部分仅限以上学费部分,其他如餐费、住宿费、被服费、校车费等费用均不再优惠。

2、为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可在锦绣幼儿园招生期内(每年3月至5月)到幼儿园做好报名登记工作。对于在每年5月底之前报名的常州工程学院教职工子女给予优先选班的权利。

3、常州工程学院教职工子女前来幼儿园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由常州工程学院人事部门提供的身份、职务证明书。

(2)已登记过幼儿资料的户口薄。

(3)幼儿园规定所需的其他资料。(包含幼儿出生证、保健手册、接种

卡等)

4、考虑到常州工程学院教职工亲戚、朋友子女的入园问题,基于锦绣

幼儿园与常州工程学院的友好合作关系,此类幼儿入园凭常州工程学院工

会介绍信,予以一次性的适度优惠。

5、如属法令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经双

方协商一致,可补充修正。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双方不能部分或全

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的,在不可抗力情况持续期间,可以免除

相关责任。

6、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补充或改动,只有在形成文字并经当事双方

签署后方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

7、甲、乙双方在未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其在本

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权利或义务。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常州市武进区锦绣幼儿园 乙方:常州工程学院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名): (签名):

20xx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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