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房屋移交协议

国泰“四季花城”小区公建房屋移交协议

移交方:巴彦淖尔市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李国民,董事长。

地址:

接收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西环办事处(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开发建设的“四季花城”小区三区、四区、五区、六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卫生站、治安联防站等公建房屋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全部移交给乙方,并就移交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开发建设的“四季花城”小区三区文化活动站用房一处、居委会用房一处、社区服务中心用房一处;四区居委会用房一处、卫生站用房一处;五区文化活动站用房一处、社区服务中心用房一处、治安联防站用房一处、居委会用房一处、卫生站用房一处;六区文化活动站用房一处、居委会用房一处(具体位置、面积见附表)使用权、管理权及其竣工平面图全部移交给乙方。

二、上述公建房屋自移交之日起,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不得改变其房屋用途,擅自挪作他用,否则由 1

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上述公建房屋移交后,甲方只对法律、法规规定保修期内的项目承担保修责任。乙方对公建房屋实行自治管理并承担使用期间所产生的维修养护及水、电、暖等费用。

四、上述公建房屋的使用期限为 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算起。

五、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乌海仲裁委员会巴彦淖尔办事处仲裁。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移交方:巴彦淖尔市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接收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2

 

第二篇:房屋修建协议

房屋修建协议

甲方(发包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地、自愿、守信原则,甲方现将在武陵路(区政府对面)房屋(约2000平米)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乙方修建,现就房屋修建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武陵路中段(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对面)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1、房屋共为标准五层(地下一层,地上标准四层外加翘檐角造型屋顶)步行上下楼梯由地下层至顶层。

(1)所有五层均为框架结构,所有楼面均为钢筋混泥土结构(预留电梯口位臵浇筑次梁、用预制板结构)。

(2)楼层建设要求:

①地下层:楼层高为290cm(除梁净空),四周围双层墙(即成“回”字形,两墙间隔60cm),临街一面设臵60cm左右高的采光、通风玻璃窗;修建排水储水池(便于抽吸渗漏水); 墙面做好防潮处理,地面采用防潮(做好防潮处理:必要的地方使用防渗水泥、防水材料)、防浮、防瀑整版钢筋混泥土浇筑(立柱沉台必须低于混泥土50cm以下),垫层上采用¢14#钢筋间距13cm左右扎双层网、浇筑30cm高的整板混泥土;通风检查井1个(80cm×80cm);一级处理化粪池1个(150cm×250cm);上下台阶式电梯口1个(浇筑次梁、用预制板结构)。

②一、二、三四楼;一楼高度为420cm,二楼高度为360cm,

三、四楼高度均为330cm;一、二楼房子西头预留上下台阶式电梯口1个(浇筑次梁、用预制板结构);四楼设公用阳台1个。

③顶层按设计图要求施工;顶为混泥土坡层面,要做好防水处理,再加规划设计院规定瓦面屋顶;外加七字挑,在屋内层高200 处起墙(低于部分做储藏间用);可用范围设计成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住房;公用阳台1个(玻璃平顶),据实核算建设面积。

2、甲方指定主体材料源地:砖为页岩砖,主干墙为空心火砖。围砖必须达标,经卡尺测量合格。所有钢材必须是优质材料、大梁为¢25#链钢,水泥必须为建筑所需合格厂家生产的达标水泥。

3、乙方按图纸的设计完成全部土建、水、电等主体建设工程(不含铝金六窗等任何装修)。

(1)电、水基本要求:电线、水管通过检查井安装到各层接入出口(入户电线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负责安装)。

①电:三相四线电户(主线为3×120+2×70、走道线为16个平方),电线为“佳达”品牌。

②水:水管均用PPR合格水管(入检查井主水管50mm,检查井内水管为40mm、走道管为25mm、进卫生间水箱20mm)。

(2)建设相关要求:外墙一层立面(正、侧2个面)为小青砖瓦面,负责立面外观结构造型;内墙只负责到抹水泥灰,凡是吊顶的地方均不粉顶,贴砖的地方均不开面;整 人建筑工程未结束前施工脚手架不得拆除,所有消保、保温设施均不在内。

四、工程质量要求

1、甲方出1万元的设计费,乙方负责牵头做好建筑结构、水、电布局的施工图纸设计,施工过程中,必要时乙方应及时与规划设计院进行衔接,按可操作性原则进行调整,

确保施工更具有科学性、实用性。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说明施工,必要时提出建设修建建议,并接受甲方监督,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要求。

3、如出现质量问题,返工至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防范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绝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施工现场一定要设臵安全警示牌,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安装安全网、设臵施工安全扶栏,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对地下各种管线、水、电、通信等管线要保护好,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2、因施工地段临近学校,要做好安全防护,上学时段(上午6:00—8:00,下午16:30—18:00)要有专职安全员守护,防止学生进入施工场地。

3、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六、工程计价与付款方式:

1、工程计价:

(1)地面以上施工建设工程计价为780元/平方米包干计算,房屋撤迁费用由甲方负责,另聘专门的施工队伍进行。

(2)地下层施工建设工程(还包挖、包运土石方),计价为1000元/平方米计算。

2、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乙方完成地下层(完成平地面的柱子、“回”字形的两道强的建设工程),甲方支付叁拾万元(人民币)。

(2)地面以上建筑工程乙方每完成一层,甲方支付贰拾万元(人民币)。

(3)乙方完成、外墙粉刷水泥地面建筑工程,甲方又支付贰拾万元(人民币)。

(4)乙方完成水电表格安装、外墙漆等所有建筑工程,甲方再付齐总工程款的95%。

(5)余下部分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暂押,一年后,房子没有质量问题(无渗漏等情况发生),一次性付清。

七、有关要求:

1、动工前甲方保证路通、水通、电通(三相电)到施工现场,装好表。施工表以外的管线及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水、电费均由乙方负责,工程开工时定出标高。在施工过程中,图纸如有疑问由甲方邀请设计部门与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乙方一旦施工完成,甲方如有改动,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2、主体建设工期为3个月,内饰、外围建设工期为2个月,总建设工期为5个月。

八、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而停工、待工(政府政策原因除外),期间发生费用甲方必须如实支付。

2、乙方没有按建设工期交房,每推迟一天,扣罚工程款万分之五违约金。

九、其他事项:

1、施工按图纸设计要求完成,框架内的干墙按租户需要砌墙,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2、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监督部门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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