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变资产产权移交协议书

配变资产产权移交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 住宅小区配变及低压线路(包括环网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低压无功能补偿柜等),开发商均按“一户一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已于20xx年竣工投入使用,并已由泉州亿兴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查、验收通过。现将配变及低压线路设备资产产权移交给乙方直接管理,为划分好甲、乙双方今后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 XXXX 住宅小区配变、高低压设备无偿移交于乙方管理。

二、资产分界点:以10KV高压线路至小区专用配变线路搭接点为界。分界点(含分界点)电源侧设施为泉州亿兴电力有限公司管理,分界点受电侧设施为乙方管理

三、双方共同确认无偿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 小区公用高、低配电设施(含高压电源线路、变压器、低压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等)。

四、移交后的配电设施产权归属: 本协议生效后,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经乙方确认,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被移交的(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的安

全、正常运行管理。

2、甲方承诺:被移交的(第三条所列)配电设施所占土地、房屋归乙方永久无偿使用,不得另作它用。甲方保证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3、如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发生变化或乙方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时,乙方应将次协议条款告之第三方。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其相关责任,未经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更改协议内容,违者将视为违约,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电力公司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协议签定日期: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第二篇:20xx0210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书(模板)

宿州供电公司“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书 编号:YJ2012-001

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书

甲方:安徽省宿州市第一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乙方:安徽省电力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根据一九九八年建设部转发的国家电力公司国电安运[1998]185号文和安徽省电力公司皖电用[1998]714号文关于对居民住宅公共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精神,为确保居民供电安全和规范用电秩序,对新建住宅小区和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室外配电设施,经双方协商产权无偿移交供电企业运行管理,实行“四到户”服务。经安徽省宿州市第一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安徽省电力公司宿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开发建设的符离镇育才花园居民住宅一户一表配套配电设施产权无偿移交给乙方,并就移交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处于符离育才花园小区居民住宅一户一表配套配电设施(配电设备;高低压柜及高低压进线电缆),按上述文件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宿政办[2001]23号文、宿州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函[2003]2号文有关规定,无偿移交乙方。由乙方实行供电运行、维护管理。

第二条 新建(或改造)后的产权分界点以 电能表的出线开关 为界,出线开关 属客户所有。

第三条 经双方现场共同确认:甲方总计新建(或改造)小区的室外配电设施有:

1、敷设 10kV 高压电缆线路: 米;

2、配变 2 台,容量: kVA。

其中:改造 0 台,容量:0 kVA

新增 台,容量: kVA;

宿州供电公司“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书 编号:YJ2012-001

3、敷设 1kV 低压电缆: 米;

4、高压柜: 2 台。

第四条 新建(或改造)的室外配电设施由甲方投资建设,工程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单另附)。

第五条 若由于变压器安装位置、运行噪音等引起居民投诉、法律纠纷等,甲方负责协调处理解决。

第六条 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对配电设施进行供电运行管理,按规定巡视维护,并实行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的“四到户”服务。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效力均等。

第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双方各自遵照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安徽省宿州市第一国际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安徽省电力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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