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作协议

合 作 协 议

合同编号:

甲方:北京金谈路培训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10-51658781 51345269/70/71/72

传真:010-85863402

项目联系人:

乙方:

电话:

传真:

项目联系人:

一、前提说明

本协议用于双方合作举办的“企业管理类沙盘模拟培训”系列课程,具体指: “运筹帷幄:全面管理沙盘实战模拟演练(策略版)”;

“决胜沙场:全面管理沙盘实战模拟演练(执行版)”;

“步步为赢:区域营销沙盘实战模拟演练”;

“众志成城:卓越团队与人财管理沙盘模拟演练”;

“点石成金:财智管理沙盘实战模拟演练”;

“渔夫和金鱼:冠军销售技术沙盘模拟演练”。

二、合作区域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_______(省)_______(市)合作开办企业管理系列沙盘模拟培训课程,乙方作为甲方沙盘课程代理机构,在协议区域内开展沙盘模拟系列课程的招生组织工作。

三、甲方权责

1、培训课程所运用的沙盘模拟培训系统是由甲方自主研发的,甲方拥有该系统的知识产权(包括教学教具、文字讲义、课程声像、宣传资料等)。甲方对沙盘模拟课程进行改进及版本升级,同时对改进部分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

2、甲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协议义务,根据学员培训需求及参训学员具体情况,做好课程的设计并有效贯彻实施,保证授课质量。

3、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沙盘模拟课程合作业务的建立、发展和维护的相关指导建议。

4、甲方承诺在其讲师授课期间,不发布任何有政治倾向性和有损合作方声誉的言论,

保证其授课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5、甲方对在提供培训过程中知悉的乙方和客户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四、乙方权责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区域内代理甲方的沙盘模拟系列课程,乙方应设立专门项目组或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推广落实,并就相关事宜与甲方经常保持沟通。

2、乙方协助甲方讲师进行培训需求调研,在开课前一周将已确认参加培训人员调研资料提供给甲方,便于甲方做好培训准备工作。

3、乙方负责培训学员的招生、食宿安排、落实培训场地,并负担相关费用。

4、乙方负担课程期间培训师、助教食宿及来往差旅费用。

5、乙方若需要再次聘请甲方讲师进行授课和咨询服务,须与甲方联系并签约,不得与甲方讲师直接进行业务联系。

五、培训安排

1、培训标准时长为每期2天(可根据企业要求而定),培训时间约13小时;

2、具体开课时间及细节问题,双方至少提前10天商议并以《培训事宜确认书》确认。

3、每期课程的标准学员为24-42人。为保证培训效果,当课程班学员不足24人时,甲方可要求推迟培训,待达到以上规模后进行培训;课程班每班学员人数不超过42人。

4、乙方负责组织培训及维持现场秩序,提供必要的教学辅助设备。具体要求参见《培训事宜确认书》。

5、培训场地面积一般在100平米左右(视学员数量而定),活动桌椅,岛式摆放,便于老师和学员行走;具体布置方式双方要提前沟通或参见甲方提供的《会场布置参照图》。

六、费用问题

1、利益分配:沙盘模拟培训课程,乙方负责收取学员或企业的培训费,并对收费数额的真实性负责。甲方收取课程费10000元/2天,其余由乙方支配。

2、费用支付:培训课开始前十五日,乙方须将课程订金,即培训课程费用的50%汇至甲方帐户,余款在课程结束当日以现金形式支付。

3、差旅事项:甲方收到乙方课程订金后即预留培训档期;开课前10天签订《培训事宜确认书》,明确培训细节及预订机票等行程事宜。如果去程差旅费由甲方代垫,讲师抵达后,乙方于第一天课程结束后报销来程差旅费并给与返程机票。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合作中所签订的一切协议和产生的所有信息资料妥善保存,并负有永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得自行单方利用和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同时,双方应当促使其高级职员、董事和股东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如因一方不恰当使用或透露上述信息资料,并造成经济损失,该行为方必须赔偿受损失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培训过程中如要进行录音、录相或拍照,需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许可。有关培训的任何资料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培训和商业行为。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准确和充分地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若乙方将本协议中的课程体系复制改编后用于商业活动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有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不少于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等造成飞机航班取消或延迟,导致讲师不能如期到达,双方可通过协商,重新确定培训时间,而不向任何一方赔偿。

3、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的到期或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已对另一方发生的权利,并且不解除一方按照本协议承担的续存的任何义务。

九、协议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需要变更协议内容,至少应在开课前七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作相应更改后持续有效。

十、争议解决方法

1、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其中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双方在协商解决争议时,若中国法律对所争议之事项无相应规定或无明确规定时,双方可以按照中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国际社会认可的国际惯例协商解决争议事项。

十一、其他

1、《培训事宜确认书》作为重要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2、此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甲方: 北京金谈路培训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 (盖章)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代理商合作协议

代理商合作协议

代理商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在“三赢,长远发展,坦诚沟通,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协议.乙方与甲方以非劳动关系方式合作,乙方以现有的资源为甲方拓展营销市场以获取利润报酬。甲方与乙方无劳动关系。

1. 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成本,各自享受利润。甲方核定出厂价给乙方(称为代理商之出厂价),包括甲方所

有产品及呆滞品。

①. 客户的合同或订单上的价格(简称成交价)比出厂价高时,则成交价与出厂价之差为乙方的利润报酬.

②. 客户的合同或订单上的价格(简称成交价)与出厂价持平(即相等)时,乙方按销售额的0.05%享有利润报

③. 乙方若向客户报价低于代理商之出厂价,在报价前需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价中心申请特批.经特批之订单,原

则上乙方无任何利润报酬,但为了鼓励并支持乙方,甲方在特批成交价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奖励给乙方(对特批的每张订单分别进行奖励核定,成交价过低时可能没有奖励,由甲方报价中心直接填写,并经乙方知悉与确认).

④. 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利润报酬时乙方需提供17%增值税#5@p。

2. 利润报酬发放时间: 甲方收到乙方客户货款之次月的16日前发放,如:甲方在4月26日至5月25日期间(此为甲

方的会计周期)收到的乙方客户货款,则在6月16日前发放乙方之利润报酬(指被风险提留和被扣除相关款项之后的剩余部分,详见本协议条款的具体规定)

3. 费用承担: 乙方开发新客户及维护老客户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分配方式如下:

①. 客户服务费(即客户佣金,回扣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②. 审厂费(对客户进行审厂):除了甲方审厂人员的工资和差旅费,出车之车费由甲方负责外,其余费用由乙方自

行负责.

③. 验厂接待费(客户对甲方进行审厂):乙方开发月用量8万元以上之新客户成交前对甲方进行验厂(需经甲方

评估与认可),甲方暂时负责客户验厂之接待费(用餐,茶水,车辆接送油费/路桥费/司机人工费).若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开发成功(开发成功标准详见甲方<新客户开发报备管理制度>之说明),则由乙方补回甲方先前所花费的此客户验厂接待费全额.甲方在乙方利润报酬中直接扣除或要求乙方支付现金于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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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合作协议

开发月用量小于8万元的新客户成交前对甲方进行验厂,验厂接待费由乙方先行承担,待此客户月用量达8万元以上时(指收到货款累计8万元以上),乙方可向甲方书面申请(每月25号申请)返还先前乙方先行支付的验厂接待费.已成交之客户临时对甲方进行验厂,验厂接待费由甲方负责.

④. 新客户开发之前期交际费(请潜在客户用餐,娱乐,送礼品,礼金):由乙方自行负责。

⑤. 样品成本费及样品快递费:2米以内的常规样品,样品成本费由甲方承担,快递费由甲方承担.2米以上的特殊

样品,样品成本费和快递费由甲方承担. 特殊情况(如推广新产品等)可由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后确定

⑥. 产品运输费(指交货的运输费):由甲方负责(但现金交易叁仟元以下之情况由乙方或客户自行负责).

⑦. 宣传/礼品费:如产品目录,广告笔,环保袋等由甲方负责提供,但需由乙方先行以邮件或传真方式申请.若遇

传统节假日,且甲方有计划赠送礼品于客户时,乙方之客户亦在甲方计划范围之内.具体事宜以甲方之计划为准.在此计划之外的其他礼品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⑧. 乙方差旅费: 由乙方自行负责.

⑨. 乙方食宿费: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需在甲方公司食宿,则按每月300元(即每天10元,假期亦算)食宿费

用标准从其利润报酬中扣除。若乙方当月之利润报酬不足300元,则由乙方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于甲方。甲方统一食宿费用标准若有更改,另行通知乙方。

⑩. 其他费用:此协议上未明文列举之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或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4. 风险承担:

①乙方选择以下任一方式作为潜在风险承担:

□ 第一方式:乙方提供个人财产进行信用担保(按甲方法律顾问要求办理)

□ 第二方式: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万元

□ 第三方式:乙方只做现金客户,不需进行信用担保,不需交纳保证金

□ 第四方式:其他 ② 乙方须承担月结客户倒闭,赖账等造成甲方损失的部分或全部责任,由甲方财务部与管理部判定,甲方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乙方不得以“甲方已审厂”为由拒负责任.具体承担标准至少如下:客户拖款按甲方<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中规定按比例扣除乙方的利润报酬.应收账款成为呆账或拖款客户倒闭(呆账: 比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滞后365天),乙方至少承担呆账总额或客户因倒闭欠账总额的50%以上

5. 客户报备: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新客户报备管理办法>,乙方在开发新客户之前须向甲方书面报备,否则甲方

对乙方进行一次性惩处200元/次/家。乙方若因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备而导致客户归属问题与甲方内部销售人员(指甲方内部销售人员亦未报备时)发生争议时,则由甲方营销总监及总经办共同评估将此客户判于何人。若乙方未经甲方营销总监级以上人员的同意而私自插手甲方内部销售人员之客户(甲方内部销售人员已书面报备或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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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且取消先前未计发的所有利润报酬及奖励

6. 开发期限: 超出<客户报备/分配申请表>上约定的期限乙方仍未开发成功之潜在客户,由乙方无条件放弃,交于甲

方,由甲方安排内部人员或其它代理商负责继续开发. 若乙方对于该客户已进行到关键时期,可向甲方申请适当延长开发期限,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从甲方内部销售人员过渡为代理商之人员,其在职时(指在甲方上班期间)已报备的客户,在转为代理商并签订本协议时,需重新确认其预计开发成功期限.超出此预计期限之潜在客户,由乙方无条件交回于甲方,甲方另行安排内部人员负责继续开发.

7. 送样:由甲方指定的销售顾问协助乙方按甲方的<样品试用管理程序>办理

8. 报价: 乙方向客户报价高于甲方给到乙方的出厂价时,由乙方自由处理.若低于出厂价并符合甲方特批条件时,则

由甲方指定的销售代表协助乙方按甲方的<价格与交易方式管理办法>办理特批

9. 交易方式:甲方的交易方式分为现金,批结,月结30天,月结45天,月结60天.乙方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方式,除了现

金交易之外,其他任何交易方式需经甲方批准,否则不予出货.乙方客户如付款为承兑的每月的销售额需大于5万左右,另甲方只接受工行、建行、中行、农行的承兑汇票.

10. 客户信用额度评估(对客户进行审厂):指甲方对月结客户进行临场评审。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运作程序对月结

客户在成交之前进行审厂,经审厂合格并签订购销合同后方可交易。对于审厂不合格之客户:

□ 第一方式: 只能现金交易,若乙方坚持对审核不符合月结条件的客户进行月结交易的,需由乙方先行垫付货

款,方可出货.

□ 第二方式:对于乙方申请做月结之客户,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个人财产担保情况,核定 万元(大写:

)总信用额度于乙方,即对于乙方的审厂不合格客户,已出货但未回款之累计金额在此额度之内

可先行出货.但客户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清货款者,由乙方代客户全额向甲方付清.否则,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其他客户之利润报酬,并要求其担保人负责,同时可诉诸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 第三方式:甲方根据乙方交纳的保证金,核定 万元(大写: )总信用额度于乙方,即对于乙方的审厂

不合格客户,已出货但未回款之累计金额在此额度之内可先行出货.但客户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清货款者,由乙方代客户全额向甲方付清.否则,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其他客户之利润报酬,并要求其担保人负责,同时可诉诸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11. 客户验厂:指客户对甲方进行验厂.由甲方指定的销售顾问协助乙方按甲方<客人审厂/来访管理流程>办理.

12. 购销合同:乙方必须以甲方名义与客户交易,所有的购销合同必须由甲方审核与签订,购销合同须盖甲方公章方

可生效,乙方无权代理甲方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一律使用甲方的标准版本.若乙方擅自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或者弄虚作假、私造甲方印鉴、私造甲方证照/证书/证件、以甲方名誉行骗、扰乱甲方经营或销售活动、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指被客户或甲方诉诸法律之一切后果),甲方同时取消乙方与该客户的交易资格及所有未兑现的客户货款及未发放的利润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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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接单: 由甲方指定的销售顾问协助乙方按甲方的接单程序办理

14. 交货:完全按照甲方的运作管理规定执行,遇特殊情况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例外执行,征得甲方营销总监级或以上

人员同意后方可执行;若属现金交易,甲方将货物送达乙方指定地点时,客户必须先付货款后甲方司机方可放货.货品金额在人民币叁仟元以下时, 甲方概不送货上门,需客户至甲方自提货物,或由甲方指定的客服专员协助快递发货,由快递公司代收货款,但甲方不承担快递费用

15. 客诉:原则上产品在客户端出现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对自身经手之客户服务全面负责,当产品交易

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时,乙方必须第一时间着手处理,并积极配合甲方有关人员处理客户的质量事故和服务的全面工作;遇到处理意见不统一时由甲方营销总监级或以上人员与乙方协商达成共识的处理意见,经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意见,且积极配合、遵照执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该客户之利润报酬,且将该客户收回甲方管理.该客户被甲方收回后乙方不得参与甲方与该客户的一切活动,否则甲方诉讼法律办理.若经甲方判定属乙方自身原因(如专业知识误导客户,沟通不畅,服务不周等)导致客诉,且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损失金额相关比例(至少30%以上)的惩处,具体惩处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

16. 退货:完全按照甲方的运作管理规定执行,在货物从客户处退回甲方之前必须经甲方的工程品管部同意方可,乙

方无权擅自安排退货,否则,所退货物造成的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亦需赔偿. 若经判定属乙方自身原因(如专业知识误导客户,沟通不畅,服务不周等)导致退货,且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损失金额相关比例(至少30%以上)的惩处,具体惩处金额由甲乙双方临时协商.

17. 售后服务:乙方对自己的客户进行全面的售后服务,但甲方会指定客服专员定期对乙方的客户进行电话访谈或其

他服务,乙方不得干预甲方客服专员对乙方客户进行的服务.

18. 客户管理:甲方有权监督的随时参与乙方所经手客户的一切活动,当甲方提出相关参与需求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甲方的需求,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客户所交易的全部利润报酬.

19. 对账与收款:所有货款均由甲方财务部负责回收,但乙方需负责自身经手之客户的交易对账,按时,按甲方财务

要求将账务呈甲方财务部审核.乙方完全遵照甲方的<应收货款管理办法>.对于客户拖款或形成呆账,按甲方的<应收货款管理办法>扣除乙方相关比例的利润报酬或要求乙方承担呆账相关比例的赔偿.详见本协议中的“风险承担”条款

20. 权限: 签订双方合作之约定事项以及变更事项之文件,甲方代表人为总监级及以上人员,乙方指定代表人

为 ,身份证号 .除此之外的双方其他任何人员签署的均无效.

21. 管理要求:

①. 乙方对自己的团队管理负全面管理责任,并对团队成员的行为和结果负责.

②. 通讯:乙方需确保通讯畅通,以便于甲方随时联络乙方.

③. 人员加盟:意向人员在加盟乙方之前,乙方需向甲方管理部报备,经过甲方管理部核准后方可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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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办公秩序:乙方的办公场地和工作秩序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评审,检查评审不合格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予以改

进,经二次改进仍不合格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相关比例(至少20%以上)的待计发利润报酬,或解除本协议终止

合作

⑤. 名片管理:乙方成员的名片由乙方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按统一的版式印制,但费用需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擅

自印制名片,否则视为乙方侵权处理

⑥. 投诉渠道: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甲方相关部门若在工作配合上表现不积极或令乙方不满意,乙方可通过电

话,邮件或其他聊天工具方式直接向甲方管理部投诉,甲方在收到投诉后当极其重视,给予相关责任人员惩处

与教育,以便于甲乙双方之合作更顺畅。

22. 保密协定: 甲乙双方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协议>.甲,乙双方对于现有合作模式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对于甲方所

提供之文件,数据,信息等,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或透露给第三者,不得从事与本合作经营协议无关的任何活动,

否则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乙方应付全部的赔偿责任

23. 违约责任:若乙方在合作期间或停止代理后12个月之内将原有之客户转嫁于其他同行业供应商(指甲方的同行),

或由于乙方其他任何原因让甲方遭受直接经济损失或间接商誉损失,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暂未领取之所有的利润报

酬,并保留一切相关的法律控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24. 附件:乙方应认真学习和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同时努力建立自有团队的管理制度.甲方发布与乙方有关的新制

度时会同时向乙方发布,甲方的管理制度是本协议之附件,只要乙方有签收、知晓的制度均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另<保密协议>与<竞业协议>亦同属于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 本协议中凡遇货币金额,均指人民币.

26. :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贰份:甲方财务部一份,乙方一份.本协议期限为

年时间,期满后可续签或双方协商新的合作方式.

甲方: 东莞日进电线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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