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作协议

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XX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在                                               的合作框架协议。依据甲方后期发展战略,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就供配电设备采购供应事宜,双方拟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互惠互利、携手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所有的招投标项目(含授权区域内的用户工程类项目),均实行项目登记授权,被授权人只能是乙方本人。乙方须到甲方市场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登记,并按要求提供项目的详细信息;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授权给乙方,授权期限原则上为1个月,到期后可以续授权或者变更授权。

二、  乙方承诺在2015 1 1日至20151231日完成净购额      万元,完成货款回收      万元(净购额的90%),其中收回2014年及以前未收货款的100 %,2015年具体的指定区域销售任务详见下表:  

三、  乙方作为甲方战略合作伙伴,须依照甲方企业发展战略,整合当地资源,为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奠定基础。乙方则可以无偿使用甲方的品牌及业绩

四、  乙方作为甲方战略合作伙伴,参与项目方组织的供配电设备招标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给与乙方最优惠的价格,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价格严格保密。

五、  在招标的过程中,所涉及的标书制作费由甲方负责,投标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30%乙方负责,70%甲方负责,一旦中标签定合同以后,投标保证金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甲方货款及质保金的后期回收工作。(如有其它情况另议)

六、  若中标,如有中标服务费则由乙方支付(可暂时由甲方垫付)。甲方根椐项目方的合同执行生产,以及组织发货。乙方则负责合同所规定的支付条款负责催款,以及接货工作。

七、  合同签订后项目方若只有预付款订金,甲方将全部做为备货金使用,如没订金,甲方先垫付资金组织生产,乙方则应加紧催款使甲方的现金流顺畅,以便更好的合作。

八、  本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买卖合同,超价30%(含)以内部分按12%代缴税金;超价30%50%(含)部分按15%代缴税金;超价50%100%(含)部分按17%代缴税金;超价100%以上按20%代缴税金,分段阶梯累加的方法计算收取,一般在返还款里扣除。

九、  合同收取不少于10%的预付款,发货之日起3个月内收回该合同100%的净购额及全额代缴税金,合同中规定有质保金的应在质保期到期1个月内收回,甲方承担合同中规定的质保金的50%;单笔合同的返还款低于合同总额的8%(含8%)时,乙方承担的质保金不得低于返还款总额的30%

十、  返还款提取可按汇款比例提取(除掉乙方质保金部分的返还款部分)。返还款按照合同付款达到60%以上开始,一周内按比例返还,在月底26日之后到的款项则安排下月初返还(如有其它情况另议)。

十一、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连续6个月内,无任何销售业绩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协议,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协议范围内的所有投标项目知情权,乙方为来年续签合作协议首选人,无正当理由甲方不能单方面解除或拒绝续签本协议。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按上一整年,乙方合同所签金额的3%补偿乙方。

十二、  以上条款只适用于甲方直接与项目方签订的项目。

十三、  年终返利条款:从201511日起至1231日止,按照《年终返提资金比例一览表》结算,返利时限为本年度所签合同,按合同条款资金全部回收时结清返利。

十四、  乙方市场开发费用自理。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及带来的后果一律由甲方负担,乙方予以协助,如涉及售后服务费用乙方不负责,乙方应做到每个合同每笔货款及时结算。

十五、  乙方如有骗取、挪用、侵占货款或货物、伪造公司印章、商务文书、铭牌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佣金,另赔偿甲方不低于10万元的经济损失,如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

十六、  乙方承诺:如有假冒甲方产品或者商标、恶意窜货、陪标等或者其它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愿意赔偿甲方不低于10万元的经济损失。

十七、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乙方在协议期内触犯法律;

(2)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

(3)代理其他竞争企业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4)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无任何销售业绩;

(5)协议期结束时完成第二条规定销售任务50%以内的。

十八、  乙方负责组建或管理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九、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十、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511日起至2015 12 31 日止,如果双方达成继续合作意向,应在次年的2月底前另行签订。

二十一、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请后附乙方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代理授权书

兹正式授权                   为“浙江xx线缆有限公司”代理商,负责浙江xx线缆有限公司的市场业务营销拓展。

特此授权!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日期:20##-11-18

 

第二篇:委托他人代理售后合作协议

售后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XX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确保甲方在成都举办的手表展销会销售的手表售后服务工作有效进行,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相互信任,精诚合作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由乙方负责甲方在成都手表展销会所销售手表的售后服务工程。

二、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经过协商确认的产品维修配件。

三、乙方保证售后服务工作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由乙方服务不当导致的纠纷一律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维修费用的结算: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售后维护费用500(大写:伍佰)元整。

五、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9月18日止,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六、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无效时,双方可通过当地法院使用诉讼方式解决。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

日期: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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