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购买合作协议

土地购买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作购买惠安县黄塘镇诗口工业基地土地,订立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协商同意购买土地位于惠安县黄塘镇诗口工业区;土地面积 亩。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出资 元,占 %股份;乙方出资 元,占 %股份。

三、申请工业用地项目的立项,报批由甲、乙双方组成协调小组共同办理,费用共同承担。

四、项目用地批复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土地开发利用细节。

五、甲、乙双方根据投资比例对该项目用地享有使用权及所有权,双方均不得未经另一方同意自行开发,处理该地块。

1

六、甲、乙双方若要出让各自股份需获得另一方的同意。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 年 月 日

 

第二篇:购买土地合同

买断荒地使用权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 的 亩荒地由乙方一次性买断使用权,乙方依法从事农业、养殖业生产等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买断荒地总面积为 亩。其中扣除林带 亩,水渠 亩,路排渠 亩,员工宅基地 亩,实际买断面积为 亩。

第二条:荒地使用权

荒地一经买断,乙方的使用权 年不变,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荒地使用费、交费时间及方式

1、荒地使用费共计 元(大写: )人名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写: )人名币。

2、其余款项在 年 月 日前交清。

第四条、乙方在开垦荒地的四周边角自行定植防风林带,费用自理。林木成材后,乙方按照《森林法》并经主管

部门审批后采伐,双方按甲3(叁)乙7(柒)分成。

第五条、甲方权益、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期收取被买断荒地的使用费。

2、荒地买断年限期满,乙方对在经营期限内投资建设的房屋等建筑、基础设施、种植的树木等,限三个月内作出处理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3、甲方在用水宽余的情况下,可以给乙方提佛纳甘农林用水,按规定收取乙方的水费。

4、根据国家西部开发退耕还林及地区的有关政策,甲方前七年免征乙方的农林特产税。

5、甲方保证被买断的荒地没有产权纠纷。

6、合同期内,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与场其它单位同等的待遇。如农网改造。水利基础改造、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7、甲方协调解决乙方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及地方投资的除外)。

8、如果国家调整该宗土地使用性质,政府给予的补偿,地面附着物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可依法继承或转让。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2、乙方在买断荒地使用权范围内自行开发、利用、经

营土地的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3、合同期内,乙方买断荒地使用权的合法权益不因企业改制、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变而改变。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有保护和桌布改善周围生态环境的义务,乙方可以不参加甲方的义务劳动。

5、乙方在经营中所有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安全生产责任、生产事故等于甲方无关,甲方概不承担乙方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及其他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乙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否则,配上对方合同履行金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应通过法律或仲裁机构裁决。

第九条、荒地规划图作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公证处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