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谈判协议书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谈判协议书

甲方:韩栋

乙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斌龙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依据双方的文谈,原定《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乙方承诺与3月25日搬出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公园路皇冠大厦第三层

第二条 关于纠纷利益赔偿的分配,乙方认为由于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因此要求拒付违约金,且由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0元人民币,并在乙方搬走之前一次性给付。

第三条 乙方承诺因其搬迁所产生的搬迁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四条 甲方承诺向北仑区人民法院撤回对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斌龙制衣厂的告诉,并负担案件受理费用925元。

第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协议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六条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协议规定履行。

第七条 本下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一)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韩栋 乙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斌龙工贸有限公司代表: 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第二篇:房屋租赁合约2

房屋租赁合约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 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 址: 合约双方兹同意条款如下:

1、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租入位于深圳市区之物

业(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房地产用途为 ,本条所述均以房地产证或相关正式法律文件上记载为准。

2、 租期自年日起至年月,免租期自月日起至年* 日(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支付管理费(含空调费)、水电费等免租期内租赁房地产产生之费用)。

3、 交楼日期为年可选择一项或多项)①毛坯②带装修③带装修与家私(详见家私清单)④其他 。交楼前甲方须结清租赁房地产之管理费(含空调费)、水电费、通讯费等一切杂费。

4、 租赁房地产每月租金为港币/人民币 元整(小写,管理费(含空调费)、水电费、通讯费等杂费由 支付。租赁税费由 支付。(备注: )

5、 乙方签本合约的同时须支付定金港币/人民币该定金在甲乙双方签署《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6、 甲乙双方须于年同时乙方须付:

a)租赁保证金(含定金)港币/人民币元整(小写;

b)首月(即从年月之租金港币/人民币 7 、 在租赁期间乙方是否享有转租权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

①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约约定之租赁期限。

②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③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8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已付之定金将被甲方没收或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港币/人民币 元整(小写 ),而甲方有权将租赁房地产租予任何人,惟甲方不可为此而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9 、如甲方不依合约条款将租赁房地产租予乙方,则甲方须双倍返还定金予乙方或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港币/人民币 元整(小写 ),惟乙方不可再要求进一步赔偿或逼使甲方履行合约。

10、本合约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位于深圳市

11、备注: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

兹收到上文规定之定金港币/人民币

出租方(甲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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