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转让合同协议书

药店转让合同协议书

甲方:邹 新 43xxxxxxxxxxxx

乙方:唐莫球 43xxxxxxxxxxxx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

共同遵守:

一、 公司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桐木集

镇的芝林大药房药店转让给乙方经营,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享有权利与义务。

二、 甲方将店转让给乙方,所有费用共计转让费玖万元整,

乙方接手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证的更换,所产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司备存一份。合

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第二篇:合同变更协议书

合同变更协议书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签约双方为: 采购方:济宁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项 目: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本协议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

(1)本协议双方为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设备采购,已签订了原合同。

(2)本协议双方设备变更,期望对原合同作一些修改。

因此,本协议双方意图以法律形式相互约束,特此同意如下:

1、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原合同规定的合同总价减少人民币柒万肆仟伍佰贰拾伍元(¥:74525.00), 即以合同总价人民币玖拾陆万玖仟伍佰柒拾伍元整(¥:969575.00)代替原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佰零肆万肆仟壹佰元整(¥:1044100.00)。

2、变更说明: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后经检测,其中五台高清红外网络球机不符合约定的检验情况,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按原合同第五条,存在质量问题的五台网络红外高清球机按原装配退还乙方。

3、结算方式及期限为:合同签订1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以承兑汇票的方式首付合同货款的70%即¥730870元整,20xx年9月30日前再以承兑汇票的方式付合同货款的25%即¥261025元整,其余5%即¥52205元整,作为质保金,待叁年质保期结束后于 年 月 日以承兑汇票方式付清。

4、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的修改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双方已责成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济宁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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